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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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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专家对老挝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老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老挝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老挝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老挝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老挝玉米进口。  相似文献   

2.
《中国食品》2014,(4):117-117
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大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乌克兰大豆输往中国植物柃验柃疫要求议定书》,乌克兰大豆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大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克兰大豆进口。  相似文献   

3.
《中国食品》2011,(22):90-90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规定和最新风险分析结果.现将进口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调整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4.
权威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风险级别和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2011年第139号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规定和最新风险分析结果,现将进口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调整公布如下: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来源国家和地区小麦矮腥黑穗病(TCK)风险状况,对进口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实施分类管理。对风险分析结果显示属于TCK疫区和TCK风险不明地区的麦麸类植物源性饲料,仍维持《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  相似文献   

5.
《中国食品》2012,(14):84-84
在《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框架下,两岸有关方面通过开展台湾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实地考察和技术会商,就《台湾大米输往大陆植物检疫管理规范》达成一致,台湾大米获得输往大陆检验检疫准人资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台湾大米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台湾大米输往大陆。  相似文献   

6.
在《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框架下,两岸有关方面通过开展台湾大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实地考察和技术会商,就《台湾大米输往大陆植物检疫管理规范》达成一致,台湾大米获得输往大陆检验检疫准人资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台湾大米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台湾大米输往大陆。  相似文献   

7.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第177号公告,针对目前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不达标对消费者构成健康隐患的问题,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一次性卫生用品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公告称,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卫生纸、面巾纸等商品(共6个8位编码)纳入《检验检疫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进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验放手续;上述进境商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和外观、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相似文献   

8.
《中国食品》2009,(16):65-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口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中的产品.可直接到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相似文献   

9.
正本刊讯(海关总署消息)海关总署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第四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0.
最近,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1年1月1日起,禁止从欧盟国家进口动物性饲料。 通知说,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将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作为法定检验、检疫商品,并凭农业部颁发的进口饲料《登记许可证》接受报检。凡未取得《登记许可证》的产品,不予办理报验手续。对已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饲料产品,必须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符合进境检疫证书,证明其来源的动物品种。凡不符合规定的或没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饲料产品做退回处理。  相似文献   

11.
近日 ,我国新的《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 ,进出境水产品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检验检疫。该办法要求对进出境水产品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 ,对列入《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的水产品 ,未获得国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的 ,不得进口。经现场检验检疫 ,入境水产品如发现货证不符或货物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腐败变质 ,受有有害物质污染 ,包装不符合要求等 ,将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并对入境的水产品存储库提出了检验检疫要求。在出境水产品方面 ,实施严格的残留物质监检制度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检验检疫机构…  相似文献   

12.
正近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4号公告,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荆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据专家介绍,此次调整将植物源性饲料中的加工植物蛋白和植物粉类风险级别从Ⅳ级分别上调到Ⅱ级和Ⅲ级,之前只需进口时实施检疫,调整之后,加工植物蛋白的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准备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  相似文献   

13.
据新华社报道 ,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禁止从欧盟国家进口动物性饲料产品。该通知说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将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作为法定检验、检疫商品 ,并凭农业部颁发的进口饲料《登记许可证》接受报检。凡未取得《登记许可证》的产品 ,不予办理报检手续 ;对已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饲料产品 ,必须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符合进境检疫证书 ,证明其来源的动物品种。凡不符合规定的或没有办理有关进口检疫审批手续的动物性饲料产品做退回处理。通知强调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  相似文献   

14.
无锡检验检疫局进口羊毛检验工作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办法》、《江苏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信息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进口羊毛警示通报要求,严格按照进口羊毛检验规程,加强对进口羊毛检验监管。无锡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会同动植检科做好对定点羊毛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污水环保处理等方面的考核。目前,无锡地区现有洗毛工厂  相似文献   

15.
《造纸信息》2018,(11):31-31
本刊讯2018年11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63号公告,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了第一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  相似文献   

16.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认真分析全国进口棉花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棉花形势及河北进口棉花实际情况,根据《商检法》、SN/T 0775—1999《进出口棉花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验规程》)及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检函[2001]11号《进出口棉花检验检疫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  相似文献   

17.
《中国食品》2010,(6):88-88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要求的,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相似文献   

18.
正本刊讯(钟华报道)5月29日,从海关总署网站获悉,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料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细则》规定,海关总署负责对装运前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并  相似文献   

19.
业界     
正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度进口棉质量白皮书5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进口棉花质量状况》白皮书,并通报了2015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棉花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2015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进口棉花6317批,147.53万吨,货值共计26.75亿美元;较2014年批次减少33.20%,重量减少47.16%,货值减少54.84%。2015年全国进口棉花来自世界各地36个国家和地区;按进  相似文献   

20.
正自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此项管理制度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关于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经出口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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