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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013,(24):32-34
2013年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建市办【2013】7号文件《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13年2月28日(含)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作为建筑业资质管理认可的注册建造师。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的,可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继续担任施工单位项日负责人。”对此,建筑业企业反响较大。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通过走访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广大建筑业企业的代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值得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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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取消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制度,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代替。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管理以及规定的其他业务。本文就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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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中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准备建筑国际化管理人才,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出台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办法。近日,清华大学为国内建筑界的人士举行了“注册建造师大型免费讲座”,上千名建筑界的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参加了本次活动。会上,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担任建造师考试大纲主编工作的专家和教授们讲解了注册建造师考试及复习要点;同时,作为国内注册建造师的首次大型讲座,清华大学还特邀请了建设部相关官员介绍考试政策和相关规定。清华大学是建造师制度工作的行业带头单位,承担了国家注册建造师考试大纲制定、教学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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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务院(国发[2003]5号)文:“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建造师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施工活动的管理”等有关规定,自2003年2月27日起,建没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项目经理资格,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在5年的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与建造师同时使用,过渡期满后,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作废。2008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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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自治区建设厅在广西建设大厦举办“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使用培训班,系统讲解与传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软件操作、“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软件操作、“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相关问题和政策答疑等内容,让注册人员全面掌握网上申报软件的使用技术。全区各市建委建管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负责人约200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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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界》2007,10(12):1-4
2003年建没部发出通知,要求由建造师注册证书替代原有的建筑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2006年12月建设部颁布《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里指出一级注册建造师由企业所在省份的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则由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审批。在此后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里又明确了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从事的职业范围。按照规定,各省建设主管单位将会按照要求陆续出台各地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7年7月北京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试行),并通过北京建设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北京市持有二级建造执业资格证书、等待注册的人员已达两万余人。为加强二级建造师的管理,北京在近日正式发布了该办法。在该办法里对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的申请、审批以及管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北京地区工程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建设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也为北京建筑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打下基础。编者提醒各位读者,下述的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的读者请密切关注自己企业所属省份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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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通常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担任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其他施工管理等活动的人员。截至目前,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已实施二十余年,为我国建筑领域培养了大量高素质专业人才。作为建筑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建造师在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执业信用水平直接影响着建筑产品质量和建筑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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