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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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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市、县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主管机关。如何加强对城区河道的管理,便成为水利部门亟待研究的问题。近两年来,无锡市水利局把城区河道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无锡市地处  相似文献   

2.
1.概述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3项规定了“水文资料使用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令第49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27条规定“编制重要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审查,确保其完整、可靠、一致。”  相似文献   

3.
笔者根据近几年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对《水法》中有关水资源的条款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大家讨论。”对《水法》第九条的理解《水法》第九条是确立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的一条。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  相似文献   

4.
储德义 《治淮》2012,(9):4-6
一、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状况 (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我国流域水管理体制是水法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区域管理是流域管理组成部分.淮河流域水管理机构是淮河水利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泗管理局及其直属管理局、基层局直接管理流域内沂沭河、南四湖、骆马湖等跨省河湖枢纽工程和骨干性河道. 流域四省水利厅为所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市)、县水利局是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水资源和河道,负责水利行业管理.  相似文献   

5.
河道管理单位已依法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已由“国有公共资源”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许可转化为“水利行业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若将“相对人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建设或从事其他活动的申请”作为行政许可项目,则一是将水利行业资源还归公共,二是侵害了河道管理单位利益,三是有行政越权之嫌。笔者认为,对于相对人“占用申请”在不应当依据《水法》、《防洪法》、《土地法》、《河道条例》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区分其“主体资格、占用性质、使用期限”等不同情况,通过河道管理单位与“占用”单位订立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协议进行审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6.
堤防、护堤地、河滩地是堤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洪保安的重要工程设施,是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公益性设施。《河道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第21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第16条规定:“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  相似文献   

7.
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并公布、施行。该《办法》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水工程或者提水设施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办法申博取水许可证,并依照规定取水。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不得扩大取水。禁止在没有回准措施的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取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  相似文献   

8.
三秦水讯     
我省颁布水资源费征收办法由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制订的《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执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征收水资源费的主管机关,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用水单位按照计划取水,对超计划部分实行累进制办法征费。《办法》还规定,水资源费实行按比例上交,分级管理。县级征收的水资源费,留县本级60%,上交省、地(市)各20%;地(市)级直接征收的水资源费留本级80%,上交省20%;大中型水力发电站交纳  相似文献   

9.
《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本条规定是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尊重水循环规律的条件下,  相似文献   

10.
第三章价格、收费和管理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在国务院正式发布之前,暂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收取的水资源费要作为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第十八条国家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具体按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第119号令)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  相似文献   

11.
取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条第五款授权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国营农场总局水利部门管理系统内水资源的授权规定,符合新《水法》的立法宗旨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吉林省水利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吉水基函[1999]52号文下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确认吉林省水利科学研究所为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上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的需要所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相似文献   

13.
《水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14.
1996年1月28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福建沿海滩涂围垦办法》,该《办法》的实施,为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办法》明确规定:福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滩涂围垦主管机关,负责全省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和管理,沿海各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和管理。滩涂围垦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择优  相似文献   

15.
河道内的砂石是河床的组成部分,是保持河床稳定和水流动力平衡的物质基础。河道内砂石的运移和开挖,直接关系到河势的稳定。因此,在河道内开采砂石是有条件的。至于哪个河段的砂石可以开采,开采多少,河道主管机关进行测算和科学论证后,才能作出批准。开采者必须在批准范围内开采,擅自移动开采位置,就有可能造成河道移位,河堤坍塌,汛期决口,造成洪涝灾害。《水法》第45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砂石、砂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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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月初,国务院批准水利部“三定”方案,明确规定流域机构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在本流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起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层次、分级管理的国家水行政管理体制。这就更进一步明确了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是所管河道、湖泊的主管机关。我们直接管理的河道、湖泊及枢纽工程、水资源,包括河道、湖泊的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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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三条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第四条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相似文献   

18.
左顺荣  徐振华 《治淮》2005,(1):11-12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公民和非河道管理单位"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建设或从事有关活动的申请"(以下称"占用申请")日益显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道主管机关,面临着对"占用申请"进行水行政许可.笔者认为,河道管理范围一般已由河道管理单位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占用申请",一般情况下,应由河道管理单位在确保河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订立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方式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则通过对民事协议或行政合同的审核(该审核显然不属行政许可),实现河道的行政管理.这样,既有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有限的河道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宏观把握,又有利于河道管理单位通过河道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减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压力,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可谓一举三得.  相似文献   

19.
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过程中,对直接从大江大河取水的,应该由该江河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还是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来分段管理?我们认为,对于直接从大江大河取水的,应该按照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大江大河流域机构(河道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尤其在由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水工程控制的蓄水区(上游河道壅水区)的取水,更应该由管理机构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河道管理条例》和各省制定的实施办法,很明确地规定河道中的“水域”是河道管理范围。《河道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执行供水计划”是河道管理工作主要任务之一,而执行供水计划就是对水资源的管理。就是说加强供水管理是河道管理机构的职责。  相似文献   

20.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后简称《规定》)于2C08年1月7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全省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河道采砂法规,它的施行,标志着我省水利立法工作迈入了一个新阶段、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正式步入法制轨道,是河道采砂管理进程中继“两个地方标准”之后的又一个里程碑,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得到了水利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切实推进河道采砂法制化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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