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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2006年12月6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在北京召开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宣贯暨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电监会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和部分电力企业的大坝安全主管负责人共68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大坝中心副主任何海源主持,安监局么虹副局长在会上讲话,安监局池建军处长、大坝中心张秀丽总工程师及大坝中心沈海尧处长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安监局蒋锦峰副局长做会议总结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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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关于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的工作规划,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于2005年8月20日~22日组织专家组在新疆伊宁市召开了托海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伊犁电力公司和托海水电厂的密切配合下,会议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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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系统的水电站大坝,大多数为高坝大库,确保这些大坝的安全,事关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是摆在各级电力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社会责任。1985年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成立后,依法行使大坝安全监察职能,在国家电力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各大坝安全责任单位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首轮定检从1987年古田溪一级开始试点到1998年底为止,已圆满完成96座水电站大坝的定检工作。通过首轮定检,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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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的工作规划,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于2005年7月6日至8日组织专家在二滩水电厂召开了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一次会议,张超然院士作为专家组顾问赴会。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力配合下,会议各项议程顺利完成。二滩大坝是2005年第三轮大坝定检中启动的第10座大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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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得到了政府和水电站业主的高度重视.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推进了消缺和补强加固工作的开展,显著改善了大坝的安全状况.但据了解,相当数量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手段仍较落后,仍停留在传统手工作业阶段,没有及时跟上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步伐.为此,国家电监会颁发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旨在提高全行业的大坝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本文分析了大坝安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就如何推进大坝安全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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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共安排143座大坝,并要求2005年至2010年全部启动。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根据电监会总体规划,经统筹安排,计划在2005年度进行小山、富春江等23座水电站大坝定检工作,并以坝监检[2005]33号文《关于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2005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同时组织人员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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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自动化与大坝监测》2007,31(3)
国家电监会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制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2007年4月27日,国家电监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在会上指出,目前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水电站安全运行面临新的技术挑战;新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任务繁重;大坝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亟待深入;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依然薄弱;中国大坝安全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相对落后。他强调,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加大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杜绝垮坝、洪水漫坝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灾难性事故发生,防止水淹厂房等恶性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水电站大坝安全可靠运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强化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努力加快大坝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大坝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积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大坝安全水平;不断加强大坝安全监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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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管辖的水电站大坝,截至1992年底,已有29座完成首次定检(详见附表).目前正在进行的有28座.1992年12月初,能源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在杭州主持召开了全国大坝安全定检工作会议.会上肯定了成绩,检查了进度,并部署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各主管单位和各水电厂继续努力,力争1995年前,所有大坝完成首次定检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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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布革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工作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组织。定检专家组以弓正华为组长,共由12位专家组成。定检工作于2003年7月开始,2004年10月结束。已向业主提交了《鲁布革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报告》。本次定检对鲁布革大坝安全评价结论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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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与安全》2000,14(4):53
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是大坝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提高定检工作质量,保证此项工作科学、公正和评价标准的统一,不断完善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的组织形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电力公司选择了安砂水电站大坝作为二轮定检试点之一,即由国家电力公司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工作。为此,大坝中心对安砂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从1999年11月开始准备,成立定检专家组,仔细研究试点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先后在福建省永安市组织召开了3次定检工作会议。2000年11月第三次会议,专家组提出了安砂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报告,大坝评定为正常坝(尚待上报审批)。至此,安砂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工作基本结束。 本次定检首次会议于2000年2月召开,专家组审查了自1992年首次定检以来大坝的运行管理工作,了解大坝补强加固与更新改造情况,确定定检专题和工作计划。会后,近半年时间电厂及各委托单位完成运行总结、现场检查、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总结、大坝设计洪水复核、水下检查、金属结构检测及复核和观测资料分析专题报告7份。2000年8月第二次会议专家组听取了各专题分析成果的汇报,对各专题进行审查,提出修改、补充意见。2000年11月本次会议,专家组在历次现场检查基础上,重点对3号坝段顺河向裂缝、坝基析出物、大坝渗漏量、厂房后边坡、金属结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得出大坝安全评价意见。专家组还针对大坝存在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电厂抓紧进行大坝补强加固、消除缺陷等工作。 安砂大坝1975年建成,为坝高92 m的混凝土宽缝重力坝,已安全运行至今。首次定检1992年结束,被评为正常坝。本次定检,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全力支持,安砂水电厂也积极配合,查出了一些隐患,明确了某些缺陷对大坝安全影响程度。专家组认为安砂大坝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不影响整体安全,一致同意将安砂水电站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谭秀娟供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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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08,(11)
(五)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电力企业作为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积极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工作,在大坝补强加固、信息化建设和隐患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