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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2005,(5):27-27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对“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简称“三新核准”)事项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领域的技术进步,我部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以及《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三新核准”事项的特点,组织制定了《“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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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信息》2005,(9):11-1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对“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简称“三新核准”)事项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领域的技术进步,我部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以及《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三新核准”事项的特点,组织制定了《“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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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2008,(1):52-59,4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0年8月25日以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实施,标志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是我国标准化法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实施,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它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具有积极作用。首先,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的标准实施的监督,促进和完善了标准的制定,使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两类不同标准的属性,即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原则和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的原则;第三,引入了处罚机制,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加强了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了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规定》的内容,现将由齐骥、杨鲁豫、焦占拴、国中河、卫明、邢军、白生翔共同撰写的《规定》条文解释刊登出来,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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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化》2007,(6):8-14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0年8月25日以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实施,标志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是我国标准化法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实施,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它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具有积极作用。首先,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的标准实施的监督,促进和完善了标准的制定,使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两类不同标准的属性,即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的原则和推荐性标准自愿采用的原则;第三,引入了处罚机制,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加强了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了便于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规定》的内容,现将由齐骥、杨鲁豫、焦占拴、国中河、卫明、邢军、白生翔共同撰写的《规定》条文解释刊登出来,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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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保护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技术规定。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部颁布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执行提供了可靠保证和依据,在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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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1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已于2000年8月21日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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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准则》房屋建筑部分摘编”情况报道根据建设部的指示,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由22个部、委、局的有关单位与专家参加,在统一领导下,分成11个部分,采取分头准备,集中编制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准则》(简称《准则》)的摘编工作,其中,房屋建筑部分的摘编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此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准则》摘编的内容,要求必须是直接涉及工程建设安全、卫生和其它公共利益,而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款;还要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制性条款的摘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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