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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不仅制约了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的优化配置,而且影响了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发展转型与农民收入的提高。为此,首先从理论上确定了塔河流域未来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内涵、价格构成与价格形成的准市场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的计量依据、计量内容与计量方法,构建了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模型,计算了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结果表明:塔河流域粮食作物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平均为0.53元/m3,经济作物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为0.60元/m3,经济作物完全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为0.85元/m3;水资源稀缺度高的叶尔羌河流域和塔河干流下游可转让农用水权价格较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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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实际情况,首先从对策论的角度对水资源在上、中、下游地区分配使用的冲突进行了剖析,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式的水管理概念和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稀缺程度不断加剧的水资源分配和利用形势。现行水管理机制缺乏相应的利益调节和经济激励手段。作者从水资源产权界定、分配和交易的角度对塔里木河流域水管理机制创新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基于水权分配和交易的流域水管理机制模式为其它流域水资源分配利用和全国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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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权分配与交易的水管理机制研究——以新疆塔里木河流域为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结合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实际情况,首先从对策论的角度对水资源在上、中、下游地区分配使用的冲突进行了剖析,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 命令式的水管理概念和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当稀缺程度不断加剧的水资源分配和利用形势。现行水管理机制缺乏相应的利益调节和经济激励手段。作者从水资源产权界定、分配和交易的角度对塔里木河流域水管理机制创新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基于水权分配和交易的流域水管理机制模式为其它流域水资源分配利用和全国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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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利用金沟河流域水资源,更充分地发挥水资源的效益,本文以水权分配的公平、效率、可持续性原则为分配指标体系,运用灰关联评估对金沟河流域水权进行了分配。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域的水权需要转让,本文对金沟河流域农业水权的转让也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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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了南流江上游大容山电站建成后,玉林市所属的玉州区(原玉林县)与北流市(原北流县)两个不同的行政辖区之间就电站发电后尾水使用权的分配、转让的由来、发展和分配方案的确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分析了南流江水权分配存在的历史背景、存在问题,提出了促进广西水权转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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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干流绿洲生态水权被挤占量的计量,制约了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绿洲生态水权分配与其绿洲生态环境恢复。明确被挤占的绿洲生态水权及其计量是落实塔河流域挤占干流绿洲水权主体权责、客体分配及其经济补偿的基础。为此,首先明确了挤占干流绿洲生态水权的计量原理和类型;然后进一步确定了挤占干流绿洲生态水权的计量方法和模型;在此基础上计算了挤占干流绿洲生态水权。结果表明:在塔河流域,上游源流都挤占了塔河干流绿洲的生态水权,干流绿洲的生态水权基本都被挤占;而且,挤占干流适宜绿洲生态水权高于挤占干流最低绿洲生态水权,挤占干流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高于挤占干流绿洲维持生态水权;挤占期主要在3~5月和6~9月。分析成果可为确定塔河流域挤占干流绿洲生态水权归还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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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权转让中,当事者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晰水权转让当事者的构成是建立水权转让制度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明确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认为我国水权转让的当事者主要由生活、工业和农业三种消耗性水权主体构成,阐述了三种水权主体各自的特点,以农业水权转让为例分析了不同主体在水权转让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对我国水权转让试点中的当事者构成进行了简要评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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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河流域特点和初始水权分配的需要,在摸清流域地表水资源的区域分布及特征前提下,界定了"已开发水权"和"待开发水权",研究提出了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原则.在研究初始水权分配管理基本模式的基础上,按照"交易成本最小化"原理,推荐了卫河流域不同区域适宜的水权管理模式,并提出了落实初始水权分配方案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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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初步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长江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具体原则与优先权原则3个层次.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平与效率原则、行政分配与民主协商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原则包括比例分水、尊重现状与历史用水、粮食安全、水源地补偿、政府预留用水等原则;优先权原则包括生活用水优先、水源地优先、时先权先、生态环境用水优先等原则.流域内省际间的初始水权确定之后,还需要省际间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水权管理系统建设、超额用水或水质超标时的罚则等措施来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用水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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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转让能大大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但也会对经济效益、生态环境、生活秩序、资源效益、产业结构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将这些影响定义为水权转让方案的5类属性,利用excel中的RAND()函数得到政府部门、需水方、供水方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5类属性的评分,采用重复消除法、Borda函数法、两两比较法、最小值法4种社会选择函数对水权转让属性优先级进行了试验性排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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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易水权制度构建探析——以澳大利亚水权制度改革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澳大利亚水权制度改革为例,探析了可交易水权制度的构建。认为:澳大利亚可交易水权基本制度框架的缺陷是忽视了水权交易中的外部性问题;我国可交易水权制度的构建应以市场机制和协商机制弥补区域水权在排他性上的缺失,并制定取水权优先规则和取水权征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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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黄灌区跨地区水权转让补偿
标准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黄河流域引黄灌区的跨地区水权转让补偿标准的定量问题,探讨了转让费用构成中的农业风险补偿、生态补偿、水管单位补偿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并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的水权转让一期项目为实例,通过计算得出3项补偿费用为889.92万元/年,在25年水权转让期内应付出的补偿费用为22 248万元,水的转让价格平均增加补偿费用为3.45元/m3。对黄河流域水权转让费用构成中的补偿费用进行准确的定量计算,将会进一步推动水权转让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并为引黄灌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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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我国开展首例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实践以来,我国水权分配研究不断深化,水权分配制度体系日趋成熟,水权市场不断完善。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综合分析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2000—2020年730篇关于水权分配研究的期刊文献,系统梳理水权分配研究的文献特征和前沿热点,包括高校和研究机构分布、学者合作特征、研究热点分析,并对我国水权分配研究阶段进行合理划分,明晰我国水权分配研究现状。研究表明:水权分配研究探索期(2000—2006年)以初始水权分配为主、水权交易为辅,强调政府主导,研究热点为初始水权分配原则与分配模式;水权分配研究成长期(2007—2014年)突出初始水权分配与水权交易并重,强调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研究热点为初始水权分配机制与水权交易模式;水权分配研究发展期(2015—2020年)以水权交易为主、初始水权分配为辅,强调由政府主导转为市场导向,研究热点为多元化水权交易模式与优化初始水权分配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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