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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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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分析2012—2017年江西省毒蘑菇中毒事件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预防毒蘑菇中毒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系统”查询2012—2017年江西省上报的毒蘑菇中毒事件,并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2—2017年江西省共报告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起数120起,发病人数463人,死亡人数19人,病死率为4.1%;事件起数最多的是2015年,占事件总起数的33.3%(40/120);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5~8月份;九江市、鹰潭市、吉安市和抚州市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地区;家庭是毒蘑菇中毒的主要发生场所,家庭毒蘑菇中毒事件占中毒事件总起数的92.5%(111/120);农村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率高于城市;误采误食是毒蘑菇中毒的主要原因。中毒类别主要以灰花纹鹅膏菌和铅绿褶菇为主。结论 毒蘑菇中毒是造成江西省食源性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目的 分析2016—2020年湖北省毒蘑菇中毒流行特征,为预警防控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运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2016—2020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报告的湖北省毒蘑菇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16—2020年湖北省共计报告毒蘑菇中毒事件163起,发病487人,死亡17人,病死率为3.49%(17/487)。事件数最多的是2020年,占总事件数的34.36%(56/163);毒蘑菇中毒主要发生在6-10月份;恩施州和宜昌市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地区;家庭是毒蘑菇中毒主要发生场所,占事件总数的93.87%(153/163);农村毒蘑菇中毒事件远高于城市;误采误食是毒蘑菇中毒的原因。结论 毒蘑菇中毒是湖北省食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应在高发季节对重点区域、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教育群众不采不食野生蘑菇。  相似文献   

3.
目的 了解浙江省毒蘑菇中毒发生规律和流行病学特征,为毒蘑菇中毒的预警及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2010—2016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报告的浙江省毒蘑菇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7年内共报告毒蘑菇中毒暴发事件42起,累计中毒病例192例,死亡13例,死亡例数占浙江省同期食源性疾病暴发总死亡例数的76.5%(13/17)。事件起数最多的是2016年,占总数的40.5%(17/42)。6~10月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中毒事件起数、发病例数分别占95.2%(40/42)和97.9%(188/192)。死亡例数均集中在6~8月。家庭是毒蘑菇中毒的主要发生场所, 占总事件起数的83.3%(35/42)。事件起数在前3位的地市是杭州市、金华市、绍兴市,事件起数在前3位的县(市、区)是宁海县、桐庐县、嵊州市。病例症状以胃肠炎型为主,占总发病例数的72.4%(139/192)。发病潜伏期最短为18 min,最长为15 h,中位数为2 h。从两起严重脏器损害型事件的毒蘑菇中检测出鹅膏多肽。结论 毒蘑菇中毒是浙江省造成食源性疾病死亡的主要原因,应对高发季节、高发地区及高发人群进行重点监测和干预, 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4.
目的 分析广西毒蘑菇中毒事件流行病学特点,为毒蘑菇中毒的风险预警和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对广西2015—2020年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系统报告的毒蘑菇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15—2020年,广西共报告毒蘑菇中毒事件189起,发病人数789人,死亡10人,病死率为1.27%。事件数最多的是2020年,占事件总数的38.10%(72/189);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5~9月,高发地区为桂林市、百色市、梧州市和钦州市;家庭为主要的发生场所,占总事件数的93.65%(177/189),其中农村地区占88.14%(156/177);毒蘑菇中毒的主要原因为误食误用。结论 广西毒蘑菇中毒防控应根据高发季节、高危场所和人群有针对性行预防,加强对农村地区家庭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5.
目的 对贵州省2011—2021年毒蘑菇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特征分析,为制订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贵州省2011—2021年上报至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中的毒蘑菇中毒事件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贵州省2011—2021年共报告毒蘑菇中毒1 527起,中毒5 312人,死亡95人,病死率1.79%;2020年报告起数最多;第二、三季度高发;中毒场所主要发生在家庭;报告死亡事件55起。结论 毒蘑菇中毒是贵州省报告最多、引起死亡最多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家庭,应加强有效的宣传教育,降低贵州省毒蘑菇中毒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6.
目的 分析2011—2020年全国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规律,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对2011—2020年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11—2020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4 558起,发病人数259 481人;事件高发于6~9月(60.82%)。致病因素以有毒动植物及蘑菇中毒(43.56%)、不明原因(35.49%)和微生物(16.42%)为主,其中菌类及其制品导致的事件数占比(18.33%)与死亡人数占比(52.69%)最高。暴露场所主要在餐饮服务单位(49.31%)和家庭(46.68%),且暴发于家庭的年均增长率最高(33.66%)。结论 近10年我国食源性疾病主要致病因素是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集中于菌类及其制品;事件高发于6~9月,暴露场所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家庭为主,且倾向于家庭。  相似文献   

