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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Planning》2013,(1)
合同解释的过程本身会涉及法律的规定,合同解释完成后进入法律适用阶段,而法律适用仍然与法律解释相连。由此决定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相互交织。其实,合同解释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法律解释,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时常交织。合同漏洞的补充需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等规定,判断解除权行使所附条件有效与否牵涉到我国《合同法》第45条、第96条等规定,解释约定解除的条件离不开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第1项等规定。所有这些,都存在着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交织。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22,(2)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一直是我国学者争论的焦点,我国法律体系内,违约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为实际履行。虽然违约方不能逼迫对方主动解除合同,却无法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导致双方进入交易僵局,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效率产生严重影响。从我国通过典型案例允许违约方在条件适用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至今,司法实践也在逐渐优化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这一理念,并不断尝试新型的措施和法律制度。在合同僵局下,违约方拥有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能够使合同双方都从中解脱,进而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资源浪费,但需要注意该方法需要在特殊的情况下应用。  相似文献   

3.
《建筑》2015,(22)
<正>问题的引出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力,它的行使将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为了平衡解除权人与异议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同法赋予被解除人提出异议的权力。(一)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以上规定,从立法的角度,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力,并给予被解除方提出异议以对抗合同被解除的权力。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22):227-228
保险合同解除权作为保险合同制度中重要的内容,不仅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应,而且还具有保险合同制度的特殊性。基于此本文就对保险合同解除权进行深入的了解与分析,并对保险合同解除权的分类与立法原则进行了科学的研究,提出了保险合同制度中合同解除权完善的建议,以期能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1995年通过的《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行使留置权,但该留置权仅限于动产,债权人不能对诸如房屋等不动产行使留置权,这无疑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例如根据《建筑法》及《合同法》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9)
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主要是指主体对自由和效率追求的法理理念,在《合同法》的第410条规定,合同的任何一方的当事人都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委托合同的解除,这条条例规定合同当事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也规定了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合同法中对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的金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委托合同中任意解除权,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任意解除使用范围以及赔偿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笔者根据自身相关从业经验并结合广泛的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就关于我国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问题展开了相关思考,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9)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的抵押权的行使超过其行使期间,将不受人民法院保护对其含义如何去解读?债权人的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与抵押权行使期限之间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该条表述过于简单,易生歧义,本文将在通过对当前学术界对该条款的不同解释方法进行比对,以及域外国家立法例研究的基础上,寻找物权法第202条的解释出路。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9)
优先购买权属于形成权,也称为先买权或优先承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转让人出卖或转让标的物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目前,由于我国优购先买权规范不明,在民商事交易中引起了许多争议。为了成功解决优先购买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行使要件,避免纠纷。本人认为,优先购买权的执行要求应包括行使主体适格、基础事实完善,符合同等条件和无抗辩障碍四个具体方面。以下将一一进行探讨,供大家进行参考。  相似文献   

9.
吴刘驰 《建造师》2010,(7):26-28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中普遍都有规定。在我国,债权人代位权立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空白的,直到1999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才真正从实体法上确立了合同债权入代位制度。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对代位权的构成及其行使作了较为详尽的补充规定。合同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确立,弥补了原有我国民事立法规定债权人无权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足,提高了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在代位权实行效果上采取了代位债权人优先受偿的原则,是我国立法在法律平等价值取向方面从结果平等向机会平等转化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针对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滥用"任意解除权"的现象,从监理方角度提出了相关应对依据和措施。将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相区别,论述了监理合同作为委托合同的特点,阐述了应当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提出了合同解除时监理方应采取的应对思路和措施。从法律角度,着重分析滥用任意解除权的不合法性。基于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这对监理方在市场经济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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