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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于2003年1月2日至3月31日向发证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通知规定,凡是于2002年3月底之前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都应当参加今年年检。目前,尚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经营电信业务批准文件的,应当参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今年年检。2002年3月底之后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参加今年年检,但其经营者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报送年度报告。年检材料报送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200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启动!记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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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7日,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宣布对33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经营单位收回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其中包括注销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33家单位中,有26家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4家从事呼叫中心服务业务,1家从事电信信息服务业务,另有2家从事甚小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为什么信息产业部一下子砍下去这么多从事ISP业务的企业呢?由于没有现成经验,有关管理部门对准入电信业务经营一直没有明显的门槛限制,业务许可也是鼓励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大小不一.良莠不齐的许多企业都参与到电信业务的经营当中来。这种做法有利于产业的发展和竞争,有利于电信业务的创新,但其中的弊端也会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即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实力弱小,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处于落后状态,导致服务质量差.业务种类少,不能够为用户提供及时合理的电信服务。更有甚,借着电信业务牌照,从事非法经营,扰乱电信市场,给我国电信业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为此.在当前电信业发展的转型时期.加强对所有电信经营企业的管理,强调电信级别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创新成为我国电信经营管理的重点。这也正是此次信息产业部注销部分ISP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用意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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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达成的双边协议中,白纸黑字清楚地写着:中国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日起,允许外国电讯供应商占有电讯服务公司49%的股权,两年后加至50%。 200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用卡业务经营许可证。 双边协议的签署,电信业务经营权的放开,中国电信业在前进征程中每迈出的艰辛一步,都可以说是未雨绸缪。然而。雨总是要下的:2000年12月5日,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电信运营公司在沪成立。这预示着── 经过6年多的前期准备,由上海市电信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和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组建的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终于在12月5日宣告成立。这标志着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合资公司总投资为2500万美元,上海电信拥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AT&T公司拥有25%,上海信息投资有限公司拥有15%。合资公司将租用上海电信的光纤,使用最新IP技术,充分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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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1999,(4)
我国电信领域引入竞争以来,政府部门首次出台的有关互联互通的正式法规──《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已由信息产业部正式下发。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拥有固定本地电话网、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卫星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以及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通信网和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企业。《规定》明确了电信企业的义务,阐述了主导电信企业的定义,即指经营固定本地电话业务,并占本地网范围内同类业务市场份额50%以上的电信企业,以及由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其他电信企业。《规定》指出,主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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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世界》200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单位:目前国内利用卫星进行国际专线通信业务逐渐增多,为适应新的情况,规范开展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地球站的审批管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计划设置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地球站的单位须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卫星国际专线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对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地球站的归口审批。二、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地球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对拟设地球站的站址进行审查。设站单位须在地球站启用前4个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站址审查书面申请及完整技术资料。三、负责审查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的2个月内完成站址审查。如审查合格,应书面通知设站单位,同时将审查意见报送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如审查不合格,亦应书面通知设站单位并说明理由。四、设站单位在接到站址审查合格通知后,应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正式提交设站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对直接使用境外公司提供的卫星转发器设站的,应提交信息产业部的批准文件;设站单位为电信业务经营者经营国际通信业务提供卫星国际专线服务的,应提交该电信业务经营者获准经营国际通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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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世界》2001,(16)
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决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状况实行报告制度,现将《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五月十日 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便于电信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电信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以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做如下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提供电信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制度。二、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告其所经营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状况。三、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四、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制度。跨省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服务质量状况上报信息产业部,其分支经营单位及取得省内经营电信业务许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服务质量状况向本行政区域通信管理局报告。五、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内容包括图表报告和文字报告两部分。图表报告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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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市场准入采用许可制:“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条例还将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并制定了不同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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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以及所涉基础设施和业务本身特征,国际IP-VPN业务应归属于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经营者应获得许可证方可进行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如要开展此种业务,则须和持证企业进行合作。现有相关法规和管理举措有效地遏制了违规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行为的蔓延,也是现阶段我国对相关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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