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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部分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3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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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0,18(2):38-38
食品和化妆品4月起将不能“穿衣”3层以上,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4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专家表示,该国家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对相关厂商的监管,倡导低碳消费。据了解,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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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工程技术(绿色食品)》2007,(5):14-14
商务部2007年第5号公告批准《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SB/T10412-2007)》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届时将替代现行的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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