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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 毫秒
1.
农村税费改革后,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将逐步取消,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义务,将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随意向农民筹资筹劳。这一规定对于以群众投劳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水土保持公益事业的发展,将会带来不小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海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村生产力,其实质是一次农村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也是一次农村工作思路的重大调整,它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对水土流失治理投入造成重大的影响。通过对海林市水土流失几  相似文献   

2.
王秋生  徐士尧 《山东水利》2003,(1):22-22,28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即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对农村经济利益的一次重大调整,对小流域投入将产生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3.
1当前形势中共中央、国务院2000年3月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对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这项劳动密集型的系统工程来讲,过去的全乡会战,联乡、联村会战,集中、统一等治理形式,将受到冲击和挑战.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所以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水利部领导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水土流失…  相似文献   

4.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其根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村社会。“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简称‘两工’)”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这种新形势下,深入研究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和组织形式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杨永生  田宝珍 《山东水利》2005,(7):21-21,29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到水保工作的最直接相关的政策是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即“劳动积累工”和“劳动义务工”。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是水土保持的投劳主体。而“两工”的取消及相关政策的推行,势必对水土保持的工作力度、投入机制和施工组织等方面造成冲击,新时期农村水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应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应对这种挑战。1“两工”取消后农村水保工作面临的挑战“两工”的取消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水保治理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的投入机制和治理规模。这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水保投入的…  相似文献   

6.
朱晓柯 《人民长江》2009,40(8):76-78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农村“两工”(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取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云南省各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县积极探索并实践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新路子,完善新机制,在继续坚持“群众投工承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和“群众参与规划制”,即实行“三制”,延伸了“一事一议”工作方式。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加快了农村民主管理的步伐,同时也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相似文献   

7.
我国已正式加入WTO,全国各地亦正在或已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农村水利势必受到双重影响。面对这种新形势,农村水利如何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已成为农村水利工作者所面临的重大课题。1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水利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已于2000年颁布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农村进行税费改革,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税费管理新体制,在分配制度上调整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将农村的合理费用征收纳入税费管理范围,并首先在安徽省进行了试点。2…  相似文献   

8.
刘刚 《江苏水利》2001,(7):36-37
一、税费改革对农村水利的影响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实行税费改革将进行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其中影响农村水利的主要方面有:取消乡统筹费和其它行政性收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公益事业所需劳  相似文献   

9.
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两工”的取消问题,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笔者就下一步如何适应这一政策,并有效开展农村水利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将引发水利劳动积累工实现形式的一次深刻变革,即由以前的国家规定变为农民自发组  相似文献   

10.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谁?在目前国家投入相对有限、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全面推开的客观背景下,如何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面貌?山东临朐县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政府资金为“引子”,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实现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的“双赢”。  相似文献   

11.
针对农民负担逐年加重这一倾向,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农村进行税费制度改革。这一改革,是把农村的合理费用征收纳入税务范围,依法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是我国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让农民得以休养生息,保护农民积极性,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这一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不久将在全国推行。  相似文献   

12.
部机关机构改革 2008年7月,国办批复水利部新“三定”规定。9月21日,水利部修订下发部机关各司局“三定”规定,完成了部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新“三定”进一步加强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和农村水利管理工作职责,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地下水监测管理职责得到明确,对河道采砂管理、水能资源调查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职责作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谷春艳 《水利天地》2007,(10):12-13
近年来,我国农村全面取消了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两工的取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也给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在新形势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保障水土保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4.
朱兵 《四川水利》2005,26(2):9-11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两工”取消、农业税的减免,我省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受到了强烈冲击。为应对这种严峻形势,全省各地认真总结水土保持工作的新鲜经验和突出问题,在充分调动群众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治理区群众根本利益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尤其是雅安、巴中、达州、广安、南充等地,  相似文献   

15.
张德国 《治淮》2003,(2):47-48
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山东省蒙阴县在进行土地流转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能人牵头、多户联合、优化组合、自愿结合”的原  相似文献   

16.
侯俊华 《水利发展研究》2004,4(10):27-28,49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辽宁省全面铺开,国家目的是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这项政策的出台给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7.
王慧梅  楼锋 《江苏水利》2011,(5):I0002-I0002
5月9日,全省农村水利暨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常熟召开。会议旨在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土保持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农村水利工作,深刻分析当前农村水利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十二五”农村水利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省水利系统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好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相似文献   

18.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之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也给方兴未艾的小城镇建设带来了重大挑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况并加以研究解决。 一、“小城镇、大战略”实施受到阻碍 税费改革前,我们搞小城镇建设,主要是依靠农民出钱建城,农民是小城镇建设的主体。乡镇政府出资所占比例很小,重点是抓宏观规划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并没有按市场机制运作。税费改革后,政策发生了明显变化,取消了对农村建房的不合理收费,  相似文献   

19.
1 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教训196 4年以来 ,阿城市农民曾借助集体力量 ,多次投入了相当可观的资金劳力 ,修造梯田塘坝 ,改良土壤 ,造林育草。但每次都是好景不长 ,曾几何时又遭破坏。究其原因 ,一是重建轻管 ,无法巩固原有治理成果。二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 ,责权利分离。三是制度不完善 ,法制不健全。四是治理措施单一 ,农、林、牧、水四大措施不配套 ,难于发挥其整体功能。2 治理、开发、科研一体化建设1992年春 ,双城水利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 ,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改革向多层次、宽领域、纵深化方向发展 ,使水土保持工作…  相似文献   

20.
夏小林 《治淮》2014,(1):47-48
一、安徽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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