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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9,(31):191-192
对债权文书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后,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应如何就该债权文书选择救济途径,直接决定维权的成败。本文通过对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争议类型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司法观点,明确了不同类型争议的司法救济路径。并通过比较不同救济路径的利弊,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司法救济路径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基干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公证之所以能作为一种讨债的手段和方法,是因为国家公证机关可依法赋予特定的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讨债法具有以下优点:1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对债权人来说,一旦债权文书被国家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即受到法律保护;对债务人而言,不履行债权文书,就可能遭至败诉或强制执行的不利后果。所以,债务人势必会自我强化偿债的责任意识,公证实践中的资料显示:经由国家公…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12):148-149
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所具有的三个基本效力之一,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有利于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因诉讼、仲裁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且实现债权的成本低,因此越来越受到债权人的重视和应用。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9)
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公证债权文书制度已成为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债权文书制度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从总体上来看,该制度的地区发展不平衡,公证机构权责不统一,各地区法院认可度不一,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审查方式存在争议。着力于发展现状,改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公证债权文书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房产抵押贷款纠纷执行案件不断 发生,其中绝大部分是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债权文书形式出现。这些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一是涉及面相当广泛。申请执行的有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出具公证债权文书的公证机关有各市区公证处。 二是申请执行的标的大。某区26件案件总执行标的达9729万余元,平均每件标的为374万余元。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9)
本文阐述的是我国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制度,该制度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债务合同并经公证后,如果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管辖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法律制度。然而,我国并未在法律、法规层面规定关于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制度设计,造成了实务中实施起来粗放且凌乱,无法可依,限制了该制度的运用。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23):157-158
公证制度是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民商事活动的展开,离不开公证法律制度的基础保障,以此规避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参与者的自身利益。即便发生了矛盾纠纷,公证的强大证明效力或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均可以使发生的矛盾纠纷予以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节省司法成本,彰显出独特的法治功能和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30):174-175
法院判决生效后罪犯的交付执行环节是从诉讼到执行的衔接环节,涉及到法院、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多个单位之间的文书流转和罪犯交付执行,在实践中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整个罪犯交付环节的监督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起到监督每一个判决罪犯的刑罚都能得到交付执行的作用。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在行使交付执行监督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9.
息近日,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邀请西湖区公证处公证人员一起,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至文二路的水果店中。虽然当事人李某仍然拒签执法文书,但由于公证人员在现场对整个文书送达全过程进行了公证,这意味着,即使李某拒不执行处罚,该局也可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13):163-164
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等各方面因素,我国的公证工作取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的公证执业行为中,《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是最根本的依据,而公证员则是公证行业的基本组成部分,其判断能力的强弱往往决定了公证文书是否正确、是否有质量,对维护公证的权威性及社会的稳定性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就需要公证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断提高自身认知,加强对公证工作中对证据材料的判断能力,优化公证行为,从而为当事人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文书,为构建法治、和谐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本文就公证员如何在公证工作中加强判断能力展开分析和探究,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和实践经验提出一些看法和见解,希望为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实践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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