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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天麻和酸枣仁复合胶囊毒理学特性, 为其进一步研究开发奠定基础。方法 首先进行小鼠极性经口毒性试验, 采用最大给药量实验法(maximum tolerated dose, MTD), 然后进行遗传毒性试验, 包括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间隔24 h两次经口灌胃法)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最后进行大鼠30 d喂养试验来评价其毒理学安全性, 剂量分别为334、500、667 mg/kg×bw, 观察大鼠体重、增重量、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常规等指标的变化。结果 以最大给药量(30000 mg/kg)的样品灌胃后, 未见中毒症状, 无动物死亡; 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30 d喂养试验发现, 与对照组相比, 各剂量组大鼠的各项指标差异没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天麻酸枣仁胶囊在本实验范围内尾无毒、无遗传毒性的产品, 可进一步进行开发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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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圣极?益青胶囊的食用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方法:依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及大鼠30 d喂养试验。结果:小鼠急性毒性试验经口最大耐受剂量(MTD)均 20 g/kg·bw,属无毒级。Ames试验、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表明受试物无致突变作用,30d喂养试验,试验动物均生长发育良好,体重、摄食量、血液学、血液生化学、脏器系数及病理组织学相关指标均未见异常变化。结论:圣极?益青胶囊急性毒理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在本实验剂量范围内,圣极?益青胶囊属于安全性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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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了评价保健食品和辉胶囊的食用安全性。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 15193.1-2014),开展大鼠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Ames试验)和大鼠30 d喂养试验,对和辉胶囊进行毒理学研究,观察其有无毒性反应。结果表明,急性毒性实验中,雌、雄大鼠对和辉胶囊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均大于15.0 g/kg·bw,和辉胶囊属无毒级;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Ames试验三项结果均为阴性,和辉胶囊无遗传毒性;大鼠30 d喂养试验中,和辉胶囊试验剂量在1.20 g/kg·bw~4.80 g/kg·bw范围内(最高剂量相当于人体推荐用量的100倍),大鼠的生长发育、血液学、血液生化学及病理学方面各项相关指标的检验均未发现明显不良影响。说明和辉胶囊无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亚急性毒性,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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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判定木棉花对人体长期服用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食用安全提供毒理学安全性的依据。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急性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和经口给药方式进行90d喂养试验。木棉花雌雄性小鼠经口最大耐受剂量(MTD)80.00 g/kg·BW;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大鼠喂养90d后,受试样品高剂量组进食量和食物利用率和正常对照组比较有差异,其它各项指标无显著性差异;低、中剂量组SD大鼠体重、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血液生化、脏器重量以及脏体比等指标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各主要脏器系数及病理组织学检查比较,均未发现有生物学意义的改变。现有试验结果证明木棉花在低于40.0 g/kg·BW内对人体长期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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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长白山有机灵芝破壁孢子粉作为保健食品进行毒性实验研究。方法采用小鼠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以及大鼠30 d喂养实验来评价长白山有机灵芝破壁孢子粉的毒理学安全性。结果样品给药后,ICR种雌、雄小鼠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大于20.00 g/kg·bw,属于无毒级;遗传毒性试验结果中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及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均表现为阴性;大鼠30 d喂养实验中,动物生长发育良好,各剂量组体重、食物利用率、血常规指标、血生化指标、脏器重量和系数以及病理组织学等指标均未见毒性作用。结论长白山有机灵芝破壁孢子粉均未见明显毒副作用,具有服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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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霍山石斛口服液食用的安全性。方法 依据GB 15193.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对霍山石斛口服液进行急性毒性实验、Ames实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小鼠精子畸形实验、30 d喂养实验。结果 小鼠对霍山石斛口服液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 tolerable dose, MTD)大于40 mL/kg BW, 属无毒级; Ames实验显示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形实验均检测为阴性; 当霍山石斛口服液剂量达到10.0 mL/kg BW时, 仍未见实验动物出现中毒体征。结论 霍山石斛口服液无毒副作用, 无遗传毒性, 安全性高, 可长期食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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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糙米酵素红曲酒的引用安全性.方法: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对糙米酵素红曲酒进行了急性毒性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Ames试验、小鼠30d喂养试验.结果:糙米酵素红曲酒对雌雄小鼠的急性经口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均大于20g/kg体重;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Ames试验均为阴性;小鼠30d喂养试验中,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体重检查、血清检查、脏体比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明显差异.结论:糙米酵素红曲酒属实际无毒物质,未显示有遗传毒性,初步估计其未观察到损害作用的剂量(NOAEL)为20g/kg体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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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叶菊苷M是在甜叶菊中发现的糖苷类物质,已被确定为一种潜在的甜味剂。本研究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用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28 d经口毒性试验对甜叶菊苷M进行了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甜叶菊苷M对雌雄小鼠急性经口MTD值均大于10000 mg/kg·bw,属实际无毒级;Ames试验、小鼠骨髓红细胞微核试验和小鼠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均为阴性;将样品以2000、1000和500 mg/kg的设计剂量掺入基础饲料中喂养大鼠28 d后,各剂量组雌雄动物的体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血液学、血生化和组织病理学等指标与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异常。样品对雌、雄大鼠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分别为2650和2421 mg/kg·bw t。研究结果表明,甜叶菊苷M未见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短期毒性,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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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灰树花菌株GF-932 发酵菌丝体β- 葡聚糖的食用安全性进行初步研究及评价。方法:采用最大限量法进行急性毒性实验;通过微生物回复突变实验(Ames 实验)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实验考察其致突变性;通过小鼠精原细胞染色体畸变实验和小鼠精子畸形实验考察其生殖毒性;通过大鼠30d 喂养实验进行体质量、进食量、血液和生化等指标测定。结果:灰树花菌丝体β- 葡聚糖小鼠急性毒性实验LD50 大于20g/kg bw;灰树花菌丝体β- 葡聚糖对鼠伤寒沙门氏菌组氨酸缺陷型菌株的回复突变实验结果为阴性;无致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作用,无致小鼠精原细胞染色体畸变作用,也无致小鼠精子畸形作用;大鼠30d 喂养实验期内,与对照组相比,体质量、食物利用率、血常规、血液生化、脏器系数等各项指标均无显著差异(P > 0.05),各实验组大鼠生长发育良好。结论:灰树花菌株GF-932 发酵菌丝体β- 葡聚糖属实际无毒物质,无遗传毒性作用,对动物的生长发育无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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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对复方翅果油(翅果油+葡萄籽油)的毒理学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估。采用最大耐受剂量(MTD)法观察复方翅果油的急性毒性,选择Ames试验、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观察复方翅果油的遗传毒性,通过亚急性毒性试验观察复方翅果油的亚急性毒性。结果表明:复方翅果油对雄、雌小鼠的MTD均大于20.0 g/kg;遗传毒性试验结果为阴性;各剂量组未观察到有明显的亚急性毒性。上述结果说明复方翅果油属无毒级,无明显遗传毒性和亚急性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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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王浆酸冻干粉的食用安全性,为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对王浆酸冻干粉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和大鼠30 d喂养试验对王浆酸冻干粉的食用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王浆酸冻干粉对雌、雄小鼠的急性经口LD_(50)20 mg/kg.bw;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大鼠30 d喂养实验中,实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结果、生化学检查结果、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明显差异(p0.05)。病理组织学检查未发现王浆酸对大鼠主要脏器产生组织结构的改变。王浆酸冻干粉无毒,无遗传毒性及亚急性毒性作用,具有较高的食用安全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