香港对危险品的防火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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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志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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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消防法制健全。早年就颁布了《消防条例》、《建筑物条例》、《危险物品条例》、《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等。 在香港不论什么建设项目,均须向消防处申报审批。凡是生产、使用或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消防处在审理时,慎之又慎。虽然在香港地少人多,一寸土地一寸金,但是,建筑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设备等必须符合《条例》要求,可谓“尺土不惜”。_在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的业主,向消防处递交建设图纸以后,在40天之内,消防处必须审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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