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Planning》2017,(8):152-153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本文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和现场勘验情况,结合对车辆、人体损伤的检验,分析事故发生过程中人与车的运动轨迹、接触部位及高度,推断出致伤物后,在车辆撞击部位提取附着的人体组织成份,经过法医DNA检验,证实人与车之间存在直接接触、发生碰撞,最终确定肇事逃逸车辆。  相似文献   

2.
《Planning》2019,(18):144-145
整体分离痕迹作为痕迹检验中的特殊痕迹检验,它的存在有着特别的意义。本文通过对事故现场的散落物进行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来锁定肇事车辆,为侦破案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相似文献   

3.
《Planning》2019,(16):29-31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车辆碰撞时的瞬时车速大小往往成为事故双方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实践中,由于事故现场勘查、测量、推算等环节的影响,往往导致车辆事故发生时的瞬时车速推算存在较大的误差,从而形成事故责任划分失公。有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司法鉴定人作出的速度分析结论后,当事人提供行车记录仪等视听资料证据,反证瞬时车速与速度分析结论大相径庭,严重损害了鉴定的权威性。本文通过一起汽车与自行车碰撞的典型案例汽车分析,从事故现场各环节测量数据,提出汽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碰撞初速度的精确推算思路。  相似文献   

4.
赵蕾 《城建监察》2004,(3):17-18
【案例介绍】某年某月某日,北京市某区城管大队接群众举报,某主要大街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将路边绿篱、树木、草坪撞坏。城管大队接到举报后派监察员赶到事故现场,到现场后发现交通队已在现场进行检查。城管队员认为交通队已经介入此事,因此,没有对损坏绿篱、树木、草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便离开了事故现场。  相似文献   

5.
《Planning》2017,(1)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根据肇事车辆的制动痕迹来推算事故车辆肇事时的行驶速度,但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原始现场无法完整保留,需要鉴定人员根据办案人员提供的事故经过和现场图,核定现场信息以及对事故车辆进行必要的制动检验,以确定计算事故发生时的事故车辆车速。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2):158-159
交通事故是个复杂的过程,涉及人员、车辆、道路及其它相关客体,受诸多因素的限制,现场勘验很快结束,因此,难免会造成遗漏,这给事故的处理、认定带来问题,文章介绍了本市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通过痕迹鉴定及微量物证比对,使案件得到侦破,道路交通事故的后期调查、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Planning》2019,(21)
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因无证、酒驾等原因,出于逃避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等目的,指使合法第三人顶包,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此类案件的侦破往往存在一定困难。随着DNA技术的应用和发展,通过提取肇事车辆方向盘、大灯开关、启动按钮、档杆等驾驶员必接触部位的人体毛发、肌肉组织、血迹、脱落细胞等进行DNA检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1]。本文通过对1例事故车辆上提取到的人类生物样本与存疑驾驶员血样进行DNA比对,成功确定该案系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指使他人顶包。  相似文献   

8.
《Planning》2019,(21)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负有保护现场的义务,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但在现实案件中,驾驶员离开现场的不在少数,但并非所有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都能构成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Planning》2019,(12)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肇事罪认定中通过《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将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和肇事犯罪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责任认定条款和肇事罪成立的划定,在事故责任和肇事罪判定中,往往会存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和肇事罪判定中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混肴,在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中,对于交通事故的犯罪行为应该认定为行政裁决行为。在交通事故处罚和判定中,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根据肇事罪的成立条件进行判定,在交通违法和肇事逃逸罪中有关事故认定和责任判断弱化和虚化了交通事故判定中肇事罪行与因果之间的实际联系。  相似文献   

10.
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纷纷对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者开出了终身禁驾第一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