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多项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标准界定,增强食品安全执法可操作性。此外,《解释》还针对食品安全渎职罪规定从重处罚。有专家建议,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除法律外,还应设立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表示,要真正达到严惩并有效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目的,既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惩处力度,更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加大监管力度,需要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的人民群众都积极参与到这个行列中,能够让每一个公民和每一个消费者同仇敌忾,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所有的民众都能及时地举报、执法机关能及时地查扣、司法机关能及时地判处,力争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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