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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13,(6):125
关于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权限问题网友提问:自己单位有能力检定计量器具(如压力表等),能否自己开展检定?是否有相关文件?专家回复:强检计量器具需由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定点定期"进行检定,而非"有能力"的单位即可检定。具体规定详见《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温度测量准确度的定义网友提问:比如温度测量范围为0~100℃,测量误差为2.5℃,请问对应允许误差是多少?专家回复:此问题的提出有些不妥,温度测量范围为0~100℃时,测量误差为2.5℃,误差似乎过大。具体的允许误差请参考相应的检定规程。专家在线Q&A(提问热线:http://www.chinajl.com.c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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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2012,(9):124-124
(提问热线:http://www.chinajl.com.cn)计量法制管理对制造计量器具企业的要求网友提问:计量法制管理对制造计量器具企业的要求是什么?专家回复:(1)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2)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法定计量单位;(3)产品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的要求,并且取得企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合格证书;(4)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的使用应符合要求;(5)出厂产品必须有合格印证;(6)必须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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