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臭氧/双氧水协同氧化处理含酚废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验采用臭氧与双氧水协同作用降解含酚废水,考察了pH值、温度、反应压力和反应时间对苯酚及CODCr去除效果的影响。实验得出,臭氧处理400mg/L苯酚溶液的最佳条件是:pH值8、室温、常压、反应时间15min,苯酚去除率达到95.51%、CODCr去除率为52.06%。臭氧和双氧水联合处理含酚废水的最佳条件为:双氧水加入量1.2g/L、pH值8、反应时间15min,苯酚去除率达到98.05%、CODCr去除率为63.32%。臭氧与双氧水联合处理含酚废水比用臭氧单独处理对去除苯酚和CODCr有更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2.
臭氧氧化降解高浓度苯酚废水的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采用臭氧氧化技术对高浓度含酚废水进行了研究。考察了臭氧进气量、反应时间、温度及溶液初始pH值等因素对苯酚溶液COD去除率的影响。研究表明:在一定范围内,随臭氧进气量的增加、反应时间的增长,COD去除率增大;温度对COD去除率的影响不大;溶液的初始pH值对臭氧氧化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在pH值为11—12左右时,COD的去除率最大;在臭氧氧化处理高浓度含酚废水的过程中,酚的降解规律符合表观一级反应。  相似文献   

3.
金属锰(II)催化臭氧化TNT的机理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以TNT为目标污染物,考察了Mn(Ⅱ)催化臭氧化作用机理,以及HCO3^-、pH值和催化剂投量及投加方式对催化效果的影响。结果表明,Mn(Ⅱ)对臭氧化TNT的催化作用明显。对于一定量的催化剂,一次性投加比多次投加时的催化效果好,催化剂的浓度为0.106mol/L、pH值约为5时效果比较理想,废水溶液的HCO3^-质量浓度为58.1mg/L或290.5mg/L时,对催化效果几乎没有影响。在催化氧化过程中,COD的去除率明显小于TNT,且TNT浓度减小与硝酸盐浓度增加的比例为1:1,说明TNT降解不彻底。Mn(Ⅱ)催化臭氧化过程中产生的水合二氧化锰使胶体表面及溶液-胶体界面增加。臭氧和TNT富集,TNT的氧化分解易于发生。  相似文献   

4.
采用臭氧催化氧化+BAF组合工艺对垃圾渗沥液超滤出水进行深度处理,研究了臭氧催化氧化反应时间、pH对废水中COD、色度和UV254的去除效果.结果表明,当臭氧浓度为120 mg/L,pH=9时,COD、UV254和色度的去除率最高.经臭氧催化氧化-BAF-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后的渗沥液出水平均COD为78.7 mg/L,满足排放标准.出水剩余COD大多数为无法臭氧催化氧化和BAF难以处理的烷烃类和芳香烃类化合物.  相似文献   

5.
崔振水 《河北化工》2006,29(2):17-18,46
利用化学法合成了新生态MnO2/凹凸棒土复合催化荆,对模拟苯酚废水进行了臭氧化处理,考察了不同条件对苯酚催化臭氧化过程的影响。结果表明,复合催化荆对体系臭氧化过程中苯酚的降解和COD的去除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含催化剂时反应动力学受体系pH值的影响程度明显减小。在pH=8.0的条件下,催化剂投加量以500mg/L为宜。适当操作条件下,体系COD的最高去除率可达85.3%。  相似文献   

6.
使用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联合法处理苯酚废水,分别考察了活性炭投加量、苯酚废水溶液pH值和活性炭吸附反应时间等因素对苯酚模拟废水处理效果的影响。结果表明,室温条件下,废水溶液的pH值为9,臭氧通入时间为25 min,活性炭投加量2.5 g/L,活性炭吸附反应时间为50 min的实验条件下,初始浓度为100.0 mg/L的苯酚模拟废水经过处理,苯酚去除率为95.0%。  相似文献   

7.
采用功能陶瓷膜催化臭氧氧化处理页岩气压裂废水,考察了不同功能陶瓷膜、初始pH、臭氧投加量、反应时间等因素对压裂废水处理效果和膜污染控制效果的影响。结果表明:氧化锰陶瓷膜、氧化钛陶瓷膜和氧化铝陶瓷膜具有良好的臭氧催化功能,与臭氧组合促进了氧化反应系统中羟基自由基(·OH)的产生,明显增强了废水处理效果,相比单独臭氧氧化COD去除率最高提升了21.65%。在初始pH为7.5、臭氧投加量为80 mg/L、反应时间为60 min时,氧化锰陶瓷膜与臭氧组合处理压裂废水COD去除率为79.17%;臭氧可有效控制氧化锰陶瓷膜污染,随着臭氧浓度的增加,?TMP明显下降,当臭氧投加量为80 mg/L时,?TMP达到最大下降比率72.78%。  相似文献   

