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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5,(2)
现有不可量物侵入法律规制对不可量物侵入的调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给其他制度留下了设立空间。环境保护地役权与不可量物侵入现有法律规制相比具有可以突破相邻关系的"容忍"底线、能够真正实现事先预防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功能,并有助于平衡保护环境和追求社会财富二者的关系,具有调整内容灵活多样等优点。公共地役权与任意地役权双轨并行的环境保护地役权模式,有助于健全对不可量物侵入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8)
自我国《物权法》颁布以来,地役权制度主要运用于眺望、采光、通风、日照等方面。伴随着环境方面的问题突出,环境地役权制度开始被运用到环境保护当中,这也是新时代地役权制度发展的一个新的突破性方面。如何构建起我国环境地役权制度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从地役权制度这一本质出发,分析讨论环境地役权的实质,分析我国近年来遇到的种种问题,同时借鉴国外环境地役权制度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的环境地役权制度建设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9)
为证明自己地役权的独立存在是必要的,笔者利用比较法及文献调研法等,探究自己地役权的构造与适用。由此得知:其一,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地役权,可以基于事前角度在效率更高的条件下,针对由于新居住形态而形成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对其进行规范区分;其二,此类地役权能够完善相邻关系和与业主公约存在的局限,并且是独一无二的。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20,(8)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隶属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预告登记制度具备独特的制度运行模式,可以实现对预告登记权利人债权请求权的保全,切实保护不动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是指经过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产生的效果,法律效力是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所在,它决定着预告登记制度是否能全面地保护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下,对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仅仅认为其具备保全权利效力和预警效力,这是远远不够的。对比域外较为先进的立法,如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理念,他们认为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除了权利保全效力、预警效力之外,还应当具备破产保护和顺位保全效力。本文尝试从预告登记义务人中间处分行为的效力判断出发,分析我国现行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规定的不足,参考域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立法规定的些许思路。  相似文献   

5.
叶青 《福建建筑》2001,(4):75-77
本文分析及讨论了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并对土地抵押价格评估和地役权价格评估的技术思路和估价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5,(36)
在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立法模式上,我国物权法采用了并列式,这为提高不动产资源利用率,实现不动产权利人之权益提供了多元保障。但是,两者的调整对象存在着重叠,交叉,而物权法又未对两者适用范围予以界分,以至于实务中难于予以适用。为此,有必要勾画出两者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陈勇  华晨 《规划师》2015,(3):29-33
研究从民法物权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城市规划、地役权和"邻避"现象的关系,通过逻辑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指出,"邻避"现象本质上属于维护财产权的物权行为,是自私自利的极端表现,严重威胁到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时,不动产产权的无限扩张受到地役权的制约,地役权是不动产产权内生的自我限制机制,与财产权构成辩证否定的关系,可以依法限制"邻避"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指出了城市规划具有地役权属性,利用城市规划解决"邻避"现象的方法和机制,建立针对"邻避"的民法物权诉讼机制,对限制"邻避"现象将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4,(7)
<正>《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这就赋予了房屋登记机构将房屋权利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所发生的物权变动效力。房屋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人同实际权利人相一致,既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又有利于维护物权变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13)
商事登记的公示效力系指商事主体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依法进行公示,从而确定的对内对外效力,本文将从商事登记的公示效力出发,在分析我国商事登记公示效力现状的基础上,探究有限政府背景下公示效力的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24):203-204
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我国民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其效力、功能与价值进行分析与研究,了解该制度的本质,以期促进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本文以我国民法中不动产登记制度所采用的登记模式为基础,产生的效力为出发点,阐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功能与价值。最后,在坚持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还需要完善的四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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