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最近 ,外经贸部发布《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国将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 ,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 ,各类所有制 (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 ,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 )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以加强外贸经营体制改革 ,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规定指出 ,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 ,按登记或核准的经营范围实行分类管理 :外贸流通经营权 ,即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相似文献   

2.
《中国橡胶》2001,17(19):15-15
据最近召开的全国进出口经营资格年审和管理工作会议透露,我国将在对外贸易权方面履行承诺,从加入WTO之日逐步降低门槛,3年过渡期之后取消行政审批,实行无条件登记制。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对进出口经营资格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一是实施进出口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过渡,申请综合性外贸经营权资格的企业由原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到了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实行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时间满一年的统一标准,并由外经贸部核准。二是私营企业全面进入外经…  相似文献   

3.
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对进出口经营资格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一是实施进出口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过渡 ,申请综合性外贸经营权资格的企业由原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到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 ,实行注册资本 5 0 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满一年的统一标准 ,并由外经贸部核准。二是私营企业全面进入外经贸经营领域方面有了较大突破 ,对私营生产企业实行与公有制生产企业统一标准的登记制 ,取消由外经贸部审批的对私营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特定资格条件限制的规定 ,并降低了资…  相似文献   

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通知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只须拥有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和其他条件;生产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机电产品生产…  相似文献   

5.
政策法规     
外贸经营审批改为登记核准制  外经贸部日前发出通知 ,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 :自今年 7月 10日起 ,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 ,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 ,改为实地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通知规定 ,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 ,只需拥有不低于 5 0 0万元的注册资金 (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30 0万元 )和其他条件 ;生产企业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 30 0万元 (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 2 0 0万元 ,科研…  相似文献   

6.
《中国橡胶》2003,19(18):14-14
我国商务部最近发出《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9月起,中国内资企业外贸经营权限制大幅放宽。通知的具体规定是,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  相似文献   

7.
政策法规     
外经贸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建立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制,以加强对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代码的管理,进一步推动代码制在海关、出口退税、外汇管理等环节的应用。通知规定年审范围为:凡外经贸部或其授权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登记的各类企业,必须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参加每年的年审。年审内容包括:外经贸部或其授权发证机关对《资格证书》进行年审,主要是查验《资格证书》列明的企业名称、企业代码、企业进出口经营范围等项目是否变更。凡所列项目已作变更的,授权发证机…  相似文献   

8.
政策法规     
5月底,国家经贸委经审核发布2002年第28号公告,公布北京金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8户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名单。公告指出,本次核准有效期为2年。通过核准的企业要在两年内按核准内容办理有关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凡擅自扩展与变更核准内容、出让核准资格或在2年内未办理使用登记、生产批准证书等手续的企业,通过的核准资格将自动失效。同时,未通过本次核准的申请文件同时失效,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核准的依据。今后凡已核准的企业迁址(省际  相似文献   

9.
8月26日,国家商务部发出<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国内企业只要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经省级商贸主管部门批准都可以获得外贸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天然橡胶除外)、粘接剂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的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咨询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相似文献   

11.
据外经贸部最新消息:外经贸部决定从1999年1月起对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这是继对国家确定的千户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之后,进出口经营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的又一重大举措。据了解,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共6000多家,这些企业中凡属中央管理的,可直接向外经贸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属地方管理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外经贸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须在企业提交有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大型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予以登记,并颁发《全…  相似文献   

12.
商务部近日发布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降低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门槛”。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政策。按照加入WTO有关经营权放开的时间表,我国此次降“槛”是提前履行了相关承诺。通知指出,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a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  相似文献   

13.
国家外经贸部官员最近宣布,企业网上申领出口许可证系统将于明年起正式全面运行,通过网络技术连接中央和地方的配额管理机关、许可证发证机构、海关及进出口企业,从而实现配额、许可证及海关清关3种数据全部联网,对整个进出口业务和管理的各环节实现全面监管。据了解,网上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不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也减少企业办事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并可为企业经营提供准确信息和管理依据,企业通过申领许可证,可以随时对本企业许可证管理商品进出口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商品进出口进展情况。2003年可在网上申领进出口…  相似文献   

14.
《世界农药》2007,29(3):35-35
已经强行实施近7年的"农药进出口登记证明"竟然早已列入国家法律清理范围!在广大农药企业的强烈呼吁下,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书面质疑,要求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终止其执行。据了解,1999年,农业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00年开始对进出口农药实行登记证明管理。《通知》中除要求依法对进出口农药登记核实外,还同时要求企业提供进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  相似文献   

15.
正日前,国务院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一是规范项目核准行为。《条例》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仅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为前置条件的相关  相似文献   

16.
邵家明 《中国橡胶》1993,(23):20-21
最近上海大孚橡胶厂经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为自营进出口企业,并经市工商局核准,进出口权包括经营本企业轮胎,胶鞋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权,经营本生产,科研所需要辅材料,机械设备,食品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权,特别是包括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的业务权,上海大孚橡胶总厂从此跨上了同国际市场接轨的快车道,开始了新的旅程。  相似文献   

17.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药生产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一段时期以来,因种种原因影响了农药生产企业的延续核准工作,使得部分农药生产企业已过核准有效期而未及时办理延续核准。为此,请各有关省(区、市)农药生产管理部门抓紧开展已过核准有效期的农药生产企业的延续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为解决农药市场“一药多名”问题,规范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维护农药消费者权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农药名称登记核准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相似文献   

19.
经国务院批准,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组织进货、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统一管理的,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陆路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立的出境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以下简称: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实行下列退税政策:一、放开免税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的商品品种。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外,不再对免税店经营其他国产品在品种上加以限制。对免税店允许经营的国产品实行退税政策。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是指:1.中免公司以及纳入…  相似文献   

20.
为提高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前不久 ,农业部对我国进出口农药出台了新的政策。对此 ,海关也相应出台了新的监管验收和操作办法。海关总署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函的通知 ,从5月1日起 ,对一些既可用作农药 ,也可以用作工业原料的商品 (如果企业是以工业原料用途进出口的 ) ,海关凭农业部向企业出具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的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进行验放 ,不再验核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农药进出口新政策出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