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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水泥产能置换政策的理解,包括异地置换问题,我本人理解,产能置换本就是一种不合理的做法,是某些人巧立名目做好人的做法,异地置换更加不合理,更是一种狡辩投机的做法,因为水泥销售都是区域性的。工信部[2017]337号明确规定落后产能违规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就是有少量确实可以置换产能,也要根据区域的实际产能情况而定,或者根据城市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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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信部关于《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于2017年12月31日出台以来,在水泥行业引起了巨大反响,不足半年时间,以各种形式的产能置换在建或拟建生产线已达数十条,给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前景蒙上了阴影。水泥产能置换(包括异地置换)是否弊大于利?《实施办法》以推动技术进步,优化结构布局为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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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近两年新建水泥项目的势头说明,部分企业利用工信部出台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不仅为了解决已建项目的合规手续,而且借机新上水泥建设项目。结合行业现状经初步研究,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跨地区产能置换无益于优化市场布局跨地区产能置换政策会造成全区域的产能过剩,包括西藏地区,无异于雪上加霜,必须绝对禁止。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除北京、上海、天津外)的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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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需求·2009年,全国熟料产量上了10亿吨台阶,而后连续增长,2014年见顶;2015年大幅回落至13.3亿吨,跌去8488万吨。2015年这一跌,全国性的产能过剩现象更为突出,虽然之后几年都有上涨回调,但直到2018年熟料产量才持平2014年。2019年熟料产量再上一个台阶,达到15.2亿吨,较2014年增长1亿吨,2020年,预计熟料产量15.5亿吨左右,刷新2019年纪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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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水泥产能置换政策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任何一个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有其当时的背景,不可能尽善尽美,需要在奔跑中调整姿态,需要在实施中予以完善,比如国家对房地产密集调控就是如此。就水泥行业发展而言,离不开《实施办法》,目前总体上利大于弊,如果能在一些政策边界和控制上进一步明晰,则会更加科学,更有利于水泥行业的持续发展。有利之处在于:第一,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区域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全国熟料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但各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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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2018年1月10日工信部下发施行新《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截至2018年5月2日,全国共计公示了11家水泥企业的产能置换项目,涉及13条水泥生产线,累计1959万吨产能,《实施办法》看似正在发挥作用。不过梳理后发现,所公布的部分项目乃早就是淘汰之产能。用已经淘汰产能用作置换指标,岂不又掉入到产能越置换越多的深渊?当前在水泥产能置换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利用产能置换名义巧立名目,又在建设新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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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天山股份认为现行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显然弊大于利。现行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本期望通过"减法"压缩行业产能,改善市场供需结构,其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造成"加法",进一步增加行业产能,恶化市场供需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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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们认为水泥产能置换政策是弊大于利虽然产能置换的初衷是减少和淘汰落后产能,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新建生产线实际产能远超项目核定置换产能的"批小上大"问题,也存在将无效产能转化成有效产能的情况。除了西藏,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水泥行业均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有些新建项目在本省内产能置换指标不够,通过去外省区购买凑齐置换指标,实际上加大了本省产能过剩状况。异地置换更多的是为想建新线的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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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水泥行业形势十分复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淘汰落后产能缺乏政策支持和有效手段,去产能没有实质性进展,产能过剩矛盾依然存在,新增产能还在继续,新的《实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明确规定和有效监管措施,一些项目存在跨地区置换,一些项目重复置换,一些项目是由长期关停并长期退出市场的僵尸产能置换,事实上反而增加了有效产能,加剧了产能过剩,严重损害了近几年来之不易的水泥行业供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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