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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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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7年10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横格纸(Lined Paper School Supplies)适用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对进口自印度的横格纸适用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审查若取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在本案是否适用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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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 《造纸信息》2017,(9):38-38
正文璐报道2017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横格纸(Lined Paper School Supplie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横格纸启动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横格纸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对印度横格纸启动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  相似文献   

3.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报道2021年2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CrepePaper)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本次裁定中,5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4.
<正>本刊讯(商务部消息)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铜版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表示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很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该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继续有效。  相似文献   

5.
正2014年4月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终裁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13年2月6日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浆粕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  相似文献   

6.
2006年9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E)对中国文具纸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位委员以6∶0的投票结果作出上述裁决。此前,美国商务部(DOC)在终裁中已裁决中国涉案产品倾销幅度为76·7%~258·26%。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文具纸反倾销案也作出存在损害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对中国文具纸反倾销案作出终裁@沈镇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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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细旦涤纶短纤(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在本次裁决中,4名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投肯定票。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7年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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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信息》2004,(5):8-8
200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10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泰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UnbleachedKraftLiner/Linerboard)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为48043100、48044100、48045100、48052400、480525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从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泰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本反倾销调查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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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11月6日发布2013年第75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3年2月6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3年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浆粕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  相似文献   

10.
《纸和造纸》2012,(7):87
本刊讯2012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成立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此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7年第30号公告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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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2月6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立案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的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48101100、48101200”。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进行了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统称“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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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商务部消息)2015年12月10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临时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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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4月10日,应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经过1年的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4月9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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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造纸工业10项要闻1(2)中国造纸工业2002年度报告5(1)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双赢”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8(1)政策·法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1月1日起实施1(3)《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3)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公告1(4)《反倾销、反补贴规定》2003年1月1日实施1(4)我国从2003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2(1)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及产业损害到期复审的通知2(1)国家经贸委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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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反倾销规则  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商出口商品并对进口方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1 ] 。倾销不仅会损害进口国与之竞争的厂商或产业 ,而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国 1 994年外贸法对倾销作出与GATT定义非常相近的规定[2 ] :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 ,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 ,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 ,国家可采取必要措施 ,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阻碍。“低于正常价值进口”和“造成工业损害”是构成产品倾销定义的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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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该进口产品征收25%~119%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于2005年8月4日发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自2006年5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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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6月16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6年6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耐磨纸时,应依据初裁公告中确定的各公司征收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商务部于2005年6月13日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存在倾销,幅度为10.35%~42.79%;中国耐磨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对美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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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商务部消息)商务部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于2015年2月25日收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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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 《造纸信息》2012,(8):31-31
2012年6月2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的单面涂布纸板作出反倾销初裁:自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将对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9200、4810.99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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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的聚酯短纤(Polyester Staple Fibre)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或进口自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但并未对印度国内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故建议结束本次调查并且不采取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5032000项下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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