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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是水泥重金属中毒性较大的元素之一,它可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食物摄入、环境接触及水泥制品接触等途径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危害。在国家强制性标准GB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正式实施1年多后,我们在日常检验工作中仍然会发现有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铬(Ⅵ)含量超过限制。在此,我们通过对水泥企业实际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及水泥产品进行水溶性铬(Ⅵ)的测试,分析水泥产品中水溶性铬(Ⅵ)的主要来源,以便为企业在实际生产采取措施降低产品中水溶性铬(Ⅵ)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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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白粉渣为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硫酸亚铁。我厂水泥熟料铬含量较高,为了控制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含量,进行了钛白粉渣消解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室内试验和生产实践。结果表明:随着钛白粉渣掺量的增加,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含量降低,但降铬效果随水泥温度提高、储存时间延长而变差;掺入适量的钛白粉渣,并结合降低水泥温度等技术措施,可有效和稳定地降低水泥中水溶性铬(Ⅵ)含量,使水泥满足GB31893—2015的限量要求,对水泥其它性能也无明显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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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于2022年对全省水泥生产企业采用的工业废渣的水溶性铬(Ⅵ)含量进行采样监测。监测表明,贵州省水泥用工业废渣的水溶性铬(Ⅵ)含量区间为0~3.3mg/kg,平均值为0.85mg/kg,参考GB 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虽然达到水溶性铬(Ⅵ)限量10mg/kg的要求,但由于贵州省是国内矿产资源大省,工业废渣产生量和堆存量都比较大,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的量也比较大,水泥企业普遍利用工业废渣作为原材料开展生产,所以应引起足够重视。本文通过对采集到的工业废渣水溶性铬(Ⅵ)含量数据的监测、分析,从生产企业、检测机构、个人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防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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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20年4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在工信部官网公示了GB 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含量不大于10.00 mg/kg。其检测方法主要参考了EN 196-10:2006《水泥中水溶性铬(VI)含量的测定》。GB 31893-2015发布实施一年多来,在我国建材质检机构和水泥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对消除我国水泥行业六价铬的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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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产品中的水溶性铬Cr(Ⅵ)含量的高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其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尤为重要。目前有关通用硅酸盐水泥中Cr(Ⅵ)含量的测定方法主要有HJ/T 301-2007《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附录B、欧盟标准EN 196-10-2006《水泥检验方法第十部分:水泥水溶性六价铬Cr(Ⅵ)含量的测定》以及于2015年9月11日正式发布的GB 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在HJ/T 301和EN 196标准中并未提及超过工作曲线含量的水溶性铬Cr(Ⅵ)的检测方法,而GB 31893-2015作为国内首个水泥产品中水溶性铬(Ⅵ)含量的检测标准,在标准中首次考虑到了高浓度水溶性铬(Ⅵ)溶液的处理方式,对实验室操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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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水溶性铬(Ⅵ)来源确定试验模型,定量分析水泥、熟料中水溶性铬(Ⅵ)来源。熟料模型使用分析纯试剂配制原材料的替换材料,将原材料和替换材料分别配制生料,并分别在实验室和工厂实际生产条件下粉磨生料、煅烧熟料。水泥模型使用CaSO4·2H2O(分析纯)作为石膏替代材料,通过调整配比和粉磨方式配制水泥样品。最终检测各试验方案制备熟料、水泥的水溶性铬(Ⅵ)含量,设计运算公式定量计算熟料中原材料、生料制备过程、熟料煅烧过程中水溶性铬(Ⅵ)带入率,水泥每种原材料中水溶性铬(Ⅵ)具体含量以及粉磨过程中带入的水溶性铬(Ⅵ)含量。以ZQ公司和SF公司模型应用案例验证模型效果,结果表明运用水溶性铬(Ⅵ)来源确定试验模型可快速定量分析水溶性铬(Ⅵ)具体来源,为下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提供数据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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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性六价铬(Cr(Ⅵ)或Cr6+)是水泥重金属中毒性较大的一种元素,它可通过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环境接触等途径对人体造成危害,随着人们对环境和健康问题的日益重视,水泥中的六价铬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丹麦、欧盟等为此颁布了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的控制标准及标准监测方法,水泥生产过程中减少水溶性六价铬的技术得以开发和广泛应用,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GB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水泥企业的水泥质量控制将会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水泥中的水溶性铬(Ⅵ)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表明水泥质量不合格,不得销售和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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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是我国工业领域中的能耗大户,水泥生产中,粉磨电耗约占水泥生产总电耗的60%~70%,且对金属材料的消耗极大。据统计,我国因磨损消耗的金属材料超过200万吨,其中磨球耗材所占比例约55%,衬板耗材所占比例约11%[1-2]。另外,水泥中含有的铬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首次对我国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做出限定,限定值 ≤10mg/kg。引入水溶性六价铬的因素很复杂,其中原材料、研磨体和耐火材料都会对水泥产品中六价铬含量产生影响[3]。因此,降低水泥粉磨过程中的能耗及金属材料损耗,对水泥企业节能减排,水泥产品绿色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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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产品中水溶性铬(Ⅵ)不合格现象目前在不合格技术指标中是比较高的一个项目,国内企业使用降铬剂来处理水溶性铬(Ⅵ)超标问题,但效果及判定方法标准及检测不规范,容易造成供需双方矛盾,该文对此外加剂检测方法的具体使用进行论述,以期达到评价降铬剂在水泥行业使用的规范性及真实性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