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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逐步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推行一次性出让与土地年租制相结合的出让方式;将原有的保有阶段的相关税费,如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并入物业税内统一征收,以避免重复计征;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税合并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使用及保有阶段的产生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正将整个存量房市场激活,形成一二手房市场的循环,新房市场才有源头活水,这才是健康的住房消费。近日,四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房地产税的试点窗口打开了。有专家建议,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在深圳、海南先行先试。广义的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地产占有、交易和收益等环节征收的各类税项的总称。这里暂不谈交易环节的税种,比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本文聚焦大家高度关注的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即惯常理解的狭义上的"房产税"。  相似文献   

3.
1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4年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的、结构性的改革,依据税法规定目前现行的主要税种共有26项,具体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牧业税、资源税、关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有媒体报道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经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不日将会提交人大完成立法。而房地产税的设计,是把现有的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也就是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像房地产税这样关系到城镇所有人切身利益的法律,从道理上来讲,应该允许纳税人广泛发表意见,立法者也应该考虑到各种细节和可能。要做到这些,上一次会是不能获得通过的,法律草案必须应该经过三读甚至四读。显然,目前房地产税还处于起草阶段,不但未进入人大立法程序,而且尚未得到国务院批准。虽然房地产税"八字没有一撇",但权威媒  相似文献   

5.
利用房地产保有税抑制房地产投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房地产流通环节税费多,负担重,却不能有效地调节房地产的生产和消费;住宅保有环节的税收形同虚设,助长了房地产投机.为有效抑制房地产投机,需要开征按差别比例税率征收的住宅保有税.为保证保有税的实施效果,需建立户籍与房籍合二为一的住宅信息数据库,建立住宅房地产市场价格比较审核体系.  相似文献   

6.
《Planning》2019,(10)
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后,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缺失使得地方财政面临收入难题,重构地方税体系变得更为迫切。从税种属性、区域财力均衡等角度进行思考,认为所得税不适宜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以房地产税为主体税种、资源税为补充的地方税体系是长期来看最合适的方案,并从简化合并流转环节税收、完善保有环节税收、建立健全房屋登记评估系统等方面提出构建房地产税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通过税负转嫁方法分析了现行房地产产品与房地产税有关环节,重点在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运用供需弹性和税收资本化的理论,研究了房地产税的税收归宿.分析结果表明,征收房地产税可以降低房价,有利于提高税收的效率和透明度.  相似文献   

8.
影响城市基础设施财政投入的因素 1地方税制不完善影响财政筹资能力.从地方税制来看,1994年分税制,虽使地方税体系初具雏形,还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地方税税基小,主体税种尚未确立.现行地方税虽有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17个税种,但这些税种大多收入不稳定,增长幅度小,税源零星分散,受限制因素多,征收难度大且征收成本高,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且规模大、来源长期稳定的主体税种.目前,地方税收入虽然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为大头,但比重仍然不高.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主体税种,制约了财政筹资能力,从而也限制了城市政府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力.  相似文献   

9.
房地信息     
北京从10月起调整3种税缴纳期限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统一调整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按年征收、分季征收的纳税方法。调整后,这3个税种新的缴纳期限为每年的4月份、10月份的前15天。这次调整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仅为纳税期调整,不涉及税赋调整。天和房价不再“雾里看花”今年以来,物价部门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的价格行为,天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价格的制度和规定,使普通商品住宅价格逐渐被“管”了起来。今年前7个月,物价部门审批商品住宅价格26个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  相似文献   

10.
土地使用权年限对土地增值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琳 《城市开发》2003,(8):41-42
通常所说的房地产增值,实质是土地的增值。在我国有偿有限期的土地使用制度下,应特别注意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对土地增值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应计提折旧。对于一宗使用年限较长的土地来说,在其使用年限的前若干年,价格可能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呈现上升趋势,但随着土地剩余使用权年限的减少,土地使用权价格趋于下降。因而,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价格,从长远来看是趋于下降的。  相似文献   

11.
刍议小城镇基准地价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价评估是我国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过程中所开展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加强城镇土地宏观调控。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供科学翔实的地价资料。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已陆续完成土地定级估价工作,为促进土地市场的发育和成熟。发挥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基础作用、有必要将土地评估工作延展至小城镇。 一、我国小城镇类型及特点 我国的小城镇虽然数目繁多、分布广泛,这些小城镇除具有规模小、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等共性外,根据它  相似文献   

12.
逐步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推行一次性出让与土地年租制相结合的出让方式;将原有的保有阶段的相关税费,如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并入物业税内统一征收,以避免重复计征;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税合并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使用及保有阶段的产生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中国财政部副部长肖捷  相似文献   

14.
贾康 《城市住宅》2010,(4):54-55
<正>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牵动全局,是紧密联系各方利益、公众感情、社会和谐的大事。现行制度框架下,在房地产保有(持有)环节上税种与税负的合理设计严重缺失,尚未出台每隔一段时间重评一次税基、对非经营性房地产也  相似文献   

15.
土地制度"三归并"与开征物业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税费",这就指明了房地产税费体系改革的方向.房地产税费体系的改革与土地使用形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土地使用制度又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这又涉及到<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的修改问题.由此可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物业税开征,三者是相连的,必须统筹考虑,配套解决.  相似文献   

16.
《Planning》2019,(9)
房地产行业是我们国家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主要是房地产企业,也是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税种,本文论述了当前我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7.
论土地投机对土地市场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娟 《城市开发》1998,(5):35-36
论土地投机对土地市场的影响●胡娟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土地投机活动也在一些城镇涌现,我国的土地投机者有何特点?土地投机对地产市场的影响何在?探讨这两个问题,对于我们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土地投机活动,有一定...  相似文献   

18.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现行房地产税纳税环节存在的问题;利用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6.0对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与两大环节的主要税收进行相关性分析。研究发现,保有环节的税收与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呈正相关的关系,而流转环节的税收与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的相关性不显著。基于此,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当前,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过快成为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财政是其主要成因。而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行土地财政,主要原因:在土地产权制度上,城乡土地产权主体模糊、产权残缺、权力失衡;在土地使用制度上,政府垄断一级市场、土地增值国有;在土地征收制度上,政府征地范围过宽、征地成本低廉、行政强制力主导;在土地财税制度上,税制体系混乱、重流通、轻保有、地方政府缺乏主力税种。最终导致地方政府土地权力过大,且无法通过征收物业税来获取稳定收益,只靠一次性土地出让获益致使用地失控。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土地制度进行针对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影响城市基础设施财政投入的因素 1地方税制不完善影响财政筹资能力.从地方税制来看,1994年分税制,虽使地方税体系初具雏形,还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地方税税基小,主体税种尚未确立.现行地方税虽有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17个税种,但这些税种大多收入不稳定,增长幅度小,税源零星分散,受限制因素多,征收难度大且征收成本高,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且规模大、来源长期稳定的主体税种.目前,地方税收入虽然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为大头,但比重仍然不高.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主体税种,制约了财政筹资能力,从而也限制了城市政府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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