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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本刊备)、《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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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节能》2009,(4):22-22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修订后的《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4年71号公告中的《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2010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1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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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节能》2006,(1):24-2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7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和认监委2004年第71号公告,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制度自2005年3月1日实施以来,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质检部门在推动标识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标识实施中,认识不统一、执法不严格。应当标注能效标识而没有标注,对使用的能效标识没有备案等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有些企业甚至虚假标注标识,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标识的权威性,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的要求,要针对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组织全国性的国家监督抽查活动。现就加强标识实施监督检查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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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联合主办的“国家能效标识实施两周年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承办。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有关领导和中国家电协会负责人、能效标识企业联盟和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40多家媒体记者近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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