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从使用环节人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于2007年6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北京、上海等127个中心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3年内,分期分批开展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相似文献
2.
3.
湖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2008,(4):36-37
按照商务部等6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和湖北省建设厅等6厅(局)《关于做好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7]68号)精神,湖北省武汉市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称“禁砂”),其他市亦于2009年7月1日起陆续实施。 相似文献
4.
2007年6月,商务部、建设部等6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威海等127个中心城市在3年内,分期分批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据业内专家初步测算,该项措施的全面实施,将带动我国水泥散装率提高8至10个百分点,并有效地带动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这是我国继在部分城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后推广散装水泥的又一新举措。 相似文献
5.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联合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新余市作为江西省四个设区市(南昌、新余、赣州、九江)之一,被列为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城市城区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城市。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散装水泥发展政策、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好全面“禁现”工作, 相似文献
6.
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在3年时间内,分期分批开展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宿迁市将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城区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节能减排的一项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推进我国散装水泥发展的重要行政管理依据。因此,我们要抓住新的机遇,以招大商为突破口,从使用环节入手,确保宿迁市如期实现在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禁止使用… 相似文献
7.
8.
南昌市是被国家列为全国第二批砂浆“禁现”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属江西省第一个砂浆“禁现”城市。一年来,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和《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两个法规文件,全面启动了预拌砂浆项目, 相似文献
9.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1205号)文件中常州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十城市之一。此举有力地推动常州市散装水泥事业向更好、更高的层次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十堰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面实现十堰城区2011年“禁现”目标任务,近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连续多期在《十堰日报》和《卜堰晚报》刊登“禁现”公告,规定自2011年5日起,十堰城区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禁止堆放砂、水泥和现场搅拌砌筑、抹面等普通砂浆。 相似文献
11.
《淮安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建设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和市环保局四部门共同签署颁发。这是按照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监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本市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提前作出政策保证。这是本市继1998年“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之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精神,提高预拌砂浆施工技术水平,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推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10月19日,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建筑业面临的一次技术革命。2007年6月,商务部等四部两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127个“禁现”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分三批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许多省市在发展预拌混凝土的同时,十分重视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7.
18.
从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全国已有127个城市分三批启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国家行文推进砂浆“禁现”工作其目的有二:一是加快水泥散装化进程;二是实现文明施工、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工程质量。为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在选择产品出厂方式时,既要考虑生产线建设的合理造价,又要保证产品质量(主要是防离析),还要突出散装方式。而且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也有“干拌砂浆产品的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