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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河排污口调查是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实施入河排污口审查同意制度的基础工作,实施入河排污口的法制化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对流域水资源保护新的要求,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流域水功能区划水质保护目标、总量管理、入河污染物控制及削减的基石和落脚点.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2.
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孔力  郭鹏  江大水 《人民长江》2003,34(5):25-27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包括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变更的审批原则、审批程序、监管体制及制度等方面.新水法颁布实施前,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一个盲区,但<长江片水资源保护规划>及<长江片水功能区划>规划水质及总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入河污染物控制量及削减量等指标最后都要落实在入河排污口上,所以对入河排污口有效的监督管理是规划及区划实施的重要保障.依照新水法授权,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管理是水利部门没有系统开展过的开创性工作,没有现成的理论和方法可以遵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逐步建立完善其监督管理的法制建设、科技标准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形成系统完整、公正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3.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实施长江大保护必须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通过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现状进行梳理分析,针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存在的入河排污口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流域机构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中作用发挥不充分、入河排污口布局不合理、登记核查制度不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不到位、监测监控能力不强、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立法、充实并增强长江委监督管理职能和定位、优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空间布局、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设、有效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健全长江入河排污口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和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相关建议。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修复和改善长江流域人居生态环境,为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4.
王孟  邱凉  邓瑞 《人民长江》2019,50(9):1-5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通过对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现状的描述与分析,针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衔接机制界定不清晰、审批程序不规范、设置布局不优化以及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制定排污口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加强统计和信息建设、加强管理能力建设以及加大监管执法和考核力度等方面的对策及建议。研究成果对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长江大保护建设的精神、推动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正>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通过对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现状的描述与分析,针对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衔接机制界定不清晰、审批程序不规范、设置布局不优化以及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制定排污口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强  相似文献   

6.
孔力  郭鹏 《中国水利》2003,(8):68-69
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的法制化包括规定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及变更的审批原则、审批程序、监管体制及度等方面。入河排污口的法制化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对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新的要求,是实现流域水功能划水质保护目标、总量管理、入河污染物控制及削减的基石和落脚点。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及水功能区划实施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7.
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基础.本文主要探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并针对此项工作所遇到的部分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一些设想,希望对规范和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能提供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8.
入河排污口管理是守好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的关键,多年来长江水利委会在入河排污口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规范了监督管理事项和行为,对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通过对当前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问题梳理,结合管理实践,提出了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以及加强监管的需求。并从排污口设置审批、日常监管、监测监控、统计和通报等方面探讨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以期逐步健全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为保护美丽长江再谱新篇。  相似文献   

9.
刘耀宾  黄永生 《治淮》2009,(12):15-15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水利部《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22号令)的有关规定,对人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之一,人河排污口登记是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根据人河排污口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登记,  相似文献   

10.
吴国平 《人民长江》2008,39(23):14-16
依法对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制定了入口排污口审查程序和要求,规范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有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入河排污口管理中的内外协调、统计制度、事后监督、市政排污口管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可为入河排污口有关法规的修订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王津  王燕  周涛 《治淮》2013,(12):8-9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作为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的重要手段,对防止水污染、保护水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建设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本文通过借鉴精细化管理理论在公共管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探索研究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以达到切实管理好入河排污口的目的,从而有效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制度,保障水功能区水质安全。  相似文献   

12.
入河排污口登记调查及监测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针对青海省的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重要手段。根据对近几年北京市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分析,从入河排污口的调查范围、规模标准、调查和评价因子、达标排放等方面,对入河排污口的界定进行了阐述,为今后北京市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也可供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  相似文献   

14.
结合近期开展的一些调查研究工作,重点分析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剖析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层对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认识不足、入河排污口台账信息掌握不全、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与登记及审批程序未有效落实、入河排污口监控手段落后、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能力不足、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督查工作不健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行法律法规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不强,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摸清现状、完善台账、设立入河排污口标示标牌、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强化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与考核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约束作用。  相似文献   

15.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制定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审查审批程序和要求,规范了监督管理事项和行为,对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目前,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出现城镇生活污水由污水处理厂分片收集集中处理排放、工业污水由园区集中排放的现象。针对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长江流域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监管实践,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为园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与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和有关法规修订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新水法颁布实施前,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一个盲区,通过对入玛纳斯河排污口的登记和调查,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排污量、排污口的水质、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从而实现对入河排污口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系统地掌握流域内各水功能区纳污状况,为客观分析流域内水污染形势和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与管理及依法行政等提供基础资料,为建立重点河段排污口排污与水功能区纳污量的响应关系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7.
程绪水  万一 《治淮》2007,(7):11-12
入河排污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保障。近年来,在水利部和淮委领导下,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认真履行《水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淮河流域有限的水资源。  相似文献   

18.
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力  郭鹏  江大水 《人民长江》2003,34(11):4-6
实施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首先需要实现"从水利行业管理到国家战略资源保护"的观念转变;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完善各级水资源保护机构建设;突出抓好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完善立法,严把水行政审批关,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及监督监测,建立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建立监督管理技术支撑系统,应组建专职的水资源保护机构来承担水资源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19.
杨文博  张颖  李昊  张军献 《人民黄河》2012,34(11):52-53,56
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是落实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红线"、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存在职能交叉、管理链条衔接不顺畅、认识不一致、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由此提出了严格设置审批、明确管理权限、强化执法检查等进一步加强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管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20.
2002年《水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水法》实施10年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认真履行流域管理机构各项职责,全力推进流域现代水利建设和管理,实现了重大跨越.本文主要阐述了贯彻落实水资源规划制度、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管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流域水量分配、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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