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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互联互通刑事司法解释专家座谈会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指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刑事责任司法解释工作,这将为我国依法惩治妨害、破坏网间互联互通的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于稳定电信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监管工作,信息产业部去年4月致函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破坏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进行司法解释。该函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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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业与经济市场》2004,(6):69-69
依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5月起,信息产业部开始公布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全国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电信网运行基本正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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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被信息产业部称为互联互通年。信息产业部将在年内通过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司法解释,为解决电信网间互联互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技术保证。同时信息产业部也启动了对网间结算和互联互通监测系统的建设工程,为解决电信网间通信监管建设提供了硬件保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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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0日,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这使我国各电信网问互联有法可依。《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指出:所谓“互联(Interconnection),是指建立电信网间的有效通信连接,以使一个电信业务经营的用户能够与另一个电信业务经营的用户相互通信或能够使用另一个电信业务经营的各种电信业务。互联包括两个电信网网间直接相联实现业务互通的方式,以及两个电信网通过第三方的网络转接实现业务互通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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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2003年一年中国恶性网间互联事件就达到了一千起以上。作为中国的电信监管机构,信息产业部对网间互联问题一直十分重视。2003年,信息产业部启动了几项重大工作,其中包括网间互联成本测算模型设计和成本测算课题研究、设立网间互联质量检测系统、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刑事司法解释、出台国务院75号文的配套文件等。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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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电信竞争的逐步深入,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已成为我国电信管制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有效解决运营企业之间网间结算方面的争议,加强电信网间通信质量的监管,打击互联互通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信息产业部拟于近期建设“网间结算与互联互通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监测系统”一期工程只建设省级监控系统,计划于2003年10月份在全国31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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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由信息产业部组织专家论证设计的、一直处于神秘状态的网间结算模型已经设计完成,相关的测算方法研究也已一并完成。下一步,信息产业部将开始进行各运营商电信网经济成本的测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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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办75号文件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工作监管,维护电信市场秩序,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研有全省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市(地)主管互联互通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主管及经营各大专用电信网的单位领导、省网间互联互通专家组成员参加的全省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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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通信》2004,(21):102-104
5月28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在北京召开的互联互通刑事司法解释专家座谈会上指出,电信网间互联互通刑事责任司法解释工作将为我国依法惩治妨害、破坏网间互联互通的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9月,在广东省通信学会主办的“南方通信论坛”上,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张春林说,最近最高法院对于破坏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已经进入讨论阶段,预计很快就会出台。这一司法解释对于故意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例如砍电缆、断电路等)将会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未经过产权人同意,而擅自占用通信资源,造成通信中断的,今后将以刑事犯罪处理,判刑至少在三年以上,而不是简单的“摘乌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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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信息产业部有关官员日前透露,信息产业部2003年将组织建立以成为本基础的结算体系,改变过去以资费为基础的结算体系。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电信网间结算都是以成本为基础的,这个成本包括历史成本、长期增量成本和前瞻性成本。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电信市场开放,也必须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结算体系。据悉我国电信网间结算模型将很快完成。同时,为配合网间结算工作和进一步做好互联互通工作,信息产业部将建立独立的针对各运营商电信网的网络监测系统,以减少各运营商在网络高层设置的互联互通障碍。信产部将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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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世界》20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11 号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4月29日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一年五月十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安全畅通,加强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信设备是指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末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是指连接在公用电信网上,以无线电为通信手段的电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是指涉及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之间或者不同电信业务的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的电信设备。第三条 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第四条 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和公布。第五条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必须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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