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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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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把握发展方向,制定有效政策措施,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单位实地调研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地区的10余个城市,走访了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等企业;多次组织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形成了调研报告。  相似文献   

2.
正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选择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基础好、区域带动性强、有积极性的地  相似文献   

3.
正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4.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动力单元,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受到广泛关注。基于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发展趋势,总结和分析了报废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应用以及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所面临的技术难点。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动力蓄电池的应用案例,预测了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应用前景,并对我国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发展进行总结和展望,指出建立报废动力蓄电池质量评价体系,开发BMS电池管理系统,预估电池的衰减特性,保证报废动力蓄电池的均衡一致性是未来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随之而来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若不能被妥善回收利用,会给社会带来较大的安全环保风险,且会造成钴、锂等战略资源浪费,势必会严重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探索已走在了世界前列,国外也无成熟的经验可借鉴。本文在认真梳理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最终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6.
正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  相似文献   

7.
正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收集要求、运输与存储要求、分拣加工要求、无害化处理要求、应急预案、绿色回收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再生资源回收活动及其绿色化评价,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回收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相似文献   

8.
正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为规范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加快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在可预见的将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大规模退役,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已成为业界关注热点。动力蓄电池的退役量对回收利用模式和价值有较大影响,因此,本文采用斯坦福模型,对我国未来几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量进行了预测,以期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1.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要求,规范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上海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做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符合性审查及准入公告的实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3.
《铸造工程》2015,39(1)
为配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引导本市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对上海先进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配套实力,根据国家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本市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一、企业布局和建设(一)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产业政策,符合本市铸造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  相似文献   

14.
正3月23日,工信部印发《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其中指出将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相似文献   

15.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16.
正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获悉,为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式,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简称:《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行业  相似文献   

17.
《资源再生》2021,(11):51-56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标征函〔2021〕3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进行修订,...  相似文献   

18.
<正>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三部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酝酿近十年之久的环保税征收,也将进入倒计时。  相似文献   

19.
我国从“九·五”开始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与开发持续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国家已累计投入数十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自主研发和示范运行,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已初步具备产业化基础。随着纯电动汽车、括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作为新能源汽车最重要零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将在未来若干年逐渐进入批量报废阶段,由此带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矛盾将越来越突出。  相似文献   

20.
正为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式,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两个行业规范文件。其中,《规范条件》明确对新能源电池企业在布局和项目选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解释和原则要求。工信部明确指出,《规范条件》中的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主要包括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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