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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矿物与加工》2002,(6)
外贸经营审批改为登记核准制 外经贸部日前发出通知 ,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 :自今年 7月 10日起 ,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 ,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 ,改为实地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通知规定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 ,只需拥有不低于 5 0 0万元的注册资金 (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30 0万元 )和其他条件 ;生产企业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 30 0万元 (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 2 0 0万元 ,科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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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橡胶》2003,19(18):14-14
我国商务部最近发出《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9月起,中国内资企业外贸经营权限制大幅放宽。通知的具体规定是,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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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国家商务部发出<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国内企业只要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经省级商贸主管部门批准都可以获得外贸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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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经贸部最新消息:外经贸部决定从1999年1月起对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这是继对国家确定的千户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之后,进出口经营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的又一重大举措。据了解,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共6000多家,这些企业中凡属中央管理的,可直接向外经贸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属地方管理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外经贸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须在企业提交有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大型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予以登记,并颁发《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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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降低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门槛”。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政策。按照加入WTO有关经营权放开的时间表,我国此次降“槛”是提前履行了相关承诺。通知指出,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a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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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大孚橡胶厂经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为自营进出口企业,并经市工商局核准,进出口权包括经营本企业轮胎,胶鞋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权,经营本生产,科研所需要辅材料,机械设备,食品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权,特别是包括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的业务权,上海大孚橡胶总厂从此跨上了同国际市场接轨的快车道,开始了新的旅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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