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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西北地区大部分土质为湿陷性黄土,这些地区修建的多层建(构)筑物中,有些由于地下管线漏水、室外排水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地基土发生不均匀沉降,使建(构)筑物出现倾斜等工程事故。为使这些上部结构完好,保证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的建(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应使其倾斜得到纠正。通过工程实践和模型试验,提出一种将水注入建筑基础下土体诱使地基补偿沉降纠正偏移建筑的方法。对一个放置在与工程现场相似、人工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基础上的建筑模型进行纠偏试验。该模型相似比取1∶5,高度为3 m。采用诱使沉降法,首先在建筑一侧开沟,释放侧向约束应力,其次在沟底向建筑基础下部掏水平圆孔,减小地基承压面积,增加地基土的竖向应力,然后向水平孔注水软化地基土,诱使建筑基础产生沉降,达到纠偏的目的。纠偏模型试验测试得出以下结论:(1) 应力释放和地基应力增加产生的水平位移和沉降仅为注水软化地基的1%~2%;(2) III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基础在压力作用下,其初始湿陷含水量为12%,但当含水量达到25%时,湿陷沉降明显加速,因此,采用注水诱使湿陷沉降纠偏时控制湿陷含水量为20%~30%,持续2~3 h/d,可使纠偏过程安全且效果良好。工程案例和按照试验方法进行的大量工程纠偏实践证明,此方法可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的纠偏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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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龙 《中国建材科技》2012,21(4):36-38,63
通过工程实例,设计了试验方案,测量了石灰桩膨胀法加固湿陷性黄土时黄土的各项力学参数的变化以及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土桩挤密地基可以用来处理全部湿陷性土层,也可用于处理部分湿陷性土层,对用水量很大,地基大量浸水难于避免的建(构)筑物,地基亦处理全部湿陷性土层,至少要消除极大部分的湿陷性,对湿陷性黄土地基用挤密地基解决湿陷问题是主要的,只要湿陷问题解决了,一般压缩性、承载力和防水抗渗也可以满足.若将挤密地基做成防水抗渗性能较好的垫层时,则应适当提高桩间土的密实度要求.场地土的含水量偏低,适当的增湿能提高地基处理的效果,由于本次试验场地存在砂石夹层,增湿深度受到限制,增湿灌水量不宜控制,使增湿后含水量增大不大明显.但挤密后的效果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相似文献   

3.
浅谈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 地基处理及其常用方法选择的原则 湿陷性黄土遇水浸湿时,土的强度显著降低,在饱和土自重压力或在附加压力与饱和土自重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往往具有突然下沉的性质。工程实践表明,当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地基不处理或处理不足时,建筑物在使用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的漏水或地下水位上升,地基湿陷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对建筑  相似文献   

4.
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各类建(构)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法进行了总结,尤其对轻型建(构)筑物的地基处理厚度提出了探讨性,着重阐述了复合型地基处理方法在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高层建筑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5.
湿陷性黄土隧道的工程性质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土隧道往往具有特殊的湿陷性黄土围岩和干旱半干旱气候地区特殊的地形地貌及地质环境,对隧道结构构成了潜在的不利影响。在对湿陷性黄土隧道修建和运行中工程特性认识的基础上,首先,根据地形地貌、地层结构、侵蚀发育、地下水条件和黄土浸水水源,进行了隧道的岩土环境等级和浸水等级划分,以及湿陷性黄土隧道的环境等级划分。其次,给出了隧道黄土地基湿陷变形量的计算分析方法,依据黄土地基湿陷变形不均匀沉降对衬砌结构的作用影响,以及列车运行对路基沉降变形的控制标准和建筑地基湿陷变形对结构的作用影响,确定了隧道湿陷性黄土地基等级的划分标准。最后,考虑到现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适用的局限性,结合湿陷性黄土隧道的工程特点,针对隧道施工过程中围岩稳定性和湿陷变形对衬砌结构影响的两个重要问题,相应的提出了隧道地基湿陷性变形的评价方法和围岩压力的确定方法;由竖向压缩应力系数确定湿陷压缩应力,结合试验得出的湿陷系数计算隧道下地基土在实际压缩应力条件下的湿陷变形量。在考虑黄土结构性的条件下,利用太沙基公式计算隧道围岩压力,得到了围岩压力随黄土构度的变化关系。  相似文献   

6.
通过采用生石灰桩和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变形与基础沉降的应用实例,了解并掌握了确定方案的原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控制及注意事项,对黄土地区建(构)筑物沉降处理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7.
应力解除法的纠偏原理和工程应用   总被引:6,自引:3,他引:3  
岳建勇  高大钊 《建筑技术》2001,32(6):382-383
上海地区为典型的软土地区 ,地基土含水量大 ,压缩性高 ,承载能力低。若工程勘察报告不详 ,或地基处理措施不当 ,极易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 ,造成建筑物倾斜。建(构)筑物建造在软弱地基上 ,局部受力层范围内存在厚薄不同的软弱土层或暗浜 ,地基土固结速度不一 ,也易引起建筑物倾斜 ,严重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甚至危害住户生命财产和安全 ,必须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 ,以恢复其正常使用功能。1建筑物纠偏的三种方法按照地基中的应力变化 ,纠偏方法可分为以下三种。1.1加载、卸载法在建筑物沉降小的一侧施加荷载 ,增加土体中的应力 ,迫使该…  相似文献   

8.
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低层建(构)筑物采用换填垫层法较其他桩基类处理方案具有施工简便易行,质量易保证,可就地取材,造价低,施工工期短等显著优点,但由于不易达到满足剩余湿陷量不大于200mm的规范要求深度,因此应谨慎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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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夯坑基础设计的一般原则夯坑基础的设计应根据建(构)筑物的平剖面、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对湿陷性土,还需要知道上的湿陷性、湿陷起始压力、地基的湿陷类型和湿陷等级等。1.建(构)筑物下夯坑基础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对框架结构,夯坑基础的平面布置与柱子的平面布置及作用在柱子上的荷载相适应。如每根柱上的荷载在1500~2500kN,夯出单独的基坑或带扩大土核的夯坑即可,如荷载再大时,则基础需做附加夯坑或做成带承台或悬臂的夯坑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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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深度和湿陷性评价等难题,在湿陷性黄土厚度大于36.5 m的场地进行以下浸水试验:不同深度的挤密桩处理地基深层浸水载荷试验,不同深度的孔内深层强夯处理地基载荷浸水试验,不打注水孔、埋设TDR水分计的原位浸水试验。研究结果表明:(1) 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6~12 m、深层浸水时,发生显著地基下沉;15~20 m时,地基沉降较小;处理深度大于20 m时,地基沉降基本可忽略。(2) 浸水试坑22.5~25.0 m以上土体含水率增加较快,甚至达到饱和,以下土体含水率增加缓慢,基本没有发生湿陷。建议22.5~25.0 m作为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和湿陷性评价的临界深度。(3) 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在采取有效的综合处理措施之后,甲类建筑可以不全部消除湿陷量,乙、丙类建筑可以根据控制建议适当放宽对剩余湿陷量的要求。(4) 不同地区、不同微结构类型土的湿陷性应当采用不同的湿陷系数 来判定,即“湿陷系数 = 0.015”在自基础底面至基底下15 m的范围内可继续使用;15 m以下适当放宽,按不同深度对 进行修正,可使大厚度自重湿陷性黄土湿陷性评价趋于合理,有效节约大量地基处理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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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ücke Wol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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