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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计量测试》2001,28(6)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技监量 [2 0 0 1]394号 关于区 (县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专用章”使用规定的通知各区 (县 )计量质量检测所 :为统一、规范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印章使用 ,现对检定印章作如下规定 :一、“检定专用章”样式1.材质钢质。2 .尺寸直径 :4 0mm ;边宽 :1mm。3.字体宋体。4 .刻字内容和布局a)印章上方刻机构名称 ,如 :“××区 (县 )计量质量检测所” ;b)中间刻“★” ;c)下方刻“检定专用章”字样。二、适用范围该“检定专用章”适用于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三、执行时间本规定自 2 0 0 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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