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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1999,(6)
淮河流域省际边界长约3000公里,涉及20余地市70余县市,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省际河沟达169条,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在防洪、除涝、灌溉等方面存在着复杂的水事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往往发生水事纠纷,影响省际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减少水事矛盾,预防水事纠纷,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1994年4月26日至29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的“淮河流域边界水事协调工作会议”上,淮河水利委员会与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水利厅及其有关市(地)县(市)水利局的代表就加强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进行了磋商,流域四省水利厅与淮委代表一致同意并签署“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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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流域水事纠纷调处方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松辽流域省际间的界河、跨省(自治区)河流较多,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省际间出现了多起水事纠纷。本文结合参加调处的多起省际间水事纠纷,对流域机构在流域内调处水事纠纷的方法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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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建设与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省际边界水事纠纷是中国水事危机和突发事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严重影响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本文重点分析了省际水事纠纷的特点、类型及发展趋势,阐述了和谐社会和水事纠纷处理的相互关系,并在总结太湖流域片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预防为主、未雨绸缪的省际水事纠纷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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