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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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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标准导报》2014,(1):29-29
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情况截至12月26日,2013年度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活动130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375.97万辆,同比增加17.37%。其中,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数量为196.13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52.17%。共实施轮胎召回1次,涉及产品47.18万件。其中,国产汽车召回58次,涉及车辆327.75万辆;进口汽车召回72次,涉及车辆48.22万辆。  相似文献   

2.
《中国标准导报》2013,(11):33-33
2013年1月至9月,我国共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活动97次,涉及车辆269.4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3次(同比增加79.6%)和134万辆(同比增加99.0%)。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114.6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2.5%。  相似文献   

3.
本刊上一期探讨了在汽车召回制度发展中,我国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汽车召回的模式等问题。本期,我们就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现状及管理现状,汽车召回中的零部件供应,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社会信任度及企业的诚信度所产生的影响等等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共管理机构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方式也在发生转变。将风险管理的概念引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可以使监管方式由被动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主动的“事前预防”,提升监管水平。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后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本文从概念上分析缺陷产品召回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以汽车产品为例比对风险管理的过程和产品召回的流程,提出基于风险管理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流程和注意事项,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领域实施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3月15日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以下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全文:  相似文献   

6.
本文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涉及生产/经营者的条文进行解析,内容包括:概述、缺陷调查分析、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等。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合理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汽车产品的制造商对其生产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车主、使  相似文献   

8.
国内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比较与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召回制度的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国家效能和机动车安全法》实施以来,已经实施了九千多项安全召回,涉及到几百万辆的机动车和车辆零部件。除美国之外,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有日本、韩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目前,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已近3年。  相似文献   

9.
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近三年了,在这年三年时间里,我国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配套办法的制定、汽车缺陷信息收集、信息系统建设、缺陷的调查、取证、认定、管理机构、专家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更有效的推进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其有效性进行分析。本文在总结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实施情况基础上,借助经济学相关理论,系统分析了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三年以来取得成效和不足,通过相关计算验证了该项制度有效性,文章最后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社会、法制和运作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产品召回保险发展落后的原因,提出我国应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设计为强制险,在法制建设中应提高违法成本以引导义务主体投保,给予财政支持以提高保险公司开办该险种的积极性,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以使该险种能发挥其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11.
1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宣贯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郭启文、总局主管召回的执法督查司严冯敏司长和检验监管司刘世远副司长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2.
缺陷产品召回程序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的关键性环节,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此,首先分析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基本程序及国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的产品召回程序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外缺陷产品召回程序的几点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汽车产品缺陷信息的5个来源:缺陷信息、技术服务公告信息(TSB)、企业境外召回备案信息、国外召回信息、国内召回信息、舆情的定义及内涵,重点阐述了缺陷信息分析的过程和关键分析点,并对完善优化缺陷信息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突破了缺陷汽车召回立法层级低的限制,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以促进召回制度有效实施。《条例》全文共29条,这些条款规定有助于发现缺陷线索、增强对非法行为的威慑力、让调查者掌握  相似文献   

15.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缺陷汽车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采用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按照规定,汽车消费者(车主)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进口商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6.
《质量探索》2012,(9):15-15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五届汽车安全技术学术会议上,专家们表示,近年来,我国正积极推进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相关规定对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相关车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有助于规范汽车产业发展,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安全。  相似文献   

17.
张伯顺 《质量探索》2012,(11):26-26
我国首部"汽车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公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在中国汽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我国汽车消费者的一个福音。汽车召回制度从原来的《规定》变身《条例》,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相比较原来的《规定》,新公布的《《条例》有些什么亮点呢?《条例》精练而清晰《规定》洋洋洒洒8章46条,而《条例》仅29条。《条例》表述不仅精练而且周全,如对汽车产品"缺陷"的范围,除了设计和制造  相似文献   

18.
国外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概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产品复杂程度的日益提高,由于设计、制造、信息指示等失误而形成的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事件大量出现,为最大程度地解决此类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汽车召回制度,用来消除汽车产品缺陷造成的公共安全问题;各国立法机构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授权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缺陷产品问题进行管理,使之日益成为缺陷产品危害问题解决机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实践,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以轿车为例,国际上几乎每种型号的轿车都曾因存在系统性缺陷而进行过一次甚至多次召回.  相似文献   

19.
缺陷产品造成安全事故频发对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本文针对产品召回的监管问题,考虑参与各方主体利益最大化,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博弈策略收益矩阵,对比分析各博弈主体行为策略的演化稳定均衡,分析三方博弈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因素,找出破解当前召回监管模式弊端的突破口。研究表明:对于政府,提高政府行政处罚力度、优化政府监督流程,将提高政府召回监督工作效率;对于企业,设立缺陷召回信用机制、提高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将提高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召回的积极性;对于消费者,搭建缺陷召回信息平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提高维权所得的赔偿,将有助于消费者主动上报缺陷产品信息、积极参与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相似文献   

20.
《世界标准信息》2002,(11):8-10
因产品存在缺陷而对使用者和他人人身安全与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其中汽车产品缺陷问题的严重性更显得尤为突出。从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和国内现实状况两方面来看,都需要国家产品质量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和实际缺陷产品召加管理制度,依法积极介入,才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在有关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研究工作的请示、汇报上的批示精神和我国加入WTO后,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面临的形势,在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质检总局WTO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我们将缺陷汽车产品管理作为专题提出,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公安部车检中心等单位组成的课题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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