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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原国家建委和国家建工总局的通知和安排,由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会同天津、山西、辽宁等省、市建筑工程局以及冶金工业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修订《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83)。经过调查研究,编写初稿、征求意见稿等阶段,并通过初审和审定会议讨论后,现已定稿,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于1984年3月1日起实行。本规范是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8—66修订本)修订的。内容包括:总则、材料、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验收等共五章,计111条和5个附录。在111条中,属保留的9条,技术性修改的63条,增添的39条。此外,还删除了1条。现将几个主要问题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2.
二、钢筋部分 1.进口钢筋问题不少来信问及进口钢筋如何适用的问题。因本规范第3.1.1条规定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钢筋,把外国钢筋列入我国规范是不适宜的,因此未予涉及。且由于目前进口的钢筋涉及的国家很多,各国有各国的标准,材质出入很大。有的进口钢筋无国籍标记,纯用废杂钢轧制,质量甚差。因此各地使用时,应根据出口国的钢筋标准,取样进行必要的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并进一步做工艺性能试验(特别是焊接)。然后根据试验结果,与该工程的设计单位协商,决定可否使用及使用方法,这样比较妥当。 2.冷拉钢筋问题不少来信问及两种冷拉方法的区别及冷  相似文献   

3.
《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是根据《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5—66(修订本)修订而成的。城乡建设部已批准颁发,从1984年2月1日起实行。主编单位为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参加修订工作的有上海市建工局、广州市建工局和房管局、江苏省无锡市建工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委、哈尔滨市原住宅总公司、河南省建筑材料研究所和原二机部等单位。修订工作自1979年11月开始至1983年10月基本结束。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抹灰、油漆、刷浆、玻璃、裱糊、饰面及罩面板和花饰工  相似文献   

4.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3—83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砖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是根据《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66(修订本)修订而成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批准颁发,从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实行。主编单位为陕西省建筑工程局,参加修订工作的有山东、云南、福建、天津等省、市建工局以及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等单位。修订工作自一九七九年十月开始至一九八二年八月基本结束,历时约三年。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砌筑砂浆、砌砖工程、砌石工程、冬期施工和工程验收共七章,计128条和七个附录。在128条中,属保留的  相似文献   

5.
新编《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自1984年7月1日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实施后,全国各地来信来访对规范的某些条文提出了问题。本规范修编组对提出的问题均做了解答。本文将提出的问题归纳分类,综合成文逐类解答。一、混凝土部分 1.混凝土搅拌用水问题本规范第4.1.8条规定:拌制混凝土宜用饮用水。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均不得用海水拌制。有的地方提出了其他水资源能用不能用的问题。人类饮食用的水是拌和混凝土合格的水。因为饮用水(例如城市中的自来水,乡  相似文献   

6.
《建筑技术》1986年第6、7期刊登了本组关于对新编《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答问。该文涉及了24个问题。一年来全国各地读者还提出了一些其他问题,本组也均作了回答。现将这些后续问题加以整理,仍请《建筑技术》刊出,共计12个问题。一、混凝土部分 1.水泥混用问题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历时很长,由于材料供应的原因,使用的水泥,生产厂、品种、标号不尽相同。有来信问:不同生产厂、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能否混用?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水泥工厂很多,水泥产量很大,而生产水泥的工厂,有的生产工艺  相似文献   

7.
《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83是根据原建工部主编、批准并报国家计委备案的国家标准《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4(修订本)修订而成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批准颁发,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主编单位为江苏省建工局,参加修订工作的有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和河北、湖南省建工局等单位。修订工作自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开始至一九八三年一月结束,历时三年多。本规范内容包括:总则、基土、垫层、找平层、保温层和防水(潮)层、面层、变  相似文献   

8.
屋面渗漏的问题非常突出,根据近些年多家单位、不同系统的调查,渗漏率在60%以上,每年用于屋面维修的费用高达5亿元(l987年),据最近报道已达10亿元。屋面渗漏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建  相似文献   

9.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是根据《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64(修订本)修编的。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任主编,参加修订工作的有吉林、江西省建委,福建、云南省建工局,黑龙江省林业总局等所属的设计、施工、科研单位以及天津大学、福州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木材所、广东省林业科研所、北京光华木材厂、哈尔滨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等。自979年开始至1983年上半年结束,历时约四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于1983年5月批准颁发,从1983年11月起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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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是根据《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修订本)修订而成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批准颁发,从1984年5月1日起实行。主编单位为上海市建筑工程局,参加修订工作的有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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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修订简介高延继(山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太原)《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A1207-83的修订,是根据建设部(91)建标计字第10号文转发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件附件一,“一九九一年工程建设标...  相似文献   

12.
新编《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业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从198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规范(GBJ10——65修订本)相比,有较大的修改。本文仅就其中混凝土试配强度条文改动的考虑作些介绍。一、原规范条文第83条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但考虑到实际施工条件与试验室条件的差别,试配时应按设计标号提高10~15%选择配合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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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是根据《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4—64(修订本)修订而成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批准颁发,从1984年3月起实行。修订工作以原四川省建设厅为主,参加单位有铁道部、冶金部、水电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院和甘肃、湖南、辽宁、贵州等省建工局,自1979年10月开始至1983年5月基本结束,历时三年多。本规范包括:总则、施工准备、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验收等五章和八个附录,共计215条,其中属于修改条文108条,新增条文107条。另外,删去了原规范条文57条。一、增加和删除的主要内容 1.原规范第二章第八节“水力机械开挖和冲填土方”,一般适用于水利工程,在建筑工程中很少采用,故删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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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煤炭工业部组织有关单位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现已经国家建委批准为全国通用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TJ213-79,自一九八○年三月一日起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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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自1983年9月1日实行以来,迄今已近9年。根据建设部的安排,该规范将于1993年开始进行修订,值此修订工作即将开展之际,本文就修订内容提出一些设想,作为引玉之砖,以期得到更多工程界同仁的宝贵意见。  相似文献   

18.
修订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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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以下简称新规范)已颁发执行。通过学习和比较,我们认为新规范在许多方面对《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66(修订本)(以下简称原规范)有较大更新。新规范更切合国情和实际施工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施工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但也有些问题值得商榷。1.第2.0.22条二中规定:“烟囱外表距离易燃烧……屋面不应小于25厘米”(原规范也有此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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