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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4,(4)
设定和让与是登记公示型动产担保依照法律行为方式取得的两种主要方式,设定主要依照担保合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9编对担保权的设定标准与中国法有类似之处,均要求:债务人有处分权,被担保的债权有效;动产担保设立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无论登记的具体效力是决定动产担保是否生效抑或动产担保是否具有对抗效力;作为另外一种方式的让与,主债权的让与会导致担保物权的让与;应将让与时的登记定性为变更登记而非移转登记,并且,当事人均有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登记型动产担保也可以担保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登记的实际效力自所附条件成就时产生,但起算时间从办理担保物权登记时起算。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8,(1)
我国《物权法》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采用了登记要件模式。登记的公示效力毋庸置疑,但在房屋二重买卖情形下,未登记但已经实际占有的无过失或过失较轻的先买受人应当享有与登记的同等权利。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3,(1)
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在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4月份,大朗启动登记注册审批制度改革,5月4日发出第一个商事登记执照。12月3日起在全市正式发放商事登记营业执照。目前,改革进展顺利。本文针对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绩效评估情况进行研究,以期能有助于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7)
小商贩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忽视的存在,与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壮大显得格格不入。小商贩这一群体在满足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小商贩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结合商事登记制度的功能,试图通过商事登记赋予小商贩商主体资格,以便运用商事登记制度对小商贩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7,(5)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可喜景象,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运行中,公司和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商事主体,公司和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就需要进行登记,因而商事登记制度十分重要。当前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才能更好的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服务。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8,(1)
《物权法》第106条的善意取得主要以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为基础,在其规范下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逻辑构成值得研究。由于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即同时以登记和交付两种方式公示,因而单纯占有和单纯登记都可以作为让与人的权利外观。单纯交付和受让人的单纯登记亦可完成善意取得,由此形成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混合结构,在此结构下发生受让人与原所有人的对抗关系。处理二者对抗效力的原则是:登记者优先;尽皆登记或者皆未登记者,由受让人取得所有权。  相似文献   

7.
PPP项目收益权质押问题始终是解决PPP项目融资难的首要问题。PPP项目收益权能否质押,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11月19日,最高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第53号指导性案例明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以质押以及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方式。近日,江苏高院民一庭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法律疑难问题研究》,明确提出应比照第53号指导性案例,认可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效力,且PPP项目收益权质押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明确了质权人行使优先受偿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也于近日修订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笔者以为,认可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效力,在实践中似已无争议。那么,PPP项目收益权的质押在实践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15)
依托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的网店交易是商业经营新模式,传统强制登记商事制度不符合其发展要义。目前我国现行的网店商事制度分类不当、立法体系混乱,实有重构之必要。在营商环境视野下,选择"强制登记为主,豁免登记为辅"模式,实现登记内容电子化、登记程序简便化、事中事后监督并举,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便于市场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20,(8)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隶属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预告登记制度具备独特的制度运行模式,可以实现对预告登记权利人债权请求权的保全,切实保护不动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是指经过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在法律上产生的效果,法律效力是预告登记制度的核心所在,它决定着预告登记制度是否能全面地保护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下,对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仅仅认为其具备保全权利效力和预警效力,这是远远不够的。对比域外较为先进的立法,如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理念,他们认为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除了权利保全效力、预警效力之外,还应当具备破产保护和顺位保全效力。本文尝试从预告登记义务人中间处分行为的效力判断出发,分析我国现行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规定的不足,参考域外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效力立法规定的些许思路。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4,(24):203-204
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我国民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其效力、功能与价值进行分析与研究,了解该制度的本质,以期促进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本文以我国民法中不动产登记制度所采用的登记模式为基础,产生的效力为出发点,阐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功能与价值。最后,在坚持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还需要完善的四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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