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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的延续和加强,旨在通过明确导向的产业政策形成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机制,成为水泥行业防治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做好提前实现碳达峰的"助推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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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受到了行业广泛关注,振奋了行业精神,坚定了行业信心,赢得了行业好评。一、《通知》制订背景《通知》既呼应了近年来开展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系列文件,又加强了"十四五"期间乃至较长时期内对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指导。错峰生产率先发端于水泥行业,从发展过程来看可分为四个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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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国家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纪友红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华润水泥坚决支持并严格落实常态化错峰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要求,坚决支持错峰生产,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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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维平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政出台非常及时且非常必要,固化错峰生产制度规定,对于缓解产能过剩、实现有序竞争、推动水泥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此外,马维平还专门就去年7月份中国水泥协会征求并采纳尧柏水泥关于关中区域错峰生产的相关意见建议表示了感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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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十三五"期间,水泥错峰生产得到全面推行,有效缓解了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动了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进一步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现就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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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氯碱》2020,(1):21-21
为避免冬春季工业生产排放加重大气污染,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宁夏对冶金、建材、化工、铸造等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9-2020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承担居民供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生产线不能在冬春季错峰生产期间停窑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在夏秋季安排错峰生产;电石、焦炭、活性炭、金属钠、染料等化工企业,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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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0年5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2020年第21号公告发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32号)、《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3)8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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