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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政策法规     
承包工程禁止再转包建设部日前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于2004年4月1日施行。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该办法还要求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相应的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同时禁止转让、出售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重庆将全面禁止37项落后建筑技术和…  相似文献   

2.
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 ,又称工程优先权或承包人优先权 ,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 ,发包人未依合同约定如期偿付工程价款 ,在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文简称《合同法》)第 2 86条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该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也可以申…  相似文献   

3.
承包人于2007年5月28日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发包人将其位于北京市区的某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施工,该合同已备案。合同约定承包人承包范围包括:图纸所示全部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照明工程、动力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只做预埋管线及线槽安装)。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未得到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又将电梯、空调、通风工程三项本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重新对外发包给第三方承包施工。  相似文献   

4.
律师解疑     
正问: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权?2017年7月,承发包双方就某综合楼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次月,承包人与鲍某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鲍某对工程的土建安装进行实际施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工程款后,收取3.5%的管理费,将剩余工程款及时支付鲍某。2年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由于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结算款,鲍某直接起诉发包人,诉讼请求:1.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结算款1.3亿及利息;2.确认鲍某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当地高院受理案件后,将承包人追加为案件第三人。发包人辩称:1.鲍某不是工程的承包人、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方,  相似文献   

5.
1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分承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的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完成的活动.  相似文献   

6.
律师解疑     
<正>问题问:问:挂靠还是转包?承包人应否给付工程款?2013年5月史某与发包人经过商谈,就工程价款、进度款支付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将某住宅工程由史某施工。其后史某与承包人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史某以承包人名义承包施工该工程,史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工程款扣除1%管理费后,余款在3日内支付给史某。  相似文献   

7.
信息精选     
《广东建筑装饰》2004,(2):63-63
建设部出台新的施工管理办法 建设部日前对外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 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同时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8.
2008年1月,承包人北京兴发建筑工程公司与发包人北京万城开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对承包范围、工期、结算原则、工程款支付等事项作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承包人精心组织施工,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先后申请工程验收,但发包人故意拖延,同时发包人自2009年10月开始实际使用该工程.承包人多次催促发包人工程结算,并于2010年3月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结算书,结算价为人民币1.5亿元,发包人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不同意进行竣工结算,不同意支付工程欠款.请问未经验收已被发包人使用的工程,欠付的工程款是否具备支付条件?  相似文献   

9.
正问:第三人以物抵债取得的所有权能否对抗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云海大厦工程。2009年6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欠承包人工程款1700万元。发包人因资金短缺又向第三人借款3000万元。借款到期后因无力偿还,发包人将云海大厦中部分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以抵偿全部借款及利息,并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承发包双方于2009年10月达成协议,发包人用云海大厦的房屋清偿所欠工程款及利息,  相似文献   

10.
陈柏新 《建筑》2011,(6):47-48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筑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合同法》28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享  相似文献   

11.
关于承包人工程款优先权的操作难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已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专门论述。其中最大的一点突破,就是在第286条中赋予了建设工程承包人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权。但由于合同法的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从而使该条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就具有了探讨与研究的可能性。一、承包人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规定及其实现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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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读者李鹏问:我是一家私营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去年初,我与某单位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发包方按预算支付50%工程款,其他由我垫付,工程竣工后清算。今年7月工程完工,但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下欠的350万元工程款。请问,我有权将所承建竣工的不动产用来抵债吗?答:你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权问题。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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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某商业广场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13年1月1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1月26日,承包人与申某签订《承包合同书》,将工程转包给申某施工,承包人收取管理费。随后申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因申某出现资金问题,2014年11月24日,申某与朱某等签订《合伙出资协议书》,约定由四方共同出资合伙承建本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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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新安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作为原告,诉至法院称:2006年3月,承包人与被告永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永升大厦综合楼发包给原告承包施工。  相似文献   

15.
A公司因新建办公大楼工程项目,经邀请招标,确定B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并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人民币1.6亿元.合同签订后,B公司虽然在施工现场成立了项目管理班子,但并未自己施工,而是将工程转包给了C建设公司承包施工.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发包人A公司与B公司结算工程价款时发生纠纷,B公司主张按合同固定总价结算,A公司主张据实结算,不同意按合同约定的原固定总价结算.请问发包人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如何主张与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  相似文献   

16.
一段时间来,建筑市场出现了经纪工程承包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他们中有的利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有的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承揽工程;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出卖资质和营业执照,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还有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对外转包;一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层层分包,层层剥皮.  相似文献   

17.
叶康森 《建筑施工》2002,24(5):413-414
1 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代扣代缴是总承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  相似文献   

18.
律师解疑     
正问题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质标准,承包人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通过招投标程序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将图书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为省优质工程。承包人应保证该工程获得"省优质样板工程",如获得省优质样板工程,发包人给予工程结算总价的2%的奖励,否则,扣除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工程竣工经过验收评定为合格,未达到省优标准。双方因支付工程款项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法院。其中焦点之一为,发包人认为案涉工程未达到省优工程标准,要求承  相似文献   

19.
律师解疑     
正问题问:承包人如何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2004年10月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施工承包某国际广场土建工程。工程于2005年7月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工程交付后使用中发生房屋屋面大范围渗漏。其后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余款1600万余元。发包人反诉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屋面工程重作费用300万余元。请问该工程已经通过验收是否就可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对屋面渗漏部分如何分担责任?承包人应当承担保修义务还是全面重作,质量修复费用如何承担?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这一规定,在法学界、建筑业界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做法,在此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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