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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油化工生产中,经常使用液化气体钢瓶充装原料和产成品,由于一些企业钢瓶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超量充装,致使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大量的统计数字表明,液氯、液氨、环氧乙烷等一类液化气体钢瓶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超量充装。造成充装量超过规定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对充装量的概念含糊,没有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操作。充装液氯、液氨的钢瓶按容积区分,主要有415L和832L两种(公称分别为400L和SOOL),其自重分别为23Okg和400kg。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关于液化气体钢瓶充装量的规定:液化气体充量(kg)一钢瓶实际容积(t)x…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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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气体钢瓶在充装过程中若有误用报废瓶、错装、气瓶超期服役、混装等情况对钢瓶充装及使用过程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充装前检查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并排除这些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气瓶安全使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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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叶助光科长处了解到,全省已展开了一系列对钢瓶的专项整治活动。尤溪县对钢瓶实行塑封标识管理,严禁超期未检和不合格气瓶注入市场;福清市严肃查处超期未检钢瓶排除了不安全隐患;莆田市联手执法检查液化石油气的经销点,对未检的钢瓶采取强制送检;连江县推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塑料封口技术,明示充装站名、质量及电话等;宁化县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就宁化县气瓶托管和充装、使用单位安全注册工作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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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瓶装液化气的充装是在具有固定场所的液化气灌装站内完成的,同型号的液化气钢瓶一般充装相同的体积,充装量标识于气瓶的封口标签上,液化气灌装站再以充装的容量为依据进行收费。譬如型号为YSP35.5的液化气钢瓶,按照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规定,最大充装量≤14.9kg本地液化气站统一充装14.5kg,并按N元/14.5kg进行收费。液化气瓶型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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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的质量计量监督管理 ,规范了液化气瓶充装市场。但是 ,对钢瓶充装量及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误区 ,使被管理者感到无所适从 ,影响了技术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误区之一 :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规格是多少 ,其充装量就应该是多少。如YSP -15钢瓶 ,认为其充装量必须保证15公斤 ,YSP -10钢瓶其充装量必须达到10公斤。根据GB5842 -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 ,YSP -15钢瓶其充装量为小于等于15公斤 ,而不是必须等于15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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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7,(8)
液氯钢瓶的充装有严格规定,在充装过程中严禁过量充装,通过智能定量充装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液氯钢瓶定量充装,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超量充装,同时又实现了液氯钢瓶的计算机档案管理,提高钢瓶充装过程的安全可靠性,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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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无缝钢瓶的充装前检查 ,在现有的标准或规程中是没有音响检查这一项内容的 ,只有在气瓶定期检验时 ,根据国家标准GB 130 0 4— 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中有音响检查的要求 ,但气瓶定期检验周期为二至五年。有关资料表明 ,当氧气瓶中进入海水或其他腐蚀物 ,则该瓶使用半年至一年后 ,瓶体被腐蚀处的剩余壁厚不到 2mm ,这样的气瓶如混入充装站 ,在充装过程中就很有可能发生事故。所以 ,只在气瓶定期检验中才进行一次音响检查 ,已经不能满足气瓶充装安全生产的需要。气瓶充装前的音响检查 ,可引用GB 130 0 4—1999《钢质无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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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因气瓶充装前不检查而发生的爆炸及质量事故,以及气瓶充瓶前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使气瓶的不安全隐患得以排除的几个例子,比较了气瓶充装前不检查以致造成不安全的惨痛结果,以及气瓶充装前检查了安全的良好结果,从而有力的证明了气瓶充装前检查所起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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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压力 ( Filling Pressure)永久气体的充装量以在基准温度下的充装压力限定值来表示。对于氧气、空气、氮气、氢气、甲烷、一氧化碳、氩气、氦气、氖气的充装压力可查阅《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1 989)或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相应国家标准。间歇吹洗 ( Intermittence Purging)是一种吹洗或置换系统的有效方法。将纯气或样品气充入系统 ,充入的压力不可与钢瓶的压力相等 ,以避免钢瓶阀和减压器的加压侧中的残余气体和湿气与纯气或标准气混合 ,然后将系统压力泄至接近常压 ,反复升压、降压数次 ,即反复稀释数次 ,即可将系统吹洗或置换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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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国家劳动部职业卫生及锅炉压力容器司审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瓶充装分委员会于1994年5月25日在首都北京正式成立。来自国内气瓶生产、充装(使用)、设计、科研、标准化、教学、检验、安全监察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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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5年3月10日上午10时许,笔者到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供气车间执行公务,突然发现氧气瓶库房中,存放有3只瓶体为绿颜色的氢气钢瓶,不由大吃一惊!经询问,方知这3只气瓶是因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而被扣押下来的。据了解,这3只气瓶被扣押的原因与经过是这样的:1995年3月初,四川省建筑十一公司材料科供应员王某某,拉5只气瓶到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供气车间,要求充装氧气。当供气车间赵贤英同志(气瓶检验员)发现送来的5只气瓶中,两只瓶是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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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湖北省劳动厅1991年8月26日以鄂劳函[1991]259号文“转发劳动部‘关于一九九一年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湖北省气瓶充装检验整治情况,提出了六条意见,强调继续加强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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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美国运输部与长管拖车所用的DOT-3AAX和DOT-3T气瓶有关的法规和标准,包括气瓶的设计、检验、充装、符合条件的气瓶对某些特定气体的超量充装、气瓶的配管和安全装置、及气瓶定期检验等方面的标准、法规及免除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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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顿全市气体充灌站和气瓶检验站的工作中,为了统一气瓶试压检验内容,提高充气前检验、充装、试压检验及主管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对气瓶安全技术的认识。南京市劳动局于1986年3、4月主办了三期“气瓶安全技术培训班”,每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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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发现钢印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严禁充装。工作中发现下列气瓶的钢印标记中缺少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RZZ)和产品标准号。可否充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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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2年3月26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了劳动部司(局)文件劳锅局字(1992)17号──“气瓶充装站注册登记和气瓶检验站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文件中规定,“从一九九二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底基本完成气瓶两站的整顿治理工作。”对于生产氧、氮、氩、氢等永久气体的厂家,其气瓶充、检两站应遵守如下一些规定。一、气瓶充装站注册登记应着重充装环节的条件和管理,推广防止超装、错装和混装的技术措施和工装设备,保障气瓶充装安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