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Planning》2013,(2)
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对法定监护都采取了区分类型保护的模式。中国学者梁慧星教授的民法草案第二次建议稿也采取了同样的模式。日本在监护、保佐之外新设了辅助这一成年监护类型。辅助没有限制由于精神障碍而欠缺事理辨析能力的被辅助人的行为能力,被辅助人仍有可能授予辅助人代理权。韩国的特定监护是在被监护人满足成年监护和限定监护的实质要件的情形下,在被监护人对暂时性事务或是特定事务有必须予以辅助的情形时仍然可以请求特定监护。需要注意的是,韩国的特定监护制度不是根据判断能力的衰退程度而决定的阶段性保护类型的一种。任意监护,是允许被监护人为了应对将来的判断能力减退而想在现在早作准备的法律制度。为了保证本人缔结合同时的意思能力,任意监护合同必须要通过公证证书的方式进行。任意监护从选任任意监护监督人时开始生效。通过任意监护监督人的监督来防止任意监护人滥用权限,家庭法院实施间接监督。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20,(7)
《民法总则》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意定监护的规定及立法经验为基础,提出了需要对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予以充分尊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意定监护制度,从而有效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民法总则意定监护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要明确意定监护合同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意定监护监督制度、重视完善意定监护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3.
依据老年人的心理和行为需求探讨老年入所需的生活空间环境,并对比各生活空间环境的差异,讨论了老年人住宅的适应性设计.  相似文献   

4.
《Planning》2014,(6)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包括四种监护形式,均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的出现。主要是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的立法及监护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的。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仍不断增加,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部受侵害,完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制度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5.
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厨卫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老年人行为的研究分析,提出针对老年人使用的厨卫设计中的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呼吁社会更多地关注老年人的生活。  相似文献   

6.
针对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的现状,分析了老年人的生理及心理特点,提出了适宜老年人使用的灯光与照明、地面、门窗、操作台、灶具及电气设计,以设计出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厨房,从而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陈实 《中外建筑》2010,(8):136-137
我国已经慢慢步入老龄化社会,在面临这样转型期的社会阶段,如何设计出适合老年人居住和使用的公共设施、居民区和住宅,将成为我们这代建筑师设计工作的重点。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末,针对人口老龄化情况下的建筑设计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和探讨,但是由于对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的认识深度不够,经验不足造成设计上有所偏颇。笔者希望通过本文能够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大家新的一轮对老年人居住模式的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8.
许丽 《中外建筑》2001,(4):11-12
我国现已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统计我国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3亿,占总人口的10%,到2004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25%,我国将进入老年化国家的行列。 以前由于经济发展慢,国家面临人口多、住房难、人均住房状况差的状况,整个社会的居住环境都很差,而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就更被忽视了。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搞活,带动了许多体制和政策的变革、转换,与人们关系最密切的住房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它正朝着商品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方向发展,缓解了城市人口住房紧张的难题,老年人的住房条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老年人消费水平的提高,现有居住空间里家具、电器、服装、日用品在居室中占据的空间越来越大,空间变得越来越拥挤,加之家庭成员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老年社会的来临,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受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在老年人住宅设计方面缺乏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本文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提出应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概述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在家居环境的设计中应适当考虑老年人群体的生理,心理特征,指出为这一特殊人群在建筑住宅设计中开辟一席之地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提出了在老年人住宅人住宅设计中应注重和处理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