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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一、"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二、"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三包有效期"现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是整机分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1~3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样的产品,或按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  相似文献   

2.
三包规定     
<正>三包的概念:三包是指商品经营者在其商品售出后,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营者的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向购买其商品的消费者承担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的质量担保责任和义务。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  相似文献   

3.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是:网购中商家曾经自愿加入的7日内无条件退货变成了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4.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5日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同时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从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起草汽车"三包"草案开始,历时8年多,经历4次征求意见,"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5.
胡令 《质量探索》2013,(3):26-26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且定于10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这意味着消费者期盼了8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出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所谓“三包”都是哪些内容。  相似文献   

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穴以下称为三包雪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  相似文献   

7.
日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布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两个《规定》于 9月 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个规定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这个原则明确了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关系 ,依法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避免或者减少了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而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损失。二是一个系统的商品适用一个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  相似文献   

8.
8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此举标志着广大消费者企盼已久的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正式出台。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微型计算机与家用视听商品进入千家万户,成为百姓生活、学习、娱乐不可缺少的大众化商品。但是,随着这些产品在家庭中不断普及,企业维修网点、维修质量跟不上产品销售增长需要的情况日益突出;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修理难、退货难、知情难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厂大消费者强烈呼吁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三包规定尽快出台。  相似文献   

9.
1.国家制定《责任规定》有哪些意义? 答:三包是指销售者对消费者、用户购买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后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统一简称《责任规定》)的依据是《中  相似文献   

10.
《世界标准信息》1998,(4):12-14
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部、农业部共同起草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3月12日正式发布。《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农机三包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两法”)制定的配套  相似文献   

11.
2011年9月,质检总局对搁置近7年的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10月26日举行立法听证会。2012年1月16日,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此次意见稿将消费者权益扩大了,将生产商义务提到比销售商更显著位置。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质检总局网站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月10日。  相似文献   

12.
<正>1老百姓看到了一个尺度谈汽车三包实施首年五大效益赵宏春:我们今天的主题是"汽车三包与出行安全",似乎在字面上没有标准这两个字,但其实了解汽车三包出台历程的人都知道,三包的标准在支撑三包规定出台以及实施过程当中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去年的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到现在整整一个年头,  相似文献   

13.
广大消费者企盼已久的手机“三包”规定,11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该项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的规定,无疑将成为广大手机用户的“护手符”。今后,消费者如果对所购买的手机和固定电话质量不满意,可以享受到包换、包修、包退的服务。“三包”的大致时间表是7日之内包退,一月之内包换、一年之内包修。  相似文献   

14.
<正>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是:网购中商家曾经自愿加入的7日内无条件退货变成了消费者的7天"后悔权",即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也有商家担心有消费者滥用后悔权,恶意退货;也有消费者担心企业在退货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对此,有专家表示,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从而可以有效遏制滥用后悔权的情况发生。同时,专家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后悔权的同时也会增加消费成本,因此在网购过程中仍然要避免冲动消费,对于后悔权也应慎重使用。  相似文献   

15.
从1995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算起,“三包”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了10多年,该制度的实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解决消费纠纷、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环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政府职能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实施多年的“三包”制度显现出了明显不足,如法律位阶过低、立法形式分散、适用范围过窄、监管力度不够、具体规则滞后等,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担保法规。本文对立法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GB19048-2003《原产地域产品龙口粉丝》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9月15日以国标委农轻函[2005]52号文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将5.1.1条中的内容“主要选用本地区及黄河流域或东北平原的绿豆,符合GB/T10462的规定”修改为“符合GB/T1046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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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本刊梳理近来各方人士的反馈意见,并请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员特针对以下汽车三包问题进行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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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什么叫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答:在《责任规定》中,修理者是指与生产者、销售者有特定约束关系,按《责任规定》要求,以修理方式承担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是有其特指含义的,不是泛指所有修理部门或具有修理技能的人员。  相似文献   

19.
我国汽车三包政策已被呼吁多年,终于在2013年1月份正式出台。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  相似文献   

20.
信息     
“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 1.经销高档家用电器的商店,必须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维修能力,本身无检测或维修能力要委托专门的维修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2.生产和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保修期内,用户或消费者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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