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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Planning》2018,(1)
针对企业一般职员在缺乏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名义对外实施的经营活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43条认定职务行为从而将其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企业。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般职员对外代理不足的问题,但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学术界均对能否依据第43条直接认定职务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法人存在较大的争议,且不论该条款还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用语模糊、司法适用不统一等问题。2017年3月出台的《民法总则》首次以一般条款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职务代理,其规定虽然解决了《民法通则》第43条是否为职务代理规定的争议,但该条款也存在适用范围过宽、增加组织体经营风险和成本的问题,在适用中应当进行限缩。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
我国的劳动法未做出同时适用于外国劳动者的规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劳动者主体不适格与无效劳动关系的认定困境,造成了劳动关系认定困难。本文将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认为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同时适用于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外籍劳动者。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15)
刑事司法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司法既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也要考虑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因而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既要通过入罪认定来打击犯罪,也要敢于适用正当防卫等条款做出出罪认定。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的防卫权,也有利于鼓励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9,(31):161-162
目前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中"情节严重"其他具体情形并没有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检法两院对于"情节严重"认定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笔者建议,应当综合考虑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涉毒前科劣迹以及其他犯罪情节来认定是否"情节严重";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和窝藏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34)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24条第6项载明,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实务中基本上将该条款视为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需要。然而随着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部署,营业性车辆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必要并无确切结论,保险条款以此作为免赔事由是否适宜也值得商榷。司法审判对该条款效力的认定路径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异常严重,有些甚至陷入保险条款效力认定的逻辑错误当中。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4,(19)
我国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的内在构成及其分类尚缺乏非常准确的定义,待命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尚无定论。待命时间的法律意义在于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的实现,以及劳动者在待命时间内发生损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而我国法律法规对待命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的认定的缺失,是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忽视,亦是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  相似文献   

7.
陈涛 《建筑经济》2016,(7):34-39
从索赔权性质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司法实践,分析索赔期限的法律性质涉及的诉讼时效说、除斥期间说、"逾期索赔失权"制度说的三种观点,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索赔条款的法律效力,解析该条款与现行法律衔接的问题,并归纳域外法律制度的相关启示,从而厘清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此条款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11)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责任起迄时间。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须承担赔付责任。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有时要根据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决定。然而在行业惯例中,一些险种大都次日零时生效,这就使得投保后次日零时前的一段时间处于保险真空期。在该段时间出险,保险人是否赔偿引发争议,这在交强险中尤为明显。对该条款的认定,不同法院莫衷一是。正确理解保险责任期间条款的性质,有利于司法审判的公平。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9)
近年来上诉案件以及再审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并且这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事实认定的首要地位并未得到应有的广泛的承认,因此本文结合司法现状,分析事实调查的重要性,以提高司法实践中对事实调查的重视程度。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19,(12)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肇事罪认定中通过《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将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和肇事犯罪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责任认定条款和肇事罪成立的划定,在事故责任和肇事罪判定中,往往会存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和肇事罪判定中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混肴,在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中,对于交通事故的犯罪行为应该认定为行政裁决行为。在交通事故处罚和判定中,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根据肇事罪的成立条件进行判定,在交通违法和肇事逃逸罪中有关事故认定和责任判断弱化和虚化了交通事故判定中肇事罪行与因果之间的实际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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