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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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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以发改办工业[2004]1825号件,即《关于2005年行业标准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发送给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机构及计划单列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知》对编制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编制原则、编制重点、报送要求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
吴金龙 《电器工业》2006,(10):72-7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发布公告2006年第46号。公布《铅笔》等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的目录。公告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标准清理结果公告(2005年第146号)精神.为做好国家标准清理拟转成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铅笔》等445项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1日起生效。以上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按《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发改工业[2005]135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修改重新出版。在标准未重新出版以前.仍使用原国家标准本。”  相似文献   

3.
<正>10月30日,质检总局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一份适应标准化事业发展和改革要求,落实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加强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一管理的重要文件,对全面提升我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标准化  相似文献   

4.
《电器工业》2022,(8):25-28
<正>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中电协[2022]84号电工行业相关企业、研究院所、标委会、分支机构、中电协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的《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电池托盘焊接制造规范》等16项中电协团体标准,已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制修订,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在《电器工业》杂志和协会网站上公布。  相似文献   

5.
正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中电协[2021]96号电工行业相关企业、研究院所、标委会、分支机构、中电协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的《电机试验用静止变频电源技术条件》等18项中电协团体标准已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制修订,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在《电器工业》杂志和协会网站上公布。  相似文献   

6.
正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中电协[2018]226号电工行业相关企业、研究院所、标委会、分支机构: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的《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安全阀技术条件》等28项中电协团体标准已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制修订,现予以发  相似文献   

7.
高飞 《电器工业》2006,(8):76-76
2006年6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应物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审定。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体制、组建、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管理、经费、编号名称、内  相似文献   

8.
正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文件中电协[2020]24号电工行业相关企业、研究院所、标委会、分支机构、中电协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的《YBBPX3系列高效率隔爆型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55)》等22项中电协团体标准已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完成制修订,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在《电  相似文献   

9.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 ,根据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于2001年8月7日 ,以中电联标[2001]30号文批准发布了《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现全文刊发如下。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部对有关国际电工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归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电力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科技信息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条件》通过行业标准文件审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条件》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电力行业项目计划(中电联标准[2006]76号和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安排,受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托,由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和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起草编写的,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基本技术条件,标准完成制定程序最终通过后,将适用于电力行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年年会暨标准审定会于2007年1…  相似文献   

1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3年3月10日以国标委计划(2003)10号文,印发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刊转登如下,供有关单位参考(附件略)。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做好行业标准化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标准化法》和《标准化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近日印发了《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作为电力行业标准的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将承担电力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相似文献   

14.
信息之窗     
《低压电器》2013,(9):63-67
【行业动态Industy】84项电力发展行业新标准规范8月1日起实施近日,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局科技[2009]52号)的规定,国家能源局批准84项行业标准,其中包含能源标准(NB)4项、电力标准(DL)80项。据悉,我国的能源行业标准代码及管理范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相似文献   

15.
《中国照明电器》2022,(8):57-60
<正>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六部门于2022年7月7日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行动计划》为指引,为做好照明行业相关工作,现将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相似文献   

16.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第一机械工业部标准化工作管理条例》、《机电新产品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等条例和办法,并考虑到一机部电工总局关于低压电器产品更新规划项目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的指示精神,一机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制订了《低压电器统一设计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经一机部电工总局以(81)电技字503号文批准。为便于各低压电器生产厂贯彻执行,现将《低压电器统一设计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要求,为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售电公司是指提供售电服  相似文献   

18.
《电力信息化》2007,5(9):22-26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6月22日,由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国家四部委制定完成并审批通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味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同时废止。《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定级时更为客观地描述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直接表示为第一级、第二级......第五级,这是一个大的变化。其次,新办法不再将监管强度、保护措施与系统定级标准相对应,而是根据信息系统被侵害客体的受侵害程度进行划分。再有,等级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定级、备案、系统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而科学、准确、公正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是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吴蓓 《发电设备》2006,20(2):88-88
电站锅炉及辅机行业标准化网三届四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6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共有23个单位29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首先由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副所长郑国耀介绍了2005年7月在贵阳召开的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的会议精神,指出:(1)标准是规范的基础;(2)标准要高于规范的要求;(3)标准应该更有广泛性,它不仅仅反映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而且标准追求互认,跨越国界。锅炉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行业工作部主任张瑞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关于《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  相似文献   

20.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发改环资[2006)1864号文发出通知,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精神,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保留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与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工作合并.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精神,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实际,对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特制定<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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