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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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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lanning》2014,(10)
股权对外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设计里蕴含着深刻的法学理论,现行《公司法》虽然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作了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操作性不强、"书面通知"的规定欠妥以及股东优先权行使的期限没有规定等诸多问题,因对其从"同等条件"的设置、意思表示多样化,确立法律责任并对股东优先权行使的期限等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3)
我国新《公司法》第72条第2款和第3款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立法以及司法解释中缺乏对于损害优先购买权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等核心要素很不清晰,制度设计的不足衍生出了股权转让交易中一系列负面问题。通过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内容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其规定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我国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以及公司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房屋拍卖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超杰 《城乡建设》2003,(10):55-55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相同条件下,依法享有先于其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在此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其行使的前提是以同等条件依法排除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的可能,这里同等条件主要是指出价条件,包括价格、交付房款期限、方式等。我国以往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已有相应规定,《合同法》第230条再次予以了明确。 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本身是价高者得的公开竞价程序…  相似文献   

4.
现行法律规定的房产优先购买权的种类 在房产买卖关系中,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规定了以下几种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作为承租人时,对于出租人在出卖其出租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9,(2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我国公司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特征,陌生股东加入会影响股东间的合作,继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但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如何行使法定优先购买权的规定笼统不易操作,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非常不利于解决纠纷。本文拟就特殊情况下行使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25)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与资合的属性使得其在股权转让上需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但是公司的持续经营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存在股东变更的情况,我国的《公司法》第72条对于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同时,《公司法》及其《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同意规则"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的纠纷。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有助于我国公司法理论体系的完善同时也能够推动实务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4,(2)
一般认为,赋予按份共有人在其他按份共有人向外转让其共有份额时的优先购买权,其制度设计旨在保护按份共有关系中其他共有人的"控制利益"或"在先利益",即封闭或者限制外部人进入共有关系的渠道。此种解读忽略了优先购买权制度设计的另一目的——衡平转让人,拟购买共有份额的受让人与其他按份共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优先购买权除能赋予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先利益"外,还有保护转让人获得最大转让利益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最终都是服务于按份共有人共有利益的最大化实现。按此理解,优先购买权可解释为优先购买请求权而非优先购买形成权。其他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能否实现取决于转让人之转让意思最终是否会发生修改,从而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利益衡平结构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在房地产交易中,优先购买权是指在限定的期限内和同等条件下,由优先购买人优先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购房人所愿支付的价款相同以及价款的支付方式相同。如果优先购买人决定不购买,可由其他人购买。在限定的时间内,优先购买人既未作出购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3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实践中,经常有股东擅自与外部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情况,对于此情形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目前学术界及实务界仍然存在争议。本文从探讨股权的性质入手,认为股权的本质是一种按份共有,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种债权行为,其效力取决于债法规范。股东擅自与外部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违反的是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不能实现股权变动的合同目的。  相似文献   

10.
《Planning》2020,(5)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正轨,房地产业开始迅猛发展,也伴随着因企业盲目扩张、投资、管理人员素质不达标或是受到经济形势下行的负面影响,而被迫进入破产程序。在《合同法》中,立法首次赋予了建筑工程欠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权利同时也在《破产法》中被适用。本文围绕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问题展开讨论,试图对合同无效时承包人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范围以及权利的行使期限、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进行讨论,同时对适用中尚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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