8.
主要探讨臭氧对煤气废水生物处理出水的预氧化效果及其对后续生物处理过程的强化作用。实验表明,臭氧对废水的色度去除很有效,<160mg/L的臭氧投量就可去除90%的色度,废水pH较小时色度去除效果较好;臭氧氧化对废水残留COD(化学需氧量)有一定的去除作用,不同的pH条件下去除率有差异,总体每毫克臭氧可去除0.44mg ̄0.64mg的COD;臭氧氧化对废水NH3-N的去除效果不明显;臭氧有效投加量为240mg/L时,废水COD去除率降低,氧化后出水BOD(生化需氧量)上升,有利于后续生物处理。  相似文献   

9.
作为酚类化合物的典型,苯酚在含酚废水中含量高、毒性范围大,掌握水中苯酚的有效处理方法将为含酚废水的高效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本文通过分析5种臭氧催化剂的催化性能,选择A型催化剂作为臭氧射流曝气系统的优选催化剂。优化了系统关键运行参数,结果表明,当循环水流速、废水pH和污染物初始浓度分别为1400L/h、8和148mg/L时,基于A型催化剂的射流曝气系统对污染物具有良好的去除效果,此时废水COD平均去除率为56.7%。以不同时间节点废水的三维荧光光谱、GC-MS和好氧呼吸抑制率作为评价指标,考察了苯酚的阶段氧化进程。综合分析各评价指标,发现当反应时间为60min时,废水三维荧光光谱对应的荧光区域Ex/Em为(300~350nm)/(420~460nm)可能是苯酚在臭氧高级氧化过程高效率降解、低好氧呼吸抑制的指示因子。  相似文献   

10.
胡俊生  任雪冬  张喆  刘军 《辽宁化工》2010,39(2):169-172
依据臭氧高级氧化的机理,在实验室反应器中通过实验考察在臭氧氧化处理酸性嫩黄染料废水过程中,控制不同的O3投加量、废水的初始pH值、H2O2与O3摩尔比对酸性嫩黄染料废水的色度和COD去除率的影响。结果显示:O3高级氧化能够有效降解酸性嫩黄染料废水,体系中投加H2O2可以提高降解速率,缩短处理时间,降低O3耗量。在pH=7的条件下,单一臭氧氧化30min时,废水的色度和COD去除率分别为100%和57.1%;而提高废水的pH值有助于提高COD去除率。O3/H2O2氧化工艺,适宜的H2O2与O3摩尔比为0.6,氧化处理30min废水的COD去除率可达73.3%。  相似文献   

11.
夏哲韬  史惠祥  殷璐 《工业水处理》2012,32(5):32-34,38
研究了活性炭吸附-催化臭氧氧化技术对印染废水特征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探讨了臭氧进气流量、活性炭投加量、pH对特征污染物去除效果的影响,并考察了活性炭-臭氧的协同作用。结果表明,苯乙酮被筛选为印染废水的特征污染物;活性炭吸附-催化臭氧氧化技术对苯乙酮的去除率随臭氧进气流量、活性炭投加量的增加而提高;臭氧进气流量50 mg/L、活性炭投加量200 mg/L、pH=10为最优工艺条件,反应20 min苯乙酮去除率即可达92.3%。  相似文献   

12.
为解决煤化工高盐废水COD去除率低带来的蒸发结晶杂盐率高,危废处理费用高的难题,考察了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耦合工艺对煤化工高盐废水COD的去除效果。对二次反渗透浓盐水开展臭氧催化氧化试验,对其出水开展活性炭吸附试验,最后在最佳工艺下开展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耦合工艺连续试验。结果表明:臭氧催化氧化试验最佳参数:催化剂投加量700 mg/L,臭氧气体浓度300 mg/L,臭氧通气量1.5 L/min;活性炭吸附试验最佳参数:活性炭投加量80 g/L,吸附时间60 min;在最佳工艺参数下开展耦合工艺100 h连续试验,结果表明:COD去除率稳定在78%~80%,出水COD的质量浓度稳定在80~90 mg/L,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耦合工艺对高盐废水COD去除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13.
以活性炭为载体,采用浸渍法制备Ni/C催化剂,应用于臭氧催化氧化腈纶废水技术中。考察了臭氧效率、催化剂投加量、pH及催化氧化时间对腈纶废水COD去除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在臭氧效率50%、催化剂投加量2 g、pH=10.0、催化臭氧氧化时间40 min的实验条件下,对腈纶废水的COD去除率达到83.1%。  相似文献   

14.
以化工企业预处理后的废水为对象,以臭氧氧化技术为基础,加入铁刨花、载铁活性炭(Fe@AC)、铁碳球等含铁碳填料作为催化剂,考察不同臭氧投加量及废水初始pH条件下,对难降解化工废水出水COD的改善情况。结果表明,采用铁碳球为催化剂的臭氧-铁碳催化氧化工艺处理,降低难降解化工废水COD的效果明显优于单独臭氧氧化工艺;与以铁刨花、载铁活性炭(Fe@AC)作为填料的臭氧催化氧化相比,各反应阶段去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在初始pH=9的反应条件下,反应120 min后,臭氧-铁碳催化氧化的COD去除率达到最优值38.25%。废水经臭氧-铁碳催化氧化后,可生化性得到改善,后续采用活性焦填料好氧生物膜工艺,COD去除率可以稳定保持在40%左右,出水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939-2006)中规定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15.
对亚麻生产废水生化出水进行了臭氧催化氧化实验研究,研究了不同类型催化剂、催化剂投加量、初始pH以及臭氧溶解段高度对COD去除率的影响,同时研究了催化氧化过程废水B/C的变化。实验表明:γ-Al_2O_3基催化剂较陶粒催化剂有更好的催化效果,最佳反应条件为:pH 8.2(原水pH),催化剂575 g,反应时间约60 min,臭氧溶解段高度40 cm,COD去除率可达到67.21%,催化氧化反应10 min时废水B/C达到最高值0.25,可联合臭氧催化氧化和生化工艺深度处理亚麻废水以降低处理成本。  相似文献   

