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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七日无理由退货"成为一大亮点,但网络商家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8月1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网络购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被访者称"七日无理由退货"遇到过障碍,八成人认为网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对退换货设置门槛。六成不知可向电商索赔此次调查共收集到有效问卷样本2295个。调查显示,有54.64%的消费者表示,在网络购物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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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探索》2014,(3)
<正>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是:网购中商家曾经自愿加入的7日内无条件退货变成了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也有商家担心有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恶意退货;也有消费者担心企业在退货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对此,有专家表示,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从而可以有效遏制滥用后悔权的情况发生。同时,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后悔权的同时也会增加消费成本,因此在网购过程中仍然要避免冲动消费,对于后悔权也应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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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视购物买回一双男式皮鞋,然而家人对这双鞋却不太满意。为此,浙江人付女士要求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兑现"无理由退货"承诺。付女士介绍,8月31日,她通过江西风尚电视购物中心花298元购买一双牧惠森男式牛皮鞋。收到货后,家人对皮鞋款式和质量等方面均不太满意。这时,她想起了广告中介绍的"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为此,她致电江西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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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北京消费者高海娟"头疼不已"。"节前为父母购买的加湿器,刚用到大年初三就不能正常工作了。和卖家商量退货,卖家说已经使用就不能退,可他们之前明明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据媒体报道,2015年春节长假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共登记各类信息3244件,其中投诉713件、举报83件;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538件(投诉502件、举报36件),同比增加12%,其中网络销售投诉占比达45%,相比去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内蒙古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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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淘宝资深买家徐女士最近甚为满意,因为包括淘宝在内的我国诸多电商普遍开通了一项售后服务——7天无理由退货,且这一服务已被正式赋予法律效力。作为资深网购消费者,徐女士常年受到一大困扰的便是网购退换货。基本上80%的卖家在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时都采取消极态度应对,能痛痛快快为消费者权益负责的商家少之又少。而在淘宝上开服装店三年有余的刘女士则审慎了许多,起初她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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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商主播超时工作公司应付加班工资小李是一名做服装销售的电商主播,在2020年的"双十一"购物节期间连续加班10天,以往主播日播时长一般不超过7小时,但在"双十一"前夕,所有电商主播开始加班,每天工作都超过8小时。甚至达到12小时以上。当他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时,却遭到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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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布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两个《规定》于 9月 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规定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这个原则明确了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关系 ,依法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避免或者减少了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而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损失。二是一个系统的商品适用一个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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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5日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同时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从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起草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历时8年多,经历4次征求意见,"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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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承诺7天内顾客可因个人喜好改变,商品又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办理退货。"因对购买的"卡蒂尼"钻戒不太满意,南昌市民张小姐要求中山路百盛商场依照承诺为其办理退货。但商场方认为"退货须知"承诺注明了"高贵商品除外",为此拒绝退货。律师指出,商场方拒绝的理由,属于限制性条款,存在对涉及商品指代不明确的嫌疑。顾客:商场不兑现7天退货承诺据张小姐介绍,2012年1月4日下午,她和男友在南昌百盛商场一楼"卡蒂尼"专柜,花7910元购买了一款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