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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4,(2)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联合国CDM项目,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成为了会计学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文章以上海三爱富公司CDM项目为例,分析了CDM机制下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确认、计量和账务处理,以期为我国后续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会计准则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7,(6)
随着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形成,建立配套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体系刻不容缓。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解决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问题提供了全新思路。本文评价和分析了《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提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认为《征求意见稿》存在碳排放权资产等会计信息的欠完整和不可比,以及碳排放权收益和成本的不配比等局限性,其源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制度建设的不完善;而当前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和披露,更为务实的策略是从简核算与加强表外披露,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长远还须制定系统的碳排放、碳减排和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准则。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6,(5)
与碳排放权的市场交易相比,碳排放权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并未跟上世界脚步,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缺少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会计准则,这使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难以标准化。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现状及问题,按照碳排放权的持有目的不同分别展开研究,尝试性地提出碳排放权会计的基本核算模式,提出碳排放权的会计属性应为资产类别,且持有目的为自用的碳排放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持有目的为出售的碳排放权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结合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进行会计计量;后续计量时应进行摊销,重估公允价值的变动;披露方面应采取财务报表表内和表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4,(20)
低碳经济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碳作为稀缺的资源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中,伴随而来的是有关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相关确认与计量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对于碳排放权会计都进行了不同的探索,而研究适合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不仅对企业发展有必要性,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正>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实现交易量超过3亿t,成交金额70多亿元,交易量和成交金额均居全国第一。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知音广场大楼的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一群平均年龄只有26岁  相似文献   

6.
<正>2013年12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四大行业率先试水。与此同时完成广东首笔碳排放权交易,首笔交易为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2 000t碳排放交易权配额给公司,成交单价为61元/t,成交金额为122万元。2014年4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共有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2个行业的138家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2014年12月,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正式拉开帷幕,河北承德市6家水泥企业成首批纳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20,(1)
低碳减排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作为实施碳减排政策的重要手段,碳排放权被引入市场交易,碳排放权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等也由此被纳入了会计体系的讨论范围。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处于试点向全国范围推广的阶段,市场区域性明显,交易价格波动性大,与国际既有市场相比活跃度低,碳排放权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也更为突出,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相关经济事项的实质。鉴于此,本文对比国内外碳排放权有关规范并就其存在的争议展开分析,从而清晰认识到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无偿配额的会计确认、自用碳排放权计量、碳排放权披露等方面的规范,建立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下统一的碳排放权会计规范。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4,(33)
随着雾霾等环境气候问题的频繁出现,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碳排放权交易是发展低碳经济、控制企业环境影响的重要举措。对碳排放权交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尚处于探索阶段。文章结合国内已有文献资料探究如何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旨在为我国制定相关会计准则法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开发成本高、融资困难等因素导致绿色住宅市场的发展面临着巨大阻力,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增加绿色住宅开发的收益,因此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如何作用于绿色住宅市场,进而发掘在碳排放权交易背景下绿色住宅的融资机理。在分析绿色住宅融资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设计了住宅产业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并将住宅开发商的初始排放权认定为建筑使用过程中因绿色度低而产生的碳排放。随后通过对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绿色住宅融资相关利益主体关系、市场行为以及融资合意性的分析,发现绿色技术的资金投入在碳交易市场机制下得到补偿,并且这种补偿机制是可持续的,会使开发商偏好于开发绿色住宅,同时金融机构也因绿色投入有了可靠的利益形成机制,投资风险变低,而偏好于对绿色项目的投资。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5,(13)
我国碳交易具有一定特殊性,总体可分为CDM项目和后京都时代两个阶段。两阶段下我国碳交易各具特点,相应的会计处理也应顺应环境而有所不同。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CDM阶段碳排放权的性质,指出该阶段碳排放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且该阶段碳交易尚未普及,为保持会计核算的统一性,不应开设新的会计科目,而应加设二级科目"碳排放权"进行核算。接着分析了我国日后完全进入后京都时代阶段碳排放权的特征,指出其应分为生产经营、交易两种用途进行核算。届时我国碳市场已完善,应分别开设新的会计科目"碳经营资产"和"碳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在两阶段分析过程中,详细阐述了每个时点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仅对目前完善CDM阶段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为后京都时代阶段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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