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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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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8,(2)
在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来源于国际行业协会的"主协议"以及在行业实践中发展出来的一套特殊交易规则与我国传统民商事法律制度之间一直存在冲突与争议。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场外衍生品交易纠纷的司法审判实践一直在不断丰富,随着案例的不断积累,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在中国法律下的效力认定进行了有效的司法回应。在2015年花旗银行(中国)诉上海金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一案中,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单一协议、交叉违约、提前终止等制度做出了司法上的认可,体现了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相关特殊商事制度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的最新监管和司法动态。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8,(4)
2009年9月,20国集团(G20)领导人在匹兹堡峰会上达成加强场外衍生品监管的若干共识,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第七章对《商品交易法》进行了重大修订,确立美国场外衍生品监管的新框架。为了细化美国场外衍生品监管的具体要求,CFTC在强制清算、交易报告、资本金要求、保证金收取等方面发布多项监管细则。2018年4月,CFTC主席J. Christopher Giancarlo和首席经济学家Bruce Tuckman共同执笔完成的《互换监管2. 0:对改革执行情况的评估与下一步建议》白皮书分别从中央对手方清算、交易报告规则、交易执行规则、互换交易商资本金规则、终端客户豁免规定五个方面对CFTC的监管细则进行评估,肯定了CFTC在落实G20峰会及《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主要要求方面的努力,并认可这些监管细则对于增强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减少风险和提升市场完整性的积极意义。白皮书同时指出CFTC应在中央对方手稳健性、互换报告数据标准化、互换执行方式的灵活化、终端客户例外规则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5,(4)
我国于2009年建立了场外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但是由于成立较晚,相关制度等配套设施尚不完善,清算服务仅限于场外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和部分外汇及衍生品交易清算,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情况,分析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在我国场外债券市场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尝试探索我国场外债券市场中央对手方清算的路径;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1)
本文分析了全球场外衍生品的市场现状,积极对标以LME、ICE、CME和SGX为代表的全球主要衍生品交易所的场外业务。在对比场内和场外衍生品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发展场外业务的具体思路和规划,并以商品掉期为例,探索了场外衍生品的业务方案。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5,(7)
按照时间顺序介绍了境外金融市场清算业务和机构的起源和演变历程,境外清算业务从农产品市场发展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过程,分析了清算和结算的不同。从历史角度来看,清算形式有双边清算、多边清算和完整清算等三次较大的变化。2008年次贷危机后境外监管政策的重点在于对标准化场外衍生品交易强制推行完整清算。清算机构的治理结构一直存在垂直型和水平型两种模式,到现代又兴起了用户治理模式。影响清算机构治理结构的主要因素是监管理念、用户文化以及清算机构所有者之间的利益权衡。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3)
随着场外衍生品监管框架的逐步填充,参与主体的逐步放开,我国场外衍生品业务,特别是场外期权业务已跃升为证券期货市场一大新的业务增长点。但无论是规模、结构还是监管体制建设,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与国际成熟的场外衍生品市场仍然有明显差距。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券商、风险管理子公司及银行这三类重要的机构参与者,在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业务规模、挂钩标的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本文通过对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现状的分析,提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8,(6)
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监管和自律管理,但由于在发展阶段和路径上均与发达经济体存在显著差异,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与自律管理照搬境外市场的监管经验并不可行。本文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全球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和监管变革的现实,厘清了市场监管与自律管理的模式之争及其相应特征,并针对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提出了构建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确立自律组织的市场地位和完善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8,(3)
目前,境外一些主流衍生品交易所已开展大宗交易。它与场外交易类似,在非公开市场进行,成交后再进入交易所进行清算。大宗交易为有大单交易需求的市场参与者提供方便安全的交易方式,也为交易所上市的部分产品提供主要流动性。本文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洲际交易所集团(ICE)、美国期货交易所、ICE欧洲期货交易所为研究对象,梳理其大宗交易的参与要求、交易流程、特点及监管演进。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20,(2)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场内期货标准化合约已较难满足实体企业日益复杂的风险管理需求。纵观境外主要衍生品交易所,纷纷利用自身优势和市场特点大力发展与场内市场相配套的场外市场,为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投资工具和投资手段,而国内主要交易所近几年也开始探索场外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本文通过境内外主要衍生品交易所场外市场发展概况的比较,阐述了境外衍生品交易所发展场外市场对我国交易所发展场外市场的启示。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8,(3)
作为综合性的清算平台,CME Clearing同时为场内和场外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为有效整合资源,同时严格控制风险,CME Clearing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划分出利率掉期产品(IRS)、信用违约掉期产品(CDS)、基础产品(期货期权和除去IRS和CDS的其他OTC产品)三大产品类别。在统一的风险管理框架下,CME Clearing针对三大产品类别建立了不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不同的清算会员体系、采取了有差别的日常风控措施、设置了相对独立的财务安全保障体系,在充分发挥资源协同效应的同时,实现了风险的有效隔离。目前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都在研究推出现货、场外衍生品等的交易、结算平台,如何在风险相对隔离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协同效应,CME Clearing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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