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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管理运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和措施,我国自1 991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到2003全国已有6700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到4011亿元,归集余额284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余额1125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0%.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提高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增加住房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因此,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加强公积金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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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形成了计划、归集、贷款、核算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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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的是人们对物质要求的提高,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物质需求,当今社会尤以住为重心。住房公积金的出现在推动保障性住房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紧随其不断扩大的规模而日益强健。然而,凡事必定有正反面,住房条件蒸蒸日上的背后也存在一些缺陷,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才能更有效地支持保障住房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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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房改办获悉,自4月3日起,职工购房在办理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或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时有新规定。原“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建造或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一次办理支取手续”的规定也同时被取消。 调整后的规定为: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和置换公有住房,如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时,不再受半年内支取的时间限制。职工可支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而对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之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则不能支取。4月3日前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和置换公房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办理支取手续。对以前因购房合同或协议超过半年而未能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现在也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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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启动试点工作。同时,住建部公布数据:截至去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为5616.27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比例为26.35%,同比升3.59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