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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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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厂县水务局成立应急处置协调机构,采取5项措施,扎实开展水事矛盾隐患和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一是成立水事稳定工作小组,把水事纠纷排查、调处纳人工作日程,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二是对沿河村庄及局包村有可能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的重点人员逐一摸排,并深入重点人员家中讲法律、明道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砂,  相似文献   

2.
张炯  庄佳  赖万安  张强 《人民珠江》2010,31(1):7-8,22
珠江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利情况复杂,水事矛盾虽不算突出,但一些水事矛盾和纠纷已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应引起重视。在分析珠江流域现有的各类水事纠纷的特征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总结以往调处水事纠纷的经验和不足,针对各类水事纠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3.
刘洪  安鹏 《海河水利》2007,(2):14-16
协调省际水事纠纷是国家赋予流域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京津冀省际边界地区水事纠纷的起因、演变和协调工作的思考和分析,认为要促进京津冀都市圈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健全流域水法规体系,加快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省际河流水利规划,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完善水事纠纷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积极妥善解决已发生的省际水事纠纷。  相似文献   

4.
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需求逐步增加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及防洪排涝的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日渐增多,水事纠纷呈增加趋势。 调处水事纠纷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之一。水利部“三定”方案就有“受国务院委托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水事纠纷”职责。《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调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调处水事纠纷,可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地位,维护正常的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人们兴修水利、防治水害的水事活动,在上下游、左右岸及地区之间存在着防洪、治涝、取水、排水等错综复杂的水事关系,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由水事活动引起的矛盾。如果这种矛盾处理不当,就会产生水事纠纷。近年来,由于北方降水明显减少,水资源相对匮乏,水事纠纷总体发展动向由排水纠纷为主转为以争水纠纷为主,贫水区尤甚。  相似文献   

6.
自1993年以来,随着漳河上游大量水事纠纷事件的集中处理与协调,漳河上游水事秩序日渐稳定。但在这种暂时稳定的情况下,水事纠纷潜在矛盾依然存在,沿漳水电站的开发利用是水事纠纷矛盾产生的主要因素。针对漳河上游沿河水电站开发利用情况,对漳河上游水事纠纷进行分析,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水事矛盾愈显突出,水事纠纷也越加频繁,形式也越加复杂多样,如何依托水利法规来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这些水事纠纷案件已成为司法界需要考虑和面对的热点问题。针对水事纠纷问题,文中从面向调解依据角度出发,对我国水事纠纷案件高发的典型地区的相关水事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基于调查数据对我国水事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水事纠纷过程中的特征进行了深度分析,提出了从面向调解依据角度出发的几点建议,以解决水事纠纷案件中水利法规的司法解释困惑,提高司法在处理水事纠纷案件的社会正面影响力及价值。  相似文献   

8.
我省地处海滦河流域,省际边界长、界河多,境内河道多。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缺乏,另一方面水旱灾害又频繁交替发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的用水量迅速增长,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洪水的致灾性也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水源争夺、河滩抢占、护村护地工程无序修建等水事矛盾、水事纠纷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省委叶连松书记指出:“要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减少治安案件和事故隐患,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妥善处…  相似文献   

9.
四川省、重庆市边界大洪湖地区水域经营管理权争议给两地带来了不稳定隐患,通过努力,于2008年10月彻底解决了困扰当地30余年的水事纠纷。得到如下启示:解决边界水事纠纷,树立大局意识是关键;协调边界水事纠纷,建立协作机制是重点;调处边界水事纠纷,增进理解沟通是基础;化解边界水事纠纷,坚持依法办事是根本。  相似文献   

10.
水事纠纷不仅有权利纠纷,还有义务纠纷,对水事纠纷的概念不应只从权利的角度来解释。水事义务转让是与水权转让相对应的另一类水事关系转让。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法律分析,对其法律依据和现行水事义务转让法治化的困难作了简要阐述,最后通过对湖南省道县向阳坝水电站的灌溉义务转让纠纷案例,进行水事义务转让的法律分析。  相似文献   

11.
为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预防化解水事纠纷,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提出了水事纠纷预警动态控制模式并研发了水事纠纷人机交互预警系统。该系统具有纠纷上报、查询、预警等功能。应用表明,系统有助于及时预防、化解水事矛盾,提升水政依法行政效能。  相似文献   

12.
丁渠 《中国水利》2005,(10):57-58
水事纠纷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运用政治学、社会学、法哲学三个视角对水事纠纷的价值进行了重新审视,得出水事纠纷既具有消极功能也具有积极功能,应当树立辩证的纠纷观,全面地、辩证地看待水事纠纷.  相似文献   

13.
谈谈水事纠纷的调处主体问题陆兴发(广西百色地区水利电力局百色533000)积极参与政府调处各种水事纠纷,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水政机构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调处水事纠纷的实践过程中,对如何正确认识调处水事纠纷的主体和在何种情况...  相似文献   

14.
简培龙 《治淮》2000,(8):31-3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需求逐步增加,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及防洪排涝的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日渐增多,水事纠纷呈增加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0年到1998年间,全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处的水事纠纷就有8.34万起,调处率为92.9%。水事纠纷如果不及时调处或调处不当,往往会引起群众集体上访或械斗,甚至会出现毁坏水利工程设施的情况,给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重大突发性跨界水事纠纷的应急机制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突发性跨界水事纠纷对我国省际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本文从讨论我国发生过的一些重大突发性跨界水事纠纷案例及其危害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在应对重大突发性跨界水事纠纷方面的缺陷,针对我国重大跨界水事纠纷的应急处理问题提出了一套应急机制。  相似文献   

16.
水事矛盾频发的现实以及行政调处的"政府失灵"使得司法审判成为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新的期冀。利益纠葛复杂、行政权力色彩浓厚的水事纠纷案件能否最终得到司法的公正裁决考究着现行法律制度的良莠。将水事纠纷行政处理纳入诉讼程序的范畴,并付诸于司法实践,可以起到"阳光化"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7.
解决漳河上游水事纠纷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漳河上游是全国水事矛盾最尖锐的地区之一。漳河上游水事纠纷主要发生在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交界地区的浊漳、清漳和漳河干流河道上。从20世纪50年代起,为解决该地区日益紧张的水事关系,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93年,漳河上游管理局成立,对漳河上游水事纠纷多发河段实行统一管理,稳定了该地区的水事秩序,形成了上下游、左右岸团结治水、依法治水的良好局面。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介绍了漳河上游水事纠纷的概况、特点及其演变,分析了当前解决漳河上游水事纠纷面临的主要问题,着重从规划、管理、工程和经济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分析了漳河上游水事纠纷的成因和危害,指出了调处水事纠纷工作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了解决漳河水事纠纷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水事纠纷,如果不及时解决,纠纷就会激化,后患无穷。解决水事纠纷的手段有多种多样,而调解则是重要手段。阐述了调解在解决水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水事纠纷的特点、调解水事纠纷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20.
水事活动“五阶梯”是指水事活动发展变化的五个过程:水事活动—水事问题—水事矛盾—水事纠纷—水事违法。人类社会从事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水事活动,自然就形成了一定的水事关系。各种水事关系调处不好就会出现水事问题,水事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会产生水事矛盾,水事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就会引发水事纠纷,水事纠纷不能及时协调解决,最终产生水事违法。由此可见,水事从低级逐渐上升到高级,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对水事活动各阶段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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