7.
目的 分析2016—2020年长沙市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规律和流行病学特征,为毒蘑菇中毒预警及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收集2016—2020年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系统报告的长沙市毒蘑菇中毒事件,对其流行病学特征进行分析,采用χ2检验分析不同地区的毒蘑菇中毒事件数。结果蘑菇中毒事件203起,中毒618人,死亡15人,主要发生在6—9月,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地区,家庭是毒蘑菇中毒主要的发生场所,高发地区为宁乡市、长沙县和浏阳市。2016—2020年长沙市中心城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天心区和雨花区)的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数明显低于周边县市(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χ2=17.117,P=0.002)。2017年长沙市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起数最多,其余年份相差不大,死亡人数呈现降低趋势。结论 长沙市毒蘑菇中毒事件具有季节性和区域高发性的特点,对周边县市农村地区的50岁以上居民需调整宣传干预手段,减少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讨保山市2018—2022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全市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18—2022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描述性分析及统计学分析。结果:2018—2022年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259起,发病1 362人,死亡8人,罹患率13.98%。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以6—8月为发病高峰,共报告167起(64.48%)。毒蘑菇中毒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7.88%和75.00%。家庭、餐馆、学校和农村宴席是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主要场所,家庭报告190起(73.36%),死亡8人(100%);农村宴席平均每起事件发病人数高于其他场所。食用毒蘑菇(99起)和有毒动植物(44起)是致病的主要原因。微生物因素引起的发病人数(453例)居首。结论:2018—2022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夏季,家庭为主要暴发场所,毒蘑菇中毒是致死率最高的致病因素。应加强卫生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野生菌及微生物食物中毒健康教育,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可有效降低发病数和死亡数,降低食源性疾病的负担。  相似文献   

9.
目的 分析2015年中国大陆(除西藏)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事件的致病因素、暴发场所和原因食品等。方法 对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网收集的2015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5年全国31个监测地区共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2 401起,累计发病21 374人,死亡139人。已知病因事件中,毒蘑菇导致的事件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46.2%(794/1 717)和60.3%(79/131),微生物性因素引起的发病人数最多(51.5%,7 861/15 250)。暴发的主要场所为家庭和餐饮服务场所,事件起数分别占50.9%(1 222/2 401)和43.8%(1 051/2 401),发病人数分别占22.6%(4 823/21 374)和68.9%(14 727/21 374);明确的原因食品(除误食毒蘑菇外)中,主要为蔬菜类和肉类食品,其事件起数分别占11.1%(235/2 122)和10.5%(223/2 122),发病人数分别占14.5%(2 561/17 696)和15.6%(2 768/17 696)。结论 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主要致病因子是毒蘑菇,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的主要致病因子是副溶血性弧菌、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肠毒素,主要发生场所是家庭及餐饮服务场所,家庭误食毒蘑菇和对乌头加工不当(食用量或加热温度和时间)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了解2010—2020年中国大陆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及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和控制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整理2010—2020年报告的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资料,建立数据库,并按发生时间、发生场所、致病原因、致病因子污染环节(引发因素)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5 244起,发病37 610人,死亡271人。第二季度为发病高峰,事件数、发病人数分别占全年总数的35.37%(1 855/5 244)和31.18%(11 727/37 610)。植物性4 794起,发病34 482人,死亡222人;动物性450起,发病3 128人,死亡49人。致病原因前3位依次为植物凝集素及皂素(37.49%,1 966/5 244)、乌头碱(8.28%,434/5 244)、桐子酸(6.24%,327/5 244);发生场所主要为家庭、单位食堂;引发因素主要是误食误用、未充分煮熟煮透。结论 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四季均有发生,第二季度为高峰,菜豆、乌头的加工不当是主要中毒原因。应针对以上流行特征,重点对家庭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从而减少有毒动植物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分析2010—2012年浙江省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提出当前防控重点。方法对2010—2012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10—2012年浙江省共上报食源性疾病事件95起。以微生物类事件为主,占58.9%,其中又以副溶血性弧菌为最常见,占23.2%;5~9月为食源性疾病事件高发月份,占66.1%,微生物类事件夏秋季发生更为频繁,在确定的中毒食物种类中,以肉与肉制品最多,且每个季度均较多,以副溶血性弧菌、非伤寒沙门菌污染为主;其次是水产品,在二、三季度较多,主要是受到副溶血性弧菌污染;误食毒蕈、误将亚硝酸盐当成食盐等调味品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仍有发生。结论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肉与肉制品、水产品及亚硝酸盐的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减少蕈类中毒发生;防控的重点场所为宾馆饭店、集体食堂,重点类型为副溶血性弧菌等常见微生物污染事件。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分析2014年中国大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事件的致病因素、原因食品、发生场所和引发因素。方法 对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网收集的2014年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4年,全国31个监测地区共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 480起,累计发病17 651人,死亡111人。已知原因事件中,微生物性因素引起的事件起数和发病人数最多,分别占38.0%(437/1 151)和58.1%(8 181/14 093);毒蘑菇导致的死亡人数最多,占56.5%(61/108);已明确的原因食品(除误食毒蘑菇外)中,主要为肉类和蔬菜类食品,其事件起数分别占14.7%(186/1 265)和13.5%(171/1 265)。发生场所主要为餐饮服务场所,事件起数和发病人数分别占总数的37.1%(549/1 480)和51.0%(9 008/17 651)。引发因素明确的事件中,主要引发因素为误食误用和对食品的加工不当,事件起数分别占31.1%(348/1 118)和27.3%(305/1 118)。结论 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食品安全问题,家庭误食毒蘑菇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因素,宾馆饭店和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对食品加工不当是引起暴发的常见原因,误食误用是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高危因素。  相似文献   