16.
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法降解2,4,6-三氯苯酚废水,用自制催化剂(Al_2O_3负载Mn、Ce、La金属氧化物)对模拟2,4,6-三氯苯酚废水进行了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并对影响降解效果的几个因素:臭氧投加量、2,4,6-三氯苯酚初始浓度、pH值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pH为9,臭氧投加量5 g×h~(-1)时,处理1 L 100 mg×L~(-1)2,4,6-三氯苯酚废水,单独臭氧化与臭氧催化氧化的去除率分别达到了76.04%和86.46%。考察臭氧催化氧化催化剂的稳定性,经过7次使用后,废水COD去除率较第一次使用降低约4%,催化剂相对稳定,最后分析了2,4,6-三氯苯酚的三种降解途径。  相似文献   

17.
《应用化工》2022,(10):2735-2738
采用臭氧-高铁酸钾联合氧化处理苯酚废水,与单独使用臭氧或高铁酸钾氧化处理苯酚废水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单独使用臭氧氧化处理苯酚废水最佳的反应条件是:废水温度20℃,废水溶液的pH值为9,臭氧通入时间为25 min,此时苯酚去除率为89.6%。臭氧-高铁酸钾联合氧化处理苯酚废水时,最佳反应条件是:高铁酸钾投加量为0.8 g/L,废水温度20℃,废水溶液的pH值为9,反应时间为25 min,此时苯酚去除率为98.6%。臭氧-高铁酸钾联合氧化处理苯酚废水比单独使用臭氧或高铁酸钾氧化处理苯酚废水有更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为提高臭氧氧化降解含酚废水的效能,对载体活性炭进行超声改性,并利用浸渍沉淀法制备Mn/AC催化剂,通过BET、SEM、EDS、XRD表征分析超声处理对其结构的影响,同时用苯酚模拟废水考察超声改性对其去除效能的影响。结果表明,超声改性起到清灰造孔作用,载体孔道增多,比表面积和孔体积增高,强化了负载,Mn的负载量由2. 40%升至3. 85%并以MnO2形式存在,增大分散度;超声改性增强了催化剂的吸附及催化臭氧化能力,提高体系的吸附-催化臭氧氧化协同效应,Mn/U60-AC+O3体系在催化剂质量浓度为2 g/L、苯酚初始质量浓度为100 mg/L、温度为(25±1)℃、臭氧质量浓度为3 mg/L、气体通入流量为4 m L/min、pH=10、水体积为1 L的条件下反应24 min,苯酚的去除率高达99. 64%,比Mn/AC+O3体系提高了16%。  相似文献   

19.
臭氧预氧化强化煤气废水生化处理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煤气废水生物处理出水存在着色度、NH3-N和COD等指标超标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度处理。臭氧氧化是一种比较常用的深度处理方法,然而单独依靠臭氧氧化去除废水中的COD和NH3-N需要较高的臭氧投加量,处理成本很高。探讨了臭氧对煤气废水生物处理出水的预氧化效果及其对后续生物处理过程的强化作用。实验表明,臭氧对废水的色度去除很有效,投加<160mg/L的臭氧就可去除90%的色度,废水pH较低时色度去除效果较好;臭氧氧化对废水残留COD有一定的去除作用,不同的pH条件下去除率有差异,总体每mg臭氧可去除0.44~0.64mg的COD;臭氧有效投加质量浓度为240mg/L时,废水COD去除率降低,氧化后出水BOD上升,有利于后续生物处理;臭氧氧化对废水NH3-N的去除效果不明显。对比原水与臭氧氧化出水的分子质量分布特征,发现废水经臭氧氧化后其成分有两种变化趋势,既有一定量的小分子物质产生,又有大分子物质聚合生成,因此臭氧预氧化后续处理工艺应以生物处理为主,同时配合混凝处理工艺。  相似文献   

20.
经生化法处理后的煤气废水,COD、总氰化合物、色度没有达到排放标准。通过实验研究了臭氧催化氧化技术对煤气废水的处理效果,并考察了反应时间、pH、催化剂对臭氧氧化效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当反应时间>30 min、pH在9~12,臭氧有较高的氧化效率;当反应时间为30 min、pH=9时,煤气废水COD的去除率达到65.3%。TS-2型催化剂的使用使煤气废水COD去除率提高到66.9%,增加了1.6%。达到最佳时的反应时间降低了5 min。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