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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22,(2)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补"的推行,清理"僵尸企业"作为清理无效供给的典型日益成为热点问题,这也促使部分地区破产案件逐年增加。而在"僵尸企业"的清理过程中,"担保链"问题逐步显现,即企业之间彼此相互保证,并因此导致企业成为"僵尸企业"直至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对保证债权的直接规定较少,破产案件中的保证债权的申报、认定等问题该如何处理?如何通过破产程序更公平公正地化解"僵尸企业"担保链风险?本文拟就破产案件中保证债权的相关问题结合自身所办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些简单的探索。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20,(2)
本文在甄别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僵尸企业的基础上,按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识别出的僵尸企业分为应破产类和改组重组类。根据分类分析发现,非经常性损益对两类僵尸企业扭亏均有影响,但从拟合优度发现应破产类僵尸企业对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依赖性明显更高。通过对53家完全依靠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的应破产类僵尸企业的扭亏行为进行分析,得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政府补助项目、债务重组项目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是其扭亏的惯用手段。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3,(11)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和商法典中都有相关的规定。2007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无疑是破产法的一大进步。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管理人的管理程度起决定作用。新《企业破产法》第25条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可是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则规定得不够系统和详细。因此,有必要完善立法或司法解释研究,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运用法学理论,对我国破产管理人责任制度进行了重新构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20,(4)
新形势下,破产管理不仅需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与此同时,还需要减少法院的负担,保证双方的经济效益。破产程序需要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实施和终结。从目前的形势上看,不少"僵尸企业",在本质上,已经具备了破产的条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形式上维持着生存。"僵尸企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与此同时也积压了良性企业的生存空间。面对这些问题,"僵尸企业"清理处置难问题就呈现到了大家的视野当中,并呈现了突出性的特性。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当中,需要秉承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想,在"僵尸企业"的特殊性上,积极推进破产法实施,帮助这些企业积极的整合或者是退出,完成服务上的转型,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处理产能过剩问题,而有效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就要有效地识别和处置僵尸企业。为了更好地识别和处置僵尸企业,首先要了解僵尸企业所面临的困境特征。由此可见,对僵尸企业的困境特征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主要研究上市公司中僵尸企业的困境特征,利用统计学中非参数检验方法,通过对僵尸企业与一般财务困境、财务破产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实证得出僵尸企业所具有的困境特征,为上市公司有效识别和处置僵尸企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破产清算参照适用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法》主要是对企业法人破产的相关规定。与企业法人相比,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责任,基于以上诸多差别,合伙企业的破产在破产原因、破产财产界定、与合伙人破产的关系以及破产程序适用上与企业法人的破产应存在较大不同。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7,(4)
<正>企业破产清算是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对破产清算的管理是关键环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用法治思维推动"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法律作用,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不断健全完善"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成为当前经济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重要任务。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强化破产清算管理意识,提高债权人的债权受偿比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22,(2)
融资租赁是国际资本市场中常见的一种金融服务形式,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了这种模式,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丰富着其交易模式与工具价值。但也正因为越来越多的新型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的诞生,导致相关交易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越发复杂,而我国早期并没有太多的法律条款与规则适用于融资租赁衍生案件的处理,一旦相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融资租赁相关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交叉适用,导致本已经复杂的法律关系变得更加难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后,融资租赁债权处置困难的局面有了一定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5,(2)
<正>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首次确立了管理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且赋予了管理人广泛的职权。这是对原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组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与国际破产制度接轨的一个良好开端,成为新企业破产法的一大亮点。管理人在企业破产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拥有对诸多重要事务的决定权或者处分权,其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债权人、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完善破产管理人监督制度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面临的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8,(2)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016)对破产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作出调整。法律界人士持不同意见,认为破产企业不满足会计准则下持续经营前提而不应再行编制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与破产法下财产状况报告概念不同,进而会计准则不能约束破产法下法院所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报告。本文以会计准则制定的逻辑基础为起点,对《会计法》尤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持续经营假设及其与破产清算的关系进行界定与解释,并对破产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的法律内涵进行了解读,认为内含假设与目标的基本准则是继承性且发展中的财务会计理论,会计准则下清算财务报表与破产法下财产状况报告之间不仅不存在任何冲突,还有助于破产管理人履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等职责。与此同时,应在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下进一步完善清算财务报表的构建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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