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2012~2013年我国煤矿死亡事故统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更深入地认识煤矿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事故类型、发生时刻、月份、地理区域等方面,统计了2012~2013年间的煤矿事故发生数据,并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分析表明: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最为严重;20:00~23:59、12:00~15:59左右是煤矿事故发生的高峰期,16:00~19:59单起事故死亡人数最多;贵州、湖南、云南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四川煤矿事故单起死亡人数较高;3、4、5月和9、10、11月是重大伤亡事故多发期。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对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4.
为了进一步加深对近几年煤矿事故的认识,总结灾害规律及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应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开展对煤矿伤亡事故的应用研究。基于对2013年~2017年期间我国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数据,从事故类型、地理区域、月份、时刻4个方面应用灰色关联度法进行了综合分析,获取灾害发生一般规律。分析表明: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最为严重;8:00-11:59、20:00-23:59是煤矿事故发生的高峰期;3月、4月及12月是事故多发月份;贵州、黑龙江、湖南是事故高发省份。进一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5.
6.
7.
为深入研究煤矿事故的一般性规律,基于2021年我国煤矿事故数据,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对煤矿事故发生的事故地域、事故类型、事故数量、死亡人数、事故发生月份、事故诱因6个维度进行研究。统计表明,内蒙古、山西、陕西、贵州煤矿事故发生起数较多;顶板事故、安全责任事故、运输事故是煤矿突发事故的主要类型;瓦斯事故、透水事故、顶板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人员伤亡数较为严重,其中的瓦斯事故和透水事故以事故起数低、伤亡高为主要特点;3-9月份是煤矿事故的频发时间,其中7月份煤矿事故最为严重;4月份和8月份伤亡人数为全年最高;地质环境和违章作业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在此针对煤矿事故发生规律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为了更加深入和客观地探索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从不同角度对国家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网公布的2019年及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数量及死亡人数进行统计,利用饼状图、柱状图和折线图等方式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国内形势对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分析表明: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煤矿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已经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从事故类型分布来看,顶板、运输以及瓦斯事故是目前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事故类型;在空间分布上,我国煤矿事故数量总体上呈现出北多南少的局面,南北方地区地质构造的差异以及生产能力的区别导致南北方高发事故的原因不同;在时间分布上,2月份和3月份发生的事故数量较少,而6、7、8这3个月份事故多发且集中;从具体时间段上来看,井下工作交接班时更容易发生事故。 相似文献
9.
为了更加系统和客观地掌握近期煤矿事故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揭示新时期我国煤矿应重点采取的防控措施,本文于2018—2020年煤矿事故数据统计结果,从事故等级、类型、发生时间、地区4个维度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全国煤矿事故数量呈下降趋势,死亡人数呈现波动状,主要归因于重大事故的影响,但总体形势具有稳中向下特征;从事故类型上分析,以顶板事故最为严重,其次是瓦斯事故和运输事故,其中瓦斯事故单次死亡人数达4.67人,瓦斯治理依旧是煤炭行业的重中之重;从事故发生空间和时间上看,煤矿事故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东北部的产煤大省,事故发生最多的是4月份,造成人员伤亡最严重的是10月份。根据事故统计分析,针对性提出提出管理和技术上的防范措施,可为下一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侧重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0.
为预防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从事故的等级、事故死亡人数的频次、事故发生的地域和事故发生的时间等方面,对2001年至2009年的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一般事故占事故起数的67.8%,占死亡人数的41.7%;较大事故占事故起数的31.9%,占死亡人数的56.2%;煤矿瓦斯中毒窒息事故主要是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少,没有发生特大事故;事故主要集中在四川、贵州、重庆和湖南,占事故起数的61.6%,占死亡人数的50.5%;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有山西、湖北、云南、青海、山东、内蒙古等;2006年以来,瓦斯中毒窒息事故起数虽然逐步减少,但事故平均死亡人数在逐渐增加;4,7,8,9月均是事故的高发月份;上午9~11时和下午15~18时是事故的高发时间. 相似文献
11.
贵州省煤矿事故频发、死亡人数众多,而在每年的煤矿事故总数及死亡总人数中,瓦斯事故所占比重较大。为了有效地改善贵州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的局面,首先运用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贵州省矿井数量分布情况、矿井瓦斯事故发生情况、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小型矿井数量居多和突出矿井与高瓦斯矿井数量集中分布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事故死亡人数总高于事故数量、重大瓦斯事故频发、发生的煤矿瓦斯事故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主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总体发生情况,瓦斯超限治理能力低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防治存在的重大难点,并提出了加快煤炭工业落后产能淘汰进度、瓦斯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防突与瓦斯抽采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煤矿瓦斯超限治理能力4个方面的防治对策,为贵州省有效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及提高全省整体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2.
《现代矿业》2020,(6)
贵州省煤矿事故频发、死亡人数众多,而在每年的煤矿事故总数及死亡总人数中,瓦斯事故所占比重较大。为了有效地改善贵州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的局面,首先运用数据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贵州省矿井数量分布情况、矿井瓦斯事故发生情况、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小型矿井数量居多和突出矿井与高瓦斯矿井数量集中分布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事故死亡人数总高于事故数量、重大瓦斯事故频发、发生的煤矿瓦斯事故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主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总体发生情况,瓦斯超限治理能力低是贵州省煤矿瓦斯事故防治存在的重大难点,并提出了加快煤炭工业落后产能淘汰进度、瓦斯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防突与瓦斯抽采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煤矿瓦斯超限治理能力4个方面的防治对策,为贵州省有效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及提高全省整体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以2000年后我国发生的133起煤矿重特大放炮事故为样本,对放炮事故的发生规律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发现:近几年,我国煤矿放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煤矿各月份重特大放炮事故的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大体呈一致性变化,且11月最多,2月最少;有瓦斯(煤尘)参与的重特大放炮事故占事故总数的绝大部分;过去对煤矿放炮事故的统计方法严重忽视了放炮引起各类事故的严重性;发生放炮事故的矿井分布广泛,但呈现南多北少的特点,南方主要集中在贵州、四川和湖南这几个区域,北方主要集中在山西和黑龙江.煤矿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应根据放炮事故发生规律,对重点时间、事故类型,以及重点地域的煤矿加强防控. 相似文献
14.
为了给“十四五”煤矿安全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从事故发生类型、发生时间、煤矿企业性质、地域特征4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研究结果表明:“十三五”期间我国共发生煤矿事故984起,死亡1787人,相较于“十二五”期间分别降低了71.37%和69.93%;“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降低,由2016年的0.156降低到2020年的0.058,降低了62.82%, 2018年百万吨死亡率降低到了0.1以下;1月、11月、12月事故发生的起数最多;煤矿事故发生最频繁的班次为早班,最频繁的时段为8:01—12:00;乡镇煤矿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事故发生次数和事故死亡人数最多,事故发生数占所有重特大事故的70.83%,死亡人数占所有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的73.83%,单次死亡人数达到17.59人;“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有14个省份的煤矿发生过事故,占我国省级行政区总数的41.18%,其中黑龙江省、山西省、重庆市发生重特大事故次数最多,是未来重特大煤矿事故监控的重点。基于事故统计规律提出了煤矿事故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5.
为了掌握山西省2018年以来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2018年和2019年前十个月事故的发生月份、发生次数、事故等级、事故类型和事故原因等进行了统计分析,从而得出:2019年以来,山西煤矿安全形势变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升高,运输、机电和瓦斯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每年的1月、6月、11月发生事故的起数最多;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占比重达到90%,人的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三违现象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中占比最大;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仍是我省目前最紧迫的主要工作。 相似文献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