13.
目的 分析保山市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结果, 掌握发病特点和发生规律。方法 收集2014~2018年保山市6家哨点医院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报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4897例, 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所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男女比为1.03:1, 病例中最小年龄为出生50天, 最大年龄96岁, 多发于25~55岁(50.42%), 农村居民多于城镇居民, 农民为主(55.28%); 6~8月为高发期; 临床表现以消化系统症状为主; 采集652份粪便标本中, 检出致病微生物24株, 检出率3.68%,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率最高; 可疑食品以毒蘑菇、肉与肉制品、蔬菜类及其制品、附片为主; 家庭是主要暴露场所。结论 有针对性的在农村家庭开展预防毒蘑菇、附子(川乌、草乌)及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健康教育, 可有效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目的分析2004—2014年北京市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特征,为提出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4—2014年的食物中毒数据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2004—2014年共发生食物中毒事件468起,报告发病总人数为7 199人,死亡1人。食物中毒事件总体呈下降趋势,2010—2014年趋于平稳,高峰主要集中在8、9月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单位主要是餐饮单位(143起,1 739人)和企事业单位食堂(118起,2 145人),事件数和发病人数均排在前两位。主要致病因素为细菌、有毒植物和化学物。细菌性因素主要以副溶血性弧菌(18.36%,38/207)、金黄色葡萄球菌(13.53%,28/207)、变形杆菌(12.56%,26/207)等为主,有毒植物因素主要是菜豆(89.14%,156/175),化学性因素主要以亚硝酸盐(76.09%,35/46)为主。结论应开展预防有毒植物和细菌性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加大对餐饮单位和集体单位食堂的监管。  相似文献   

15.
摘 要:目的 分析吉林市食源性致病菌污染情况,为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提供依据。方法 按照《2014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方法》对食源性致病菌进行监测。结果 2015年吉林市共监测10类240份食品样本,检出19株致病菌,总检出率7.92%,其中检出7株蜡样芽孢杆菌,8株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3株金黄色葡萄球菌,1株沙门氏菌;3类食品样本监测到食源性致病菌:流动早餐检出率57.14%,肉与肉制品检出率50%,调味品检出率2%;依据散装和预包装不同包装类型的食品样本中食源性致病菌的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吉林市流动早餐和肉与肉制品两类食品样本中检出食源性致病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检出率均较高,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此类食品的监管。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2010~2018年保山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发病规律和特点。方法 对保山市2010~2018年报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资料, 从时间、场所、致病因素进行分析。结果 共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16起(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20起), 除1起食源性寄生虫感染外, 其余均为食物中毒, 发病2677人, 死亡20人。6~8月为发病高峰, 报告起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6.3%、41.3%、75.0%。毒蘑菇中毒报告起数及死亡人数最高, 分别占总数的49.5%、50.0%; 微生物性发病人数最高, 占总数的31.4%; 导致死亡病例主要为毒蘑菇、乌头碱, 占总数的75%。家庭报告起数、发病人数及死亡人数最多, 分别占总数的72.1%、51.7%、90.0%。农村宴席及学校平均每起事件的发病人数高于其它场所。 结论 加强对农村宴席及学校的监管, 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野生菌、附子(川乌、草乌)及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健康教育, 可有效降低发病数及死亡数。  相似文献   

17.
目的 针对重大活动中供应食品分级抽检缺乏理论和数据依据的问题,评估粮食、油脂、肉类、乳品、蔬菜、水产及其制品共6类主要供应食品中49项风险因子级别,指导构建重大活动中供应食品的科学监测防控体系.方法 整理分析2015—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方监管部门(食药监部门)的监督抽检数...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2004—2011年甘肃省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特征,为减少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甘肃省2004—2011年所报告的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2004—2011年共报告较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32起,中毒人数672人,死亡52人,病死率为7.74%。报告事件高峰在6—10月,其中8月份报告最多;中毒场所以家庭最多,占总起数的75.00%;中毒原因以化学性食物中毒为主,占总起数的27.68%,且化学性食物中毒死亡人数也最多,占总死亡人数的65.38%。结论:化学类和有毒植物类食物中毒是甘肃省较大级别食物中毒发生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掌握广西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原因,提高事件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法收集2010—2014年广西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所涉及的食物种类、发病原因、致病因素等进行分析。结果广西累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98起、发病2 446人、死亡35人。引发中毒的食物主要为混合性食物、畜禽肉及其制品和桐油果、蓖麻籽等,发病的主要原因为误食误服、加工不当和交叉污染。微生物是事件数和发病人数最多的致病因素,植物类死亡人数最多。结论不同食物引发食物中毒的途径、方式和致病因素有着其规律和特点,应制定高风险食物目录清单